2022年整理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学本科《法律文书》十年期末考试写作主题题库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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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元,潘东承担人民币×

元,×

小学承担人民币×

元。

具体案情如下:

潘东系×

小学二年级的学生。

日下午,体育教师章文秀组织学生进行跳绳项目的考试,地点为学校的新教学楼(名为“笃行楼”)前面约十米的空地上,方式为按照教案计划分组轮流进行,潘东属于第三组成员。

第一组、第三组成员的考试完毕后,被安排在旁边进行跳绳、跳皮筋等项目的自由活动,教师继续对第二组、第四组成员进行跳绳考试。

在自由活动期间,潘东以及其他几名男同学擅自跑人“笃行楼”内,攀爬楼梯墙壁上的一处类似窗口的、直接通往外界的空口玩耍。

后潘东不慎摔下,当即被送人×

市×

区中医院住院治疗13天,出院诊断为:

1、左尺骨鹰嘴骨折;

2、左桡骨近端干骺端骨折;

3、面部软组织挫伤。

出院医为“门诊治疗”。

住院期间支出医疗费人民币1万元。

出院后,潘东又多次至该医院进行后续门诊治疗,共支出医疗费人民币1036元,20×

小学委托×

司法鉴定所对潘东的伤残等级进行检验鉴定,×

司法鉴定所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评定潘东的伤残等级为玖级和拾级。

以上事实,有潘东提交的人院、出院记录、手术记录、医疗费收据、司法鉴定书、电话录音,×

小学提交的建筑标准、证人证言等证据为证,经过了庭审质证,可以认定。

潘东诉称,自己就读于×

小学。

日下午上体育课时,进行体育考试,在男生考完试后,进行女生考试,体育老师于是叫男生自由活动,自己与其他几个男同学一起去到新教学楼处玩。

该教学楼楼梯口处有一窗户,没有窗框和窗页,离地也只有一米左右,自己与几个同学爬该窗台玩,因不小心,跌落在窗户外面,跌伤左肘部。

当日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经×

司法鉴定检验鉴定,伤残等级为玖级和拾级。

自己曾与×

小学协商赔偿事宜,但没有达成协议,为此于20×

日向×

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令×

小学向自己支付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护理费及误工费合计人民币17万元。

小学辩称,潘东受伤,自己没有错,损害后果只能由潘东的监护人承担。

区法院认为,学校是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学校本身在提供没有安全隐患的教学场所方面,具有一定疏忽大意的过错,应当对潘东的受伤后果承担30%的法律责任。

潘东本人,上课时没有遵守课堂纪律,不按照老师的

教学安排在规定的地点,进行规定的活动项目,出于贪玩的心理擅自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造成了损害后果,其行为是造成伤害后果的主要原因,监护人应当承担70%的法律责任。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潘东,男,汉族,20×

年1月5日生,身份证号码:

0105061×

,住址×

省×

路39号。

法定代理人潘聚力(潘东之父),男,37岁,×

公司员工,住址同潘东,×

小学,地址:

区宝安新村1栋。

法定代表人:

张红,校长。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评分要点:

(一)首部(共10分)

(1)标题。

应当分行居中写明:

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案号。

应当写明:

(20×

法民初字第44号。

(3)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应当写为:

原告潘东,男,20×

年1月5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

公司员工,住址同潘东。

被告×

地址:

(4分)

(4)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潘东诉×

小学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

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二)正文(35分)

(1)事实。

应当首先写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争议的事实与理由,然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分别以“原告诉称……、被告辨称……、本院经审理查明……”引出。

(20分)

(2)理由。

应当写明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的法律。

(10分)

(3)判决结果。

①×

小学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潘东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5万元。

②驳回潘东的其他诉讼请求。

小学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第一项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尾部(共5分)

(1)诉讼费用的负担。

(2)交代上诉权。

(3)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4)写明年月日。

(5)书记员署名。

2019年7月试题及答案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自诉状。

日,李冰向×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追究王虎虐待罪的刑事责任。

王虎与李冰是大学同学;

年大学毕业后,王虎与李冰相恋登记结婚。

结婚初期,二人感情尚好,并生有子女各一名。

年起,王虎与公司同事张莉通奸。

李冰知道后,曾多次向王虎单位反映,要求领导制止王虎的不道德行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导致李冰精神受到极大的刺激,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

王虎为了达到与李冰离婚、与张莉结婚的目的,便对李冰在精神、肉体上加以虐待。

年,王虎假借为李冰治病,在夜间使用暴力,强行往李冰嘴里灌砒霜,企图置李冰于死地。

由于李冰紧咬牙关,王虎的阴谋才未得逞,却造成了李冰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等严重后果(邻居李霞可证明)。

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夜里,王虎又对李冰下毒手,用剪刀狠扎李冰。

因李冰大声喊叫,并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邻居戴连进屋帮助夺下剪刀,李冰才幸免于难。

但李冰右手被王虎扎伤四处,缝合六针,到今还留有伤疤(邻居戴连、王漾均可证明)。

年3月,王虎即开始不负担子女的生活费。

同年7月×

日,王虎进家后突然把李冰捆住送×

精神病院,并将家中三口人的口粮拉走。

李冰出院后,无奈地带着孩子回到娘家。

证据情况:

邻居戴连、王漾证人证言各一份。

李冰,女,32岁,汉族,×

公司员工,住×

路×

号。

王虎,男,35岁,汉族,×

公司经理,住公司宿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一)首部

应当居中写明:

刑事自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自诉人李冰,女,32岁,汉族,×

被告人王虎,男,35岁,汉族,×

(二)正文

(1)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

虐待家庭成员。

诉讼请求:

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惩处。

(2)事实与理由。

事实部分应写明被告人犯罪的具体事实,理由部分应当以案件事实为基础,以有关法律规定为准绳,阐明起诉理由。

(3)证人姓名和住址,证据的名称、来源。

(三)尾部

(1)致送机关名称。

此致×

人民法院。

(2)签名盖章。

应当由自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写明制作文书的年月日。

(3)附项。

应当写明刑事自诉状副本份数、所附证据情况。

2019年1月试题及答案

10.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教程》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仲裁裁决书。

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石宇与被申请人×

房地产管理局于2014年11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于

2016年12月1日受理了本案。

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仲裁委员会依法指定胡廷担任本案的独任仲裁员,李萍担任书记员,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1月18日对本案不公开进行了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到庭参加仲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百O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裁决如下:

(一)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11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申请人退还被申请人位于×

街36号负一楼197号商铺;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购房款225,772元,退还其他费用11,412元,并支付违约金1,376元;

(四)本案仲裁费12,929元(已由申请人预缴)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申请人自收到本裁决之日起15日内,将应承担的仲裁费及上述款项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申请人诉称,2014年11月9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

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分三次付款225,772元购买位于×

街36号负一楼197号商铺。

合同补充条款约定:

“若交房后360天内出卖人不能给买受人办理其购买摊位/商铺的《房屋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则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出卖人在30天内退还买受人交纳的房款并按国家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申请人如数交清了购房款225,772元,并于2014年12月.23日向×

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缴纳了11,412元地产税。

被申请人于2015年4月8日与申请人办理了交房验收手续。

后已经超过交房日期360天,被申请人却不能为申请人办理两证,申请人多次向被申请人提出退房要求被拒绝。

申请人认为,当时就是看重能够办理两证,产权有保障,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了购房款,但是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申请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严重违约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补充条款的约定,申请人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以及由被申请人承担违约

金。

具体仲裁请求如下:

(1)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4年11月9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由申请人退还给被.申请人位于×

由被申请人退还给申请人购房款225,772元,退还其他费用11,412元,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

被申请人答辩称,申请人所述买卖商铺的情况属实。

2014年11月9日双方签订购房合同,2015年4月8日交付商铺,申请人此后一直正常对外租赁使用。

延迟办证没有影响申请人对该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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