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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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
二、租赁施工升降机情况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提供本合同中满足甲方需要的施工升降机的租赁。
(二)乙方负责办理政府部门规定的验收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乙方参与使用单位、安装、拆卸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安装验收。
(四)租赁施工升降机具体情况。
制造厂家
规格型号
出厂日期
出厂编号
吊笼额定载重量(㎏)
安装高度(米)
总高度(米)
附墙装置(道)
设备价值(万元)
吊笼数量
备注
第二条、施工升降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权,甲方不得在租赁期内将以上“施工升降机”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或抵押给第三者。
二、乙方拥有该施工升降机的所有权。
第三条、施工升降机租赁时间
一、起租时间
(一)乙方在施工升降机已安装完毕并试运行自检验收合格后,应书面向甲方报请验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租单位、安装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书面同意投入使用的次日起,为该台施工升降机的开始工作时间。
(二)乙方保证施工升降机的开始工作时间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的要求,否则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保证从施工升降机起租日开始15天完成使用登记备案资料和使用说明书的提供,否则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停租时间
甲方认为不再需要使用施工升降机时,书面通知乙方将施工升降机停止运行,通知的次日起,为该台施工升降机的结束工作时间。
乙方保证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施工升降机拆卸并运出现场。
第四条、施工升降机租赁价款、人工工资、合同款支付方式
一、施工升降机租赁费为元/月/台(大写人民币元整),租赁费包含整部施工升降机及零部件、电气元件、辅助材料、电缆线、钢丝绳、标准节、附墙装置等综合价格,租赁费不足一月时按天计算,(尾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即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
二、超高部分标准节租赁费
标准施工升降机高度米,施工升降机标准高度以上的标准节及附着租赁费元/节/月,运费元,运费由使用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负责支付。
标准节及附着租赁在安装之日的当月结算,次月随租赁费一并支付。
租赁费不足一月时按天计算,(尾数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即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计)。
三、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人工工资为:
元/月/人(大写人民币:
元/月/人)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的工资为月度包干工资(含税金、节假日加班工资、福利和保险费)。
工资不足一个月时按天计算,每月均按30天计。
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人工工资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指挥人员住宿、就餐问题由提供。
四、费用支付
(一)、租赁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转帐支票支付,当月租金甲方于次月日付清,逐月按时支付,施工升降机报停后_____日内结清全部租赁款项。
(二)、人工工资支付方式和期限:
每月日前由方按时支付给操作人员,施工升降机报停后_____日内结清全部人工工资。
(三)、票据开具方式:
施工升降机租赁费每期均以发票□收据□出具给甲方,人工工资每期均以发票□收据□出具给甲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确保施工升降机安装现场道路通畅,提供满足安装和拆卸的场地,无影响安装、拆卸的障碍物,以保证施工升降机的安全安装和拆卸,否则延误和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对制作的施工升降机基础质量负责。
(二)提供设备专用安全工作电压为380V±
5的电源,配置合格的专用开关箱,并承担所有电费。
(三)严格按施工升降机基础图和JGJ46施工临时用电规范安装预埋施工升降机基础部件和防雷接地装置。
在施工升降机安装后直至拆除前应保证施工升降机基础有排水措施不积水,基础附近两米内无杂物。
(四)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特种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按相关规章制度对施工升降机使用进行全过程的检查、监督、管理与控制,有权对违反操作规程、违反项目管理制度、操作技能不熟练、不服从项目设备管理人员合理指挥的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进行批评、处罚或要求调换、辞退。
有对施工升降机司机生产作业的指挥和作业台班的调整权。
(五)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有对施工升降机司机生产作业的指挥和作业台班的调整权。
设备管理人员对施工升降机运行情况进行确认。
(六)协调乙方对机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处理好项目内其他合作单位的工作关系。
(七)负责对乙方履行总包管理的职责。
负责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施工升降机完整齐全和安全,严防电器、大件总成以及电缆等被盗或损坏。
甲方对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造成的人员、机械等事故的损失负责赔偿。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不得出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升降机:
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乙方自行承担因施工升降机自身及附件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乙方负责提供充足的人员配备,负责安排每台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名,并承诺所有上岗人员均有良好的操作技能、职业道德和作业经验,并保证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
负责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对机组人员的安全教育、使用操作安全技术交底。
(三)乙方保证上岗人员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矫正视力不低于5.0,没有色盲、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
乙方负责缴纳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等保险。
(四)乙方保证所有上岗人员均接受专门安全操作知识培训,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人员进场前将上岗证原件和上岗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报甲方设备管理人员,经甲方进行安全教育和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
人员合格进场后,乙方不得随意更換人员。
如不得不更換,应提前向甲方项目设备管理人员申请,并将拟进场人员的上岗证原件和上岗证件(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审核,经同意后方可更換。
(五)为满足甲方施工升降机使用与安装的要求,必须提供原制造厂制造机械性能良好和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的施工升降机以及相应型号施工升降机标准节和附墙装置等部件,严禁采用非标产品。
(六)乙方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停机检查,并通知甲方共同采取措施。
承担因设备自身及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施工升降机司机及指挥有权对甲方的不合理指令拒绝执行,甲方不得就此原因给予乙方任何罚款。
(七)乙方应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与项目人员协调自身人员和施工升降机的管理,当施工升降机出现故障时,应迅速排除,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八)乙方必须为每台施工升降机驾驶室內均应配灭火器,以便控制箱失火时能及时采取灭火措施,并且自行配备合适功率空调或者风扇,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等明火取暖。
(九)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施工升降机司机每日严格填写机械设备检查、运转、维修和保养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停机检查,并通知甲方共同采取措施。
(十)乙方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前向甲方提供如下资料复印件(签字、盖章及所有文字字迹要清晰)
1、营业执照。
2、租赁合同(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3、产权登记备案。
4、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产品合格证。
6、自检合格证明。
7、安全技术档案:
(1)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
(2)定期检验报告。
(3)上一次安装验收资料。
(4)定期检查记录。
(5)运转记录。
(6)交接班记录。
(7)维护保养记录。
(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不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百分之一。
二、甲方如逾期不返还租赁的施工升降机,应向乙方每天支付违约金元。
三、如甲方存在转让、或将施工升降机变卖、抵押等行为,除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施工升降机外,甲方还应承担对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不能按甲方通知按时进场安装施工升降机或及时拆卸施工升降机,应该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因第三人对租赁物(施工升降机)提出权利请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
赔偿范围除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包括甲方由此支付的诉讼费用、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用及律师费用等。
六、乙方如有下列行为,自愿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1、如乙方拒绝服从甲方设备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安排指挥,项目机电工长有权反映到项目经理部,并对乙方处以元/次的罚款。
2、如乙方的原因未能按甲方要求按时将施工升降机投入使用,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元/天的罚款。
3、乙方拒绝更換不合格操作人员时,甲方将对出租方处以元/天/人的罚款(所谓不合格人员指有操作证,但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升降机运转效率不高的操作、指挥人员)。
4、每台施工升降机工作时必须有操作人员,按照要求确认吊物安全状态,操作人员才能进行操作,否则将给予元/次的处罚。
甲方对乙方的上述所有罚款,应在罚款前书面通知乙方相关人员,如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合理罚款,甲方可保留相关证据并在当月的的结算额中扣除罚款金额。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解除。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难以履行的,双方互不负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和政府行为。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故终止合同需要经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