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地震应急预案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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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较大地震灾害事件,震级6.0~6.4级,在震区市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震区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实施。
实施Ⅲ级响应。
4、一般地震灾害事件,震级5.0~5.9级,由震区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
实施Ⅳ级响应。
5、较轻地震灾害事件,震级4.0~4.9级,由震区或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
实施Ⅴ级响应。
6、其他地震事件是指强有感地震(含省外发生地震本省强有感)、地震谣传。
由震区或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
三、地震应急机构
(一)省水工局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主要职责
1、局抗震救灾指挥系统
局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利用历年汛期建立的防汛指挥系统,局抗震救灾总指挥部下设后勤分局指挥部、黄陵基地指挥部、张峰水库项目指挥部、和川取水输水项目指挥部、五马水库项目指挥部、坪上应急引水项目指挥部、盂县龙华口水电站项目指挥部、南水北调中线京石段应急供水工程渠道项目S26标指挥部、新疆伊犁河南岸干渠项目指挥部、局属各处、厂指挥部。
2、局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组成
指挥:
郝文怀
副指挥:
张如海昝志斌张彩成
成员:
尚帅贾佑臣常民生闫国成辛保明
王彦武闫永平杨克俭刘武功
联络员:
王援强张继凯薛文萍王东升
3、水工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分工
由水工局局长担任,负责水工局抢险救灾的全面领导和指挥工作。
由主管安全管理、生产管理、后勤分局的副局长担任,负责震时状态下的抢险救灾、运行的指挥工作。
下达和签署调动指令和抢险方案,并负责水工局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在指挥未到岗时担任指挥职务。
4、局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职责
(1)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突然发生时,迅速组织水工局指挥部及分指挥部成员上岗,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实施各部门的紧急状态。
(2)下达调动指令,组织协调抢险队伍和物资。
(3)全面了解和掌握抢险进程,及时处理抢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随时向厅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灾情、抢险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的指令。
(5)总结抢险救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修改应急预案。
5、局抗震救灾通讯联络
局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实行昼夜值班,值班室设在局保卫部。
值班负责人:
张继凯
值班电话:
7251385725052613393412868
(二)太原基地及局管项目抗震救灾通讯联络
1、后勤分局指挥部:
7251079
2、黄陵基地指挥部:
7138109
3、张峰水库项目指挥部:
0356-7044335
4、和川取水输水项目指挥部:
0357-8571263、0357-8571269
5、五马水库项目指挥部:
13700513420
6、坪上应急引水项目指挥部:
0350-6588231、0350-6588390
7、盂县龙华口水电站项目指挥部:
13603515329
8、南水北调中线应急供水工程S26标指挥部:
0312-6419691
9、新疆项目指挥部:
0999-3840423
(三)局属处、厂抗震救灾机构设置情况
省水工局所属处、厂要设立相应的防震减灾领导机构。
当各处、厂在建工地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本单位的防震减灾领导机构即成为本单位的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组织当地的在建工程地震应急工作,局抗震救灾领导组协调全局的人力、物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
四、地震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该预案适用于局基地大院、黄陵基地,局管项目部、局属各处、厂。
局管项目部所设应急系统随着该项目的完工自行终止,局属各处、厂承建的工程项目由各处、厂负责制定其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五、地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
我局所属后勤分局、黄陵基地、局管项目(张峰水库项目、和川取水输水项目、五马水库项目、坪上应急引水项目、盂县龙华口水电站项目、南水北调中线应急供水工程渠道项目(S26标)、新疆伊犁河南岸干渠项目)九个、所属处、厂有二十二个,且各管理部门也有现成的防汛抢险队伍,从人员技术力量上完全具备应对抗震救灾抢险的需要。
六、地震应急通讯
利用防汛通讯联络方式,在地震时作为水工局抗震的通讯联络方式,一旦出现重大异常和地震活动等紧急震情,应立即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车辆等一切可利用的通讯和手段快速上报局抗震救灾领导组。
七、地震应急反应程序
1、发生震级大于4.0级的地震或遭受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时,各单位应立即将发震时间、发震地点和震级报告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值班室。
2、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接到发生地震报告后,立即召集局抗震救灾指挥部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领导召开紧急会议。
如遇强烈地震,通讯中断,地震本身就是命令,上述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到局六楼会议室报到。
3、会议由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主持,听取有关部门汇报震情和灾情,视情况实施本预案,部署救灾工作,宣布局进入震后应急期,震后应急期一般为10天,必要时可延长10天,发表告全局职工书,号召全局职工自救互救,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同时向水利厅报告震情和灾情,取得必要的协助与支持。
八、地震应急抢险物资储备
根据水利行业的特点,每年为了安全度汛的需要,在除险加固所需的物资方面,均要进行必要的储备。
在地震灾害发生时,可将这些储备物资用于抗震救灾工作中,以保证抢险的需要。
(备好临震急用物品)地震发生之后,食品、医药等日常生活用品的生产和供应都会受到影响,水塔、水管往往被震坏,造成供水中断。
为能度过震后初期的生活难关,接地震情报后,后勤分局应准备一定数量(3天)的食品、水和日用品,以解燃眉之急。
九、临震应急措施
在市政府、水利厅发布临震预报后,根据厅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精神和地震预报情况,水工局的地震预案启动,局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迅速做出部署:
(一)、通知局属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及各级指挥部人员立即上岗,并根据预案中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展开工作。
(组织人员撤离)如果得到正式临震警报或通知,要迅速而有秩序地动员和组织群众撤离房屋。
局办公楼内职工要有组织地就近沿楼梯疏散,决不能坐电梯下楼。
正在治疗的重病号要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单位的车辆要开出车库,停在空旷地方,以便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作用。
(划定疏散场所)为确保震时人员安全,震前要就近划定群众避震疏散路线和场所,当需要撒离时,基地及机关工作人员疏散到原修造厂大院,各项目部、处要疏散到已指定的场所。
(二)、根据预报的地震震情,下令启动各级应急预案,各系统进入临震状态。
(三)、部署对水库、河道的关键部位进行严密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及时向厅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我局系统的抗震救灾准备情况,并请上级部门及时协调存在的问题。
按上级部门指令完成抗震救灾任务。
十、震后应急反应
(一)、突发地震后,迅速组织各级指挥部成员上岗,进行灾情的调查汇总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启动各级应急预案。
(二)、根据灾害情况及出现的险情,积极组织协调抢险队伍,研究、审定和批准调度方案,及时制订并落实抢险方案。
(三)、全面了解和掌握抢险救灾的进程,及时处理抢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随时与厅抗震救灾指挥部通报信息,及时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必要时请求得到上级部门的支持。
(四)、尽一切力量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保证我局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以尽快恢复。
十一、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