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地材供应方案完整优秀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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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地材供应方案完整优秀版
附表31:
地材供应方案
为确保兰新铁路建设质量,加大对全线工程用砂、石、矿渣粉的协调管理力度,建立砂、石、矿渣粉主流供应渠道,兰新铁路(新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兰新铁路有关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1、公司对全线砂、石、矿渣粉生产(供应)商实行准入监控管理。
由公司按照"母材合格、规模生产、工艺先进、价格合理、运输便捷"的原则,通过"比设备、比工艺、比质量、比价格、比运距",择优选取合格的生产(供应)商与之签订《订购意向书》并制定指导性供应组织方案。
2、《订购意向书》是生产(供应)商准入的依据。
工程招标完成后,公司依据本项目土建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相关要约,组织工程承包单位与生产(供应)商协商签订采购供应合同。
(1)合同价格:
原则上,《订购意向书》确定的价格为合同期内的最高价格,生产(供应)商在履约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价格。
(2)合同数量:
原则上,意向书数量只作为签订采购供应合同时参考,具体合同数量由各工程承包单位根据实际需求量确定。
(3)合同付款:
原则上要求月清月结。
(4)质量标准和控制:
三种材料执行的技术条件或标准,由工程承包单位负责提供,并作为合同内容或附件。
质量控制执行铁道部、公司的有关规定。
(5)供应:
每月20日前,工程承包单位应及时向生产(供应)商书面提交次月供应计划。
生产(供应)商按计划组织生产、储备和供应;工程承包单位在主要工点要建立必要的储备,储备量不得低于保证连续施工10天所需的材料数量。
(6)交接与验收:
工程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到达施工现场的材料应及时组织验收,监理单位按照验标要求进行抽检检查或见证。
对验收发现的质量、数量问题,由供、需双方及监理确认处理,同时监理单位负责向公司上报质量问题及处理措施。
3、签订《订购意向书》的生产(供应)商如未能履行意向书承诺,其产品质量或供应能力不能满足工程要求的,工程承包单位可在公司公布的母材合格的生产(供应)商目录中选择新的生产(供应)商,并报经公司审批后签订采购供应合同。
工程承包单位根据标段具体情况,可以在公司公布的母材合格的生产(供应)商目录范围外进行生产(供应)商调查,对生产(供应)质量、能力满足公司要求的,报监理审查,指挥部复核,公司物资设备部批准,方可选择使用。
4、公司物资设备部以季度为单位对生产(供应)商实行动态评价。
对存在问题的生产(供应)商,发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限期内末予整改或整改后其产品质量仍然达不到技术条件要求,或不能保障供应的,可向公司建议取消其准入资格。
5、由于各种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山体岩相岩质发生变化导致母材质量不合格),其合同履行影响到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时,由物资设备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
(1)公司编制印发《兰新铁路砂、石母材合格生产(供应)商目录》,作为补充或扩大供应渠道的指导性文件。
(2)当出现应急状态时,首先在运距、价格合理的前提下,物资设备部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优先采取集中调度调剂的方式衔接供需;其次,工程承包单位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建立新的供应渠道,但必须履行有关程序。
6、砂石料供应范围组织方案
新疆段工程砂、石料供应组织分析
序号
产地
与线路关系
料点与主干道距离
总储量(万方)
供应平均半径(KM)
工点
里程
工点
里程
工点
里程
工点
里程
工点
里程
工点
里程
1
哈密桥梁厂砂1哈密石料厂哈密桥梁厂(卵石破碎石)
DK1303+000
右
8
520
108-185
头堡料库
DK1132+000
9#尾亚轨道板场
DK1167+000
8#红旗村轨道板场
DK1249+800
哈密料库
DK1303+000
7#二堡轨道板场
DK1333+300
6#了敦轨道板场
DK1408+300
右
40
189
2
哈密桥梁厂砂1哈密桥梁厂(卵石破碎石)
DK1303+000
右
8
520
35-92
4#哈密T梁厂右边
DK1287+750
9#哈密梁场
DK1287+750
8#火石泉梁场
DK1319+000
右
8
289
7#柳树泉梁场
DK1360+000
6#雅子泉梁场
DK1382+500
3#雅子泉T梁场
DK1382+000
3
托克逊采砂场乌拉泊采石厂
DK1702+000
左
60
150
148-123
4#鄯善轨道板场
DK1565+300
2#鄯善T梁场
DK1565+750
1#七泉湖T梁场
DK1653+000
3#火焰山轨道板场
DK1660+300
4#后沟梁场
DK1734+750
5#塔儿朗梁场
DK1734+750
DK1828+000
左
4
150
273-21
2#后沟轨道场
DK1735+300
3#达板城梁场
DK1766+450
1#三葛庄轨道板场
DK1813+500
2#三葛庄梁场
DK1813+450
1#乌拉泊梁场
DK1827+450
4
哈密桥梁厂砂1景峡采石场1
DK1303+000
右
8
520
130-63
红柳河料库
DK1118+000
7#成品预制厂
DK1123+884
天湖料库
DK1140+000
9#成品预制厂
DK1174+094
思甜料库
DK1180+000
DK1170+000
左
3
200
50-17
5
哈密桥梁厂砂1黄山采石场1
DK1303+000
右
8
520
76-116
8#成品预制厂
DK1194+500
DK1228+000
右
44
118
41-151
6
三道岭砂2三道岭(卵石破碎石)
DK1386+000
右
15
178
108-23
柳树泉料库
DK1362+000
10#成品预制厂
DK1395+000
DK1386+000
右
20
172
7
三道岭砂2一碗泉天山采石场2
DK1386+000
右
15
178
41-97
11#成品预制厂
DK1420+714
12#成品预制厂
DK1423+750
十三间房料库
DK1448+000
DK1448+000
右
69
189
103-37
8
鄯善砂厂坎尔其石场二塘渠砂场(机制砂)3
DK1553+000
右
6
234
5-128
13#成品预制厂
DK1521+000
鄯善料库
DK1553+000
DK1553+000
右
16
148
DK1599+000
右
8
166
9
大河沿镇砂(机制砂)塔尔郎沟(卵石破碎石)3
DK1702+000
右
4
159
94-23
七泉湖料库
DK1663+000
DK1680+000
右
10
70
72-29
10
大河沿镇砂(机制砂)大河沿(卵石破碎石)
DK1702+000
右
4
159
44-23
14#成品预制厂
DK1702+000
吐鲁番料库
DK1702+000
DK1702+000
右
4
70
11
达板城砂场5天山站白杨河(卵石破碎石)4
DK1760+000
右
10
100
32-21
16#成品预制厂
DK1715+859
15#成品预制厂
DK1734+000
DK1732+000
左
11
70
24-25
12
后沟白杨河砂4乌拉泊砂场(机制砂)柴窝铺采石场5
DK1741+000
左
1
66
17-56
盐湖料库
DK1777+000
17#成品预制厂
DK1785+000
三葛庄料库
DK1807+000
DK1741+000
左
4
150
DK1+785
5
70
地材采购合同
需 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地材采购合同
需 方(甲方):
供 方(乙方):
单位(个人名字+身份证号码)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规格及单价
1·所有材料价格一口价,很特殊的情况价格上下波动20%所产生的差额费由要甲乙双方按照市场价格4:
6分担。
2·旱沙( 67 元/m³)水洗沙(85元/m³)与样品和送样相符,不能为机制沙.
3.石子型号0。
5( 元/m³)型号1。
2(元/m³)型号1。
3(元/m³)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无土。
价格誰行就是.
4.场内土方运输车型506-608之间不低于9m³且不高于14m³(25元/车)
5.商品混凝土,甲方指定商品混凝土站及其价格,乙方不得干涉,其他事项由乙方与商混站自行协商解决。
6。
甲方所有自有机械车辆施工,乙方不得干预,其他机械车辆乙方自行解决.
7.砖和水泥由甲方自己解决,乙方不得干涉.
二·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质量标准:
地材质量必须满足技术标准及要求和乙方提供的样品相结合为准。
(相关标准级要求由项目部试验室具体提供,可作合同附件).
2、环保、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a)、运输途中必须按要求进行覆盖,制定防抛洒措施,在施工区域行车限速5Km/小时,(乙方在施工区域内,因乙方驾驶不当造成甲方财务损坏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b)、乙方应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员、车辆、货物安全等全部责任。
c)、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交货地点:
甲方所在工地指定货场。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1、由乙方自行组织运输,运费包含在合同单价内,由乙方承担.(建议:
地材由乙方组织运输)所需材料的时间以短信发送的时间为准.每一张收料单必须由甲方两人签字有效.
2、如乙方运输能力不足,影响到甲方施工进度及施工要求时,甲方可以自行组织其供应单位供应,乙方不得干涉,本合同终止,且合同终止前期所有费用不予支付。
五、检验和计量
每批供料,乙方必须首先自检合格后,方可派车运往甲方工地。
由甲方项目指定物资人员和现场试验人员共同验收,质量初验合格后方可接收入库。
项目的数量验收可以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均保留1位小数点,四舍五入。
1、检尺:
由双方验收人员用标准尺在卸货地点验收,以立方米(m³)计量。
具体数量以甲方验收为准。
2、过磅:
在甲方工地磅房过磅。
如果采用过磅验收,建议合同计量单位采用“吨”。
并在合同中明确:
地材正常含水率时的密度。
如含水率超过规定时,要按比例对磅重做相应扣减。
3、如果验收方法和合同计量单位不一致时,由甲方试验室按国家标准测出密度换算率。
4、甲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甲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初验接收入库不能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依据.检测合格后才准予办理月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损失。
5·每月10-11号,20—21号30-31号需到公司财务部对账,过期视为无效单据,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以本工程施工进度拨款(以拨到甲方账户中的)为准,按拨到甲方账户中的比例拨付,乙方凭送往甲方工地的地材接收单据和相关税务发票,到甲方物资部门办理结算手续,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拨到甲方账户中的比例付款,余款两年内一次付清。
七、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
1、每月初通知乙方当月用量,以便乙方及时备料,至少提前1天通知乙方第二天用量.
2、及时组织验收人员验收。
3、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立即要求乙方停止供应,并责令乙方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单位,乙方不得干涉。
(二)乙方
1、按甲方计划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的供应产品,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甲方工地停工待料情况的,应赔偿相应损失;由于质量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2、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备料,以免造成供料中断。
3、对甲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天内,双方指定权威检测机构在甲方现场取样检测,以该检测结果为准。
八、其他事项
1、双方应向对方提供参与实施本合同的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对于名单以外的人员参与本合同实施的,必须经过合同法定代表人书面确认后方可参与实施本合同.
2、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对本合同有争议时,应本着“长期合作,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时,约定向甲方法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货款两清后自动废止。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方外运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工程总承包单位代理人,现委托乙方土方外运及泥浆外运进行分包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例,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董家明渠改造(一期)工程,宏祥路—团结大道、福星路-沙湖大道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开工前技术人员向乙方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规章制度交底.
2、甲方负责土方抽样,送检工作及资料归档.
3、甲方负责同业主、监理工作协调,保证乙方能按计划正常施工。
4、甲方负责24小时前提供回填及外运工程量计划.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派专人驻守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负责协调好周边关系,确保甲方项目部其他工程施工顺利进行。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项目部管理制度,服从业主、监理、甲方的安排与协调,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3、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保证施工中不出现机械、人员等安全事故,如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自行承担相关的经济损失。
4、乙方所回填土质必须符合设计土质要求,无杂物,干燥含水量不得超过检测标准,如有少量杂物,平整场地时必须清理干净.
5、乙方进场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调度及指定地点,如有不服从调度,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结算。
6、乙方负责办理交管、环卫等手续费用自理并保证施工现场内外环境卫生。
7、乙方只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地材和土方单项工程承包并不得介入其它工程承包范围。
四、结算、运输及验收方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及核定:
1.1、设计施工图所涵盖范围:
原则上是回填完毕后余土外运,计算方式甲乙双方按现场实际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数据提供实测标高及计算式)。
1.2、回填:
回填前及回填碾实后,经甲乙双方两次核实共同确认签字作为办理结算依据.
1.3、开挖前后双方共同测量标高共同签字认可(附原始测量记录及施工日志),缺一不可办理结算手续.
1.4、零星工程量按现场实测挖填办理结算(附原始记录)。
1.5、采购的材料按验收供货单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单价办理结算.
具体计算方法:
(1)、外运土方:
设计施工图挖方量-埋置构筑物方量-回填方量-内转土方量=外运土方量
(2)、内转土方:
设计施工图挖方量-埋置构筑物方量-回填方量-外转土方量=内转土方量
2、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的一切费用.
3、材料采购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乙方接到甲方供货计划在12小时内送货至甲方指定的施工工地。
4、材料验收
甲乙双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对采购物资的数量和规格的验收,验收后双方签字认可,采购物资正式交付给甲方。
5、质量要求(根据不同的物资进行不同的约定)
5.1、乙方保证提供甲方的物资是满足工程及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出厂合格或检验报告。
5.2、对于需甲方检验的物资,甲方应在日内进行检验,若经检验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乙方应接到通知后,小时内予以解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工程量单价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一
土方工程
1
外运土方
M3
依据设计施工图现场实测标高,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甲方负责挖土、装车
2
内转土方
M3
依据设计施工图现场实测标高,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甲方负责挖土、装车
3
外购土方
虚方
M3
按车上方量现场实测,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仅指零星项目)
4
外购土方
碾压方
M3
依据设计施工图现场实测标高,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按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5
污泥
M3
依据设计施工图现场实测标高,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甲方负责挖土、装车
二
采购物资
1
毛渣
M3
依据车上方量现场实测,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
2
片石
M3
依据车上方量现场实测,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
3
黄沙
M3
依据车上方量现场实测,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
4
大、小分口石
M3
依据车上方量现场实测,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
5
石硝
M3
依据车上方量现场实测,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
6
砖渣
M3
依据车上方量现场实测,附原始记录据实结算
备注:
以上单价如需提供税票按%另计
七、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每月25号预结算工程量,甲方按总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向业主申报工程款,每期业主支付的工程款达到甲方账户后三日内支付70%的工程款到乙方账户;
2、工程全部完工达到合同要求后,进度款支付至80%到乙方账户;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同主合同同步支付.
4、甲方按业主支付所申报工程计量款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
若发生业主未能及时支付工程项目款时,乙方应接受甲方依本条确定的付款进度,在确保按期供货的前提下,自行解决资金问题。
八、保障、保险及保证金
1、保障:
乙方应保证甲方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损失或损害;
(3)、因乙方原因造成国家有关部门的罚款。
上述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2、保险: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对本合同工程中必须且必要的项目、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意外伤害、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等进行投保.工程开工后,乙方需按正常施工人数的30%购买农民意外保险,不按规定投保的,甲方有权代为乙方投保,由乙方承担全部投保费用,并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3、履约保证金:
(1)、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万元;
(2)、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时间:
;
(3)、履约保证金的解除:
待完成工程进度款与履约保证金额度相同时且满足甲方正常施工前提下无息全额退还。
九、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履行各自本合同中的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力。
十、其它约定
1、乙方确保工期按时完成,如因自然条件无法施工工期可延续.在正常情况下,乙方不能保证土方供应,甲方终止合同.
2、乙方因不能保证周边关系的协调而影响甲方未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如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的权力义务终止后,双方应遵循诚实可信原则,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
4、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办理备案合同一份,为甲方同业主备案用,此合同不作为结算依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行:
开户行: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