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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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学生干部是大学生中的骨干,是学生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组织者和带头人。
各级学生干部要在党组织、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广大学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学校与学生之间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做到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生干部条件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头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政治素质。
第二条工作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具有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有关活动,按时参加院、系有关会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院、系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计个人名利得失,顾全大局,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踏实。
第四条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第五条善于联系同学,发挥桥梁作用,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工作责任心。
第六条热心学生工作,热情服务同学,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第三章
学生干部考核规定
第一条思想道德考核规定(10分)
要求:
关心时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修养,通过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学生干部要具有良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能够团结同学,谦虚务实、勇于开展自我批评。
1)受到校级或者院级违纪通报减3分
2)在考核期间思想道德表现良好给予10分
第二条学习成绩考核规定(20分)
学生干部要勤奋学习,能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10,记20分
2)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20,记10分
3)学习成绩在班级名列前30,记5分
第三条会议制度考核规定(15分)
学生干部严格遵守例会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做到事先请假,不得因为个人事情造成任何工作失误。
1)学生干部要按时参加院团委,学生会例会及学生会各部召开的各种有关会议。
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1分,无故旷到者扣2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病假、事假扣0.5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会议负责人或团委老师说明(学生会全体会议由本人向团总支书记请假),否则按旷到处理。
2)会议考勤全勤者,期末总评加3分。
第四条学生会值班室值班考核规定。
(基础分15分)
值班实行多班制,周一至周日,每日一大节课为一班,值班时间与上课时间同。
具体值班安排见值班表。
每次值班由督班人员严格考勤并如实记录。
各部值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值班期间不得喧哗,须保持办公室卫生干净整洁;
不得听耳机、MP3等,不得擅自离开办公室;
将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状态,接听电话一律在办公室外面。
1)值班人员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班。
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班者,须提前向上级请假并找人代班。
事后请假视为缺班。
缺班者扣3分。
迟到、早退(5分钟内)一次扣1分,病假、事假扣0.5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团委老师或秘书长说明,否则缺班到处理。
无故不值班者违规一次扣5分,违规两次按自动辞退处理,永不录用。
2)各部部长对本部门的值班负全责,部门值班迟到累计三次或缺班一次,在部长例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
部门值班迟到累计七次或缺班四次,本部部长不具本学期评奖评优资格。
3)会议考勤全勤者,期末总评加3分。
第五条工作总结、计划、参加培训的考核规定(基础分10分)
学生干部在每学期最后一周例会交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开学后的第二周交新学期的工作计划,秘书处会按时催各部上交需要上交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人统一汇总交到秘书处。
1)迟交者每次扣1分,未交者每次扣2分,逾期一周的以未交处理。
2)凡院团委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包括工作计划和另项交代的任务及各部门工作所涉及的团支部考核分数),迟交一天扣1分,迟交两天到三天扣2分,迟交四天以上扣3分,主动上交材料并被采纳者,加1——3分。
第六条重大活动考勤考核制度(基础分10分)
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学生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
1)迟到(5分钟内)一次扣1分,无故旷到者扣2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病假、事假扣0.5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活动负责人或团委老师说明。
2)院团委举办的各种非常规性活动的主要组织者或策划者,每人每次加2分,每次加分名额不得超过3人,加分决定由团总支老师批准。
3)在各项活动中全勤者期末总评加3分。
第七条班级民主评议(20分)
基础分为20分,根据班级思想素质测评排名情况,
1)前10%得20分
2)前10%-20%得18分
3)前20%-30%得16分
4)前30%-40%得14分
5)前40%-50%得12分
6)前50%以后者对其提出批评
第八条其它评分
1)参加各种大型比赛获奖
2)学生干部中获奖学金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取得成效者,对学院建设发展有突出贡献;
4)本人因学生工作而受到学院表彰;
5)在学生工作方面通过自身努力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6)敢于见义勇为,与不良倾向作斗争,并有较大影响者;
7)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本部门工作者(病、休假除外);
8)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者
9)一学期有功课不及格者。
以上情况予以适当的加分减分。
第九条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总分=所得积分之和。
第十条考核成绩记录办法:
考核成绩记录办法根据学生干部的积分采取的等级制的办法,即按照考核项目的分值打出相应分数,总评时再按总分折算成相应等级。
各等级对应分数如下
优秀…………………………80~100分
良好…………………………79~70分
一般…………………………69~60分
差…………………………59~0分
第三章考核结果与奖惩办法
等级
办法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奖励
A.按比例和申请评为鲁东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B.按比例颁发学院团学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C.三评时加学生会干部职务分并加证书得分;
D.向所在党支部推荐入党;
A.按比例和申请颁发学院团学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B.三评时加学生会干部职务分并加证书得分;
C.向所在党支部推荐入党;
处分
予以解聘;
注:
本制度在团委书记及主席团负责解释并监督下严格执行,由秘书处负责每月统计,并把结果上报给学院团委书记、各年级辅导员,并作为评奖评优、提拔学生干部的事实依据。
鲁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委员会秘书处制
201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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