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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级级安全教育资料

 

 

1、《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2、我国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1)安全第一:

就是在劳动过程中把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作为生产劳动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证。

(2)预防为主:

要求企业员工在工作中时刻注意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综合治理:

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有效地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3、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要求劳动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知情权:

了解可能面临的任何潜在危险地权利。

(3)参与权:

参与民主管理,对单位的劳动卫生状况有进行批评,建议的权利。

(4)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

劳动者必须接受教育培训,以使其具备对工作环境、生产过程、机械设备、危险物质等方面的安全卫生知识的能力。

这也是安全工作的前提。

(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服务的权利:

劳动者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防治服务的权利。

(6)拒绝危险工作的权利:

在确认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有权拒绝工作。

(7)紧急避险权:

工作中发现危机自身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撤离现场。

(8)申诉权:

在劳动卫生方面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的权利。

(9)监督与举报的权利:

对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履行保护工人安全健康,有监督权;对违反劳动部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履行责任的可以向有关部门艰巨和控告。

(10)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

义务

(1)遵章守法、服从管理

(2)接受培训、(培训的重点:

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报告

4、什么是燃烧?

燃烧是一种复杂的物理化学过程。

同时伴有发光、发热激烈的氧化反应。

其特征是发光、发热、生成新物质。

5、燃烧的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注意:

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是导致燃烧必要非充分条件。

上述“三要素”同时存在,燃烧能否实现,还要看是否满足量上的要求。

在燃烧过程中,当“三要素”的量发生改变时,也会使燃烧速度改变甚至停止燃烧。

6、爆炸

指物质在瞬间以机械功的形式释放出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

1)按爆炸能量来源分

a.物理爆炸:

指由物理因素(如温度、体积、压力)变化而引起的爆炸现象。

b.化学性爆炸:

指使物质在短时间内完成化学反应,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和能量而引起的爆炸现象。

物质的化学成分和化学性质在化学爆炸后均发生了质的变化。

2)按爆炸的瞬时燃烧速度分

①轻爆:

物质爆炸时的燃烧速度为每秒数米,爆炸时无多大破坏力,声响也不大。

②爆炸:

物质爆炸时的燃烧速度为每秒数十几米至数百米,爆炸时能在爆炸点引起压力激增,有较大的破坏力,有震耳的声响。

③爆轰:

物质爆炸的燃烧速度为每秒1000~7000m。

爆轰时的特点是突然引起极高压力,并产生超音速的“冲击波”。

7、点火源

指能够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包括某些爆炸性物质)发生燃烧或爆炸的能量来源。

8、化工企业中根据产生能量的方式的不同,点火源可分成八类:

明火、高温物体、电火花及电弧、静电火花、撞击与摩擦、绝热压缩、光线照射与聚焦、化学反应放热。

9、火灾爆炸危险性分类

化工生产中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分为五类:

甲、乙、丙、丁、戊。

类别

特征

闪点<28℃的易燃液体;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在压力容器内物质本身温度超过自燃点的生产。

28℃<闪点<60℃的易燃、可燃液体;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气体;助燃气体和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可燃纤维或粉尘,闪点≥60℃的液体雾滴。

闪点≥60℃的易燃液体;可燃固体。

对非燃烧物质加工,并在高热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辐射热、火花、火焰的生产;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行燃烧做其他用的生产;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生产。

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非燃烧物质的生产。

10、闪燃

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叫做闪燃。

闪点:

易燃、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发生闪燃时的温度叫闪点。

11、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与火会产生爆炸的最高或最低浓度。

12、防雷电主要对策

1)对直击雷采用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等,引导雷电进入大地,使建筑物、设备、物资及人员免遭雷击,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对雷电感应,应采取将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与管道以及结构钢筋等予以接地的措施,以防放电火花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3)对雷电侵入波应采用阀型避雷器、管型避雷器、保护间隙避雷器、进户线接地等保护装置,预防电气设备因雷电侵入波影响造成过电压,避免击毁设备,防止火灾爆炸事故,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13、防静电火花的主要对策

1)采用导电体接地消除静电。

2)在爆炸危险场所,可向地面洒水或喷水蒸气等,通过增湿法防止电介质物料带静电。

3)绝缘体(如塑料、橡胶)中加入抗静电剂,使其增加吸湿性或离子性而变成导电体,再通过接地消除静电。

14、灭火的基本方法

1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冷却灭火法;

2减少空气中的含氧量——窒息灭火法;

3隔离与火源相近的可燃物——隔离灭火法;

4消除燃烧中的游离基——抑制灭火法。

15、我公司目前配备的灭火器主要有:

8公斤、4公斤、35公斤干粉灭火器。

16、灭火剂及其应用

(1)水

对燃烧物质冷却降温,从而减弱燃烧的强度;稀释燃烧区的氧,使火势减弱。

对于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如果允许用水扑救,水与可燃、易燃液体混和,可降低燃烧液体浓度以及燃烧区内可燃蒸气浓度,从而减弱燃烧强度。

(2)干粉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和少量的防潮剂硬酯酸钠及滑石粉等组成。

冷却和稀释可燃气体,同时干粉灭火剂与燃烧区碳氢化合物起作用,抑制燃烧过程,致使火焰熄灭。

(3)泡沫灭火剂

泡沫灭火剂由发泡剂、泡沫稳定剂和其他添加剂组成。

泡沫灭火剂由于发泡剂不同有多种类型,如化学泡沫灭火剂;蛋白泡沫灭火剂,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抗溶性泡沫灭火剂;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等。

不能用于扑救电气,及有机液体的火灾。

(4)其他灭火剂

二氧化碳、卤代烃等灭火剂等。

一般用于电气设备,精密分析设备的火灾。

17、电气事故的特点

(1)危害性大:

可引起人员伤亡(一般占总工伤事故死亡率的10%左右),在爆炸危险场所可引起火灾和爆炸(占工业爆炸事故的85%左右)。

(2)危险隐患不易识别:

漏电、短路、绝缘降低等不易被人们察觉,使得电气事故往往来得猝不及防。

(3)涉及面广:

涉及到国民经济,任何一个行业和部门,还涉及到非用电场所,因电能的释放,也会造成灾害或伤害。

如雷电、静电和电磁场危害

18、电气事故的类型

(1)触电事故:

是以电流形成的能量作用于人体造成伤害。

(2)静电危害事故:

是由静电电荷或静电场能量引起的。

尽管产生的静电能量一般不大,不会直接使人致命。

但是,容易发生放电,产生电火花。

(3)雷电灾害事故:

雷电时大气中的一种放电现象,具有电流大、电压高的特点,足可伤害人命和引起火灾或爆炸。

(4)射频电磁危害:

由于高频电磁场的能量造成的,过量的辐射会引起人体中枢神经系统的机能障碍。

(5)电气系统事故:

由于电能输送、分配、转换过程中失去控制而产生的。

19、人体触电种类

(1)单相触电:

人体的某一部位触及一相带电体的触电事故。

触电电压一般为220V。

(2)两相触电:

人体的两处同时触及两相带电体的触电事故。

触电电压一般为380V。

(3)跨步触电:

当输电高压电线断裂落地,此时高压带电体接地有电流流入地下时,电流在接地点周围大地中产生电压降,人在接地点周围,两脚之间出现的电压,为跨步触电。

20、触电电流对人体伤害决定因素

(1)电流大小:

通过人体的电流越大,对人体的伤害越严重。

通常触电电流分为感知电流(约1mA),摆脱电流(约16mA),空颤电流(约50mA)

(2)电流持续时间:

电流通过人体的时间越长,对人体的伤害越严重。

特别当电流持续时间超过心脏博动周期时(约1秒左右),会造成心室颤动而引起触电者“临床死亡”。

(3)电流种类:

交流电流对人体的伤害比直流电大,交流电50HZ对人体伤害最大,当频率大于20KHZ时,伤害明显下降。

(4)电流路径:

电流经过心脏、肺伤害最大,所以从左手至胸部是最危害路径。

21、触电防护技术

(1)直接触电防护技术:

①绝缘:

用绝缘材料把带电体封闭起来。

如导电外面塑料护套。

②屏护:

用护罩、箱盒等保护装置把带电体与外界隔离开来。

如配电屏。

③间距:

将带电体与带电体、及地保持一定的安全间隔和距离。

④安全电压:

有42V、36V、24V、12V、6V五个等级。

(2)间接触电防护技术:

①漏电保护装置:

当漏电电流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的装置。

为防止触电漏电保护装置应采用高灵敏快速型,其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②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接地系统可以达到:

a.防止人身触电事故;b.保证电力系统正常工作;c.防止静电、雷电危害;d.防止电气引起火灾和爆炸。

按规范规定:

电气接地电阻<4Ω,雷电接地电阻<10Ω,静电接地电阻<30Ω,仪表接地电阻<1Ω。

22、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A、着火源种类

明火、冲击摩擦、绝热压缩、高温加热表面、电气火花和电弧、静电、

自然发热、热射线

B、危险物影响距离和范围

装置内火灾影响距离约10米

可燃气体扩散范围

正常操作时,甲、乙A类介质设备周围3米左右

液化烃泄漏后,可燃气体扩散范围一般为10-30米

甲B、乙A类液体泄漏后,可燃气体扩散范围一般为10-15米

介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乙B,丙类液体泄漏后扩散范围一般不超过10米

氢气的水平扩散距离一般不超过10米

C、可燃气体浓度测定

浓度=爆炸极限的下限(体积)×测量数值

A%×B%

当爆炸极限的下限>4%可燃气体或蒸气允许浓度<0.5%

A%×B%<0.5%

当爆炸极限的下限<4%可燃气体或蒸气允许浓度<0.2%

A%×B%<0.2%

23、设备内作业

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A、进设备之前可燃气体浓度置换标准是:

v当爆炸极限的下限>4%可燃气体或蒸气允许浓度<0.5%,当爆炸极限的下限<4%可燃气体或蒸气允许浓度<0.2%。

国外指标LEL(易燃物)含量应该低于LEL的10%,否则需要进行附加吹扫。

L.E.L超过10%时,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H2S浓度必须低于10ppm。

总碳氢化合物的含量必须低于300ppm

v其它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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