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认购协议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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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现金方式向乙方认购xx股整,计人民币xxxx元(大写壹貳叁肆)。
三、甲、乙双方同意,在乙方收到甲方的认购款项后的当日,向甲方开出认购股份资金收据。
四、双方承诺
1、甲方承诺:
用于认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正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甲方遵守乙方关于认购增资扩股股份的条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增资扩股活动。
甲方认购股份后,自新公司成立之日起九个月之内不得转让股份。
2、乙方承诺:
对于甲方向乙方认购股份的资金,在没有召开增资后股东大会前,保证不动用甲方资金。
在本次认购股份的资金全部到位后30日内,完成召开新老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改选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监事,办理工商注册变更等手续。
五、新公司财务xxx(多久)结算一次,新老股东按占股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亏损,但增资前,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原公司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计划无法执行,造成重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退还甲方股金。
2、若甲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股金,乙方将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占股比例。
七、新公司成立后,由改选的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选举的监事负责监督,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八、如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融资,需召开股东大会,经股东大会2/3多数同意方可,且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认股权,所融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公司;
公司股东不得用公司资产为个人融资作担保。
九、甲、乙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捺印后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篇二:
股权认购书
xxxxx商贸有限公司
甲方:
公民身份号码:
住址: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认购乙方持有之“xxxxx商贸有限公司”股份(下称“公司股份”)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公司股份的基本概况:
xxxxx商贸有限公司推出“xxxxxxxx”项目以来,得到了xx市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居家长者的广泛欢迎,“xxxxxxxxxx”项目发展前景被一致看好。
为了顺应“xxxxx”项目的迅速发展的需要,打造“xxxxxxxxx”黄金品牌,xxxx商贸有限公司所发起募资行为,诚邀有识之士共同参与
“xxxxxxxx”产业,共创“xxxxxxx”黄金品牌,共享“xxxxxxxxx”黄金产业发展成果。
二、认购公司股份基本情况:
1、认购股份标的:
甲方认购乙方持有之公司股份。
2、认购股份单位及价格:
以1%股权为单位,每1%股权交纳股金10万元。
3、认购量:
%股权。
4、认购款:
元。
备注:
甲方每认购1%股权,须缴纳10万元认购款。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在签字本认购书三个工作日内将认购款项转至乙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2、甲方有权在签定正式投资协议书前随时终止本次认购行动
3、甲方签定本认购协议书并缴纳认购款项后,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公司、项目相关资料和说明。
4、甲方如未签订正式《投资协议书》,甲方必须将所有资料退还乙方并应履行保密义务与责任,否则,乙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签订了本认购书并缴纳了认购款的甲方提供公司、项目相关资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说明。
2、甲方不签订《投资协议书》或中途提出退股诉求的,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所缴纳的认购款。
3、乙方有权对甲方泄密行为进行赔偿主张。
五、认购款管理:
1、甲方缴纳认购款后,乙方必须开具正式收据给甲方。
2、乙方必须在认购合同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等额退还甲方所缴纳的认购款。
3、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协议书》后,认购款自动转变为投资款,其管理遵循《投资协议书》相应条款。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不作正式《投资协议书》之用。
2、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平等协商解决,任何单方终止、改变协议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
二〇一四年月日
篇三:
股份认购协议书
xx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认
购
协
议
书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
xx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股东卡账号:
托管席位名称:
托管席位号:
鉴于:
1、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xx股份”)系依法设立并在xx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xxxx万股股票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经xx年xx月xx日召开的xx股份xxxx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xxxx】xx号文件核准。
2、xx股份已经与x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x证券”)签署了《保荐暨代销协议》,聘请xxx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3、乙方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xx股份xxxx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乙方已经知悉xx股份披露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信息。
基于上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项支付
1、认购数量:
乙方同意认购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________万股;
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之一,向乙方发行股票________万股。
2、认购价格:
每股价格为人民币元。
3、认购款总金额:
乙方同意认购股票的金额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其中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4、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主承销商xxx证券发出的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xxx证券指定的账户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认购款项。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配合xx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文件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发生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甲方保证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在乙方根据本协议缴纳认购款项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
办理相应股票的登记手续。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各方协商约定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发生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乙方。
3、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应当由乙方享有的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保荐机构进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请工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部门的有关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发生与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后,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应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认购款项,保证用于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款项的全部资金来源合法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除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等规定应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批准、备案手续,或为履行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声明与保证需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披露,双方同意并促使其有关知情人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及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事宜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信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不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规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甲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能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支付时间内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认购款项,乙方应按违约部分认购款项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相应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六条转让与放弃
1、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2、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如未能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将不构成也不应被解释为该方放弃该等权利,也不应在任何方面影响该方以后行使该等权利。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邮寄送达,任何通知一经被通知人签收即为送达。
如派专人送交,通知送达至被通知人之地址时,视为已正式送达。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此项争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生效、有效期及终止
1、本协议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