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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内容与奖罚办法;

(四)其他有关事项。

第七条经营目标责任状应对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进行全面阐述(包括确保目标及奋斗目标),对经营班子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第八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涵盖企业财务目标运营绩效、销售运营绩效、采购运营绩效、物流运营绩效、生产管理运行绩效、产品与技术创新工作绩效、规范管理与制度创新绩效等考核(相关考核细则见附件)。

第九条各相关考核细则应突出重点、反映企业即期目标与未来发展的要求,考核指标的甄选,应做到具有数量化、关键性及可比性。

第十条第八条所述“相关考核细则”,分别由集团主管部门组织制订或修订。

第十一条年度经营目标责任状的拟订、确定:

(一)集团财务部于12月中旬前审核确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

(二)集团绩效考评办公室12月下旬完成企业年经营目标责任状拟订。

(三)集团领导与企业负责人签订下一年度经营目标责任状。

第三章经营绩效考核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按照各企业所处的不同发展阶段和目标,本着资本收益最大化的要求,确立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

第十三条企业经营业绩由领导班子负责,日常运行效果靠各个环节掌控,实现责权利对等统一。

实施经营班子考核、员工考核分开的方式,加大对经营班子的最终业绩考核和奖励,调整员工月度奖励的核定方式,充分调动企业各层级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十四条为保障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各成员企业应力争保持12%的增长水平。

第十五条为激励企业在核心技术和核心产品开发、生产成本控制、产品结构调整方面不断创新,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可根据管理实际,有重点地设立相关单项奖。

第十六条集团各主管部门应强化企业目标计划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促使企业不断创新、向行业先进水平努力,量化评价企业运营绩效,拉开对企业考核结果的差距,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第十七条集团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特性和需要,设置有关奖惩及相关考核的项目,如:

安全责任、科技创新、政策争取(项目)、税收筹划等,可另行制订专门的考核和奖惩办法。

第十八条集团各工业企业对下属部门和员工的考核,应充分体现切块授权管理的要求和责权利对等统一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拉开考核结果和激励的差距,充分调动营销、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各方面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绩效考核和激励工作促进企业经营业绩提升的目的。

第四章经营绩效考核实施

第十九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由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每半年度考核一次,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二十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以年度经营目标责任状为依据,半年度、年度实际累计考核利润的考核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

年度各单项指标的考核由集团相关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一条企业经营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分值为100分,其中:

财务目标运营绩效占30%权重,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考核;

销售运作绩效占15%权重,采购运作绩效占10%权重,物流运作绩效占10%权重,由集团计划经营管理部负责考核;

生产管理运行绩效占20%权重,由集团生产部负责考核;

规范管理与制度创新绩效占15%权重,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与集团办公室、工会共同考核。

产品与技术创新指标为年度考核指标,由集团生产部负责考核,占生产系统考核权重的20%。

第二十二条企业半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工作组织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半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8日前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成员部门向绩效考评办公室报送企业考核评价结果(包括:

经营管理过程绩效简析和评价计分表等两部分)

当年7月、次年1月12日前各企业对上半年度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总结分析报告,报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成员部门。

各企业负责人上报对副总经理级高管人员考核分值

20日前绩效考评办公室完成评价考核结果汇总,形成经营绩效考核评价报告,报考评委员会主任

21日前集团绩效考评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经营绩效考核报告,并报集团领导审批

25日前,根据集团领导批示,将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给各企业。

年终,财务部根据考核分值核算各企业高管人员考核兑现收入

(说明:

上述时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十三条企业半年度及年度经营绩效分值计算方法:

(一)企业半年度绩效分值计算方法:

企业半年度经营绩效考评分值=财务运营绩效分值×

30%+销售运作绩效分值×

15%+采购运作绩效分值×

10%+物流运作绩效分值×

10%+生产运行绩效分值×

20%+规范管理与制度创新绩效分值×

15%

(二)企业年度绩效分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企业年度经营绩效考评分值=企业半年度财务、销售、采购、物流、管理绩效考核得分平均值+半年度生产绩效考核平均值*80%+产品与技术创新年度绩效考核得分*20%

第二十四条企业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分值计算:

(一)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分值:

企业经营绩效考评分值即为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分值。

(二)企业副总、总助绩效考核分值:

由集团考核企业的分值(占70%权重)和企业负责人考核其的季度分值平均值和企业负责人考核其的半年度分值平均值(占30%权重)等两部分构成。

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副总、总助绩效考核得分=企业绩效考评分值×

70%+企业负责人对其季度绩效考核分的平均值企业负责人对其半年度绩效考核分的平均值×

30%

(三)各企业负责人根据各位副总、总助的具体职责与分工,制定本企业高管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及评分细则(考核评价标准分值按100分设定,考核细则应具有数量化要求、并突出分管工作),报集团绩效考评办公室备案后实施。

第五章高管人员年度薪酬收入

第二十五条企业高管人员的年度薪酬收入包括:

基本年薪和考核年薪和董事会激励三部分。

基本年薪(含保密津贴)按月发放,考核年薪和董事会激励根据企业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完成情况进行兑现。

第二十六条企业高管人员考核年薪的兑现与企业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分段挂钩考核发放:

(一)净资产收益率<6%时,考核年薪不予发放;

(二)净资产收益率为6%—12%时,考核年薪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线性比例发放;

(三)净资产收益率≥12%时,考核年薪全额发放。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对经营班子的年终激励在每年度结束时进行。

年终激励收入兑现依据企业年度实现净资产收益率核定奖励基数,并与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得分挂钩。

具体办法如下:

(一)董事会对企业负责人年终激励:

根据企业当年效益情况及绩效分值按照下列原则进行确定:

利润完成情况

奖励标准

实际奖励月数

净资产收益率<6%

无激励

核定激励总额=应奖励基本年薪月数×

本企业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得分/五家工业企业年度经营绩效考核平均分

净资产收益率6%-12%,且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得分达80分以上

1-2.5个月基本年薪(线性计算)

净资产收益率12%—达到确保目标

2.5-6个月基本年薪(线性计算)

净资产收益率超出确保目标

董事会酌情另行嘉奖

说明:

一个月基本年薪=基本年薪/12

(二)企业副总及助理级高管人员年终激励:

按照企业负责人考核确定的激励奖标准,并统一划出40%金额与其他副总及助理级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分值挂钩,进行二次分配,分配公式如下:

副总(或助理)二次分配兑现额=企业副总及助理级高管人员划出激励奖总额

×

本人分配系数占企业副总及助理级人员分配系数之和的比重

本人分配系数占企业副总及助理级人员分配系数之和的比重=(本人年度激励划出金额×

本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企业副总及助理级高管人员年度激励划出金额×

年度绩效考核得分)

企业副总及助理级高管人员年终激励收入计算公式:

企业副总及助理级高管人员年终激励额=本人年终激励应发金额×

60%+二次分配兑现额

1、本人年终激励应发金额=应发月数×

本人月度基薪。

2、年中到任或离任的高管人员,按在企业的实际工作月数,核算、兑现其年终奖励收入,有关规定详见本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企业员工奖励

第二十八条企业员工月度奖励分为浮动奖、基本奖和效益奖三部分。

(一)浮动奖:

企业员工20%的岗位工资作为浮动奖与岗位绩效挂钩,当企业净资产收益率<0时,发放浮动奖。

浮动奖根据各自岗位绩效完成情况按月考核发放。

(二)基本奖:

当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为0-3%时,按集团预先核定的基准数“切块”发放。

基本奖与企业半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评结果调整基本奖标准。

符合基本奖发放条件的企业,按每人150元/月(金浦###氯碱按每人120元/月)为基准切块发放。

具体挂钩办法:

企业基本奖兑现额=原基本奖标准×

本企业季度考核得分本企业半年度考核得分/工业企业绩效考核平均分

(三)效益奖:

企业净资产收益率>3%时,发放效益奖。

按照集团规定的“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与奖金对照表”,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财务部提供的各企业当月净资产收益率完成情况进行核定。

集团核给企业效益奖励的二次分配,按各系统权重比例实行“切块管理”。

第二十九条企业内部板块划分及各板块人员分配权重系数:

(一)南石化、江苏钟化、南京钛白内部人员划分为“销售、采购、研发、生产、其他”等五大板块;

金陵塑胶、金浦###氯碱内部人员划分为“销售、采购、生产、其他”等四大板块。

各板块人员分配权重系数见下表:

企业各板块人员奖金分配权重系数一览表

销售

采购

生产

科研

管理及其他

2.0

1.1

1.0

(二)企业财务人员二次分配结合集团财务部组织的绩效考核实施。

第三十条月度效益奖励应按规定预留后发放,企业净资产收益率为1%-20%,核定的月效益奖预留应不低于20%;

净资产收益率为20%以上的,月效益奖预留应不低于30%。

预留奖用于“双过半”、年终奖发放或以丰补欠。

第三十一条企业各项考核扣罚收入可纳入企业预留部分,用于企业综合奖励支出。

第三十二条企业可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特点与实际,针对浮动奖的发放制定相应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三条由于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对企业考核参数发生重大变化的,年终考评时集团酌情考虑。

第三十四条高管人员年薪兑现与可追溯的责任相挂钩:

(一)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营班子当年考核年薪的25%予以扣罚,当年经营班子年终奖励收入兑现最高不超过70%;

发生恶性安全事故,当年经营班子考核年薪和年终奖励收入兑现最高不超过50%;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当年经营班子考核年薪予以扣罚并不享受年终奖励收入。

(二)企业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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