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核算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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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核算管理手册
费用核算管理手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
第三章核算内容
第四章费用开支标准及规定
第一节差旅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第二节招待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第三节会议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第四节调动工作及高等院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调遣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第五节探亲费开支标准及规定
第六节在职职工参加培训、工伤人员等伙食补助标准及规定
第七节职工居住非公司住房采暖费标准及规定
第八节通讯工具补助费标准及规定
第九节职工冬季取暖补贴发放标准及规定
第一十节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补助标准及规定
第一十一节乘坐至厂区公交车费用标准及规定
第一十二节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标准及规定
第一十三节营业费用报销规定
第一十四节报销要求
第五章附则
附件一:
各国家和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标准表
附件二:
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标准表
附件三:
各项费用核销流程图
附件四:
公司公派出国人员制装费用通知单
附件五:
公司出国人员制装费发放明细表
附件六:
销售代理费核销流程图
公司费用核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项费用核算,促进各单位费用管理,规范费用核算流程,根据《公司会计制度》、公司计划财务相关内容,结合公司的经营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包括期间费用和计入成本的制造费用。
期间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特定产品成本,但容易确定其发生期间而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中营业费用是指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公司内部各作业部为组织生产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部、部室。
第二章管理职责及分工
第一条公司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管理费用列支,各作业部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相关单位制造费用列支,销售公司等部门发生的营销费用由营业费用列支,为工程建设服务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建设单位管理费列支,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由财务费用列支。
第二条部门职责
生产部:
销售的火汽运费、产品外销装卸、销售服务费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人力资源部:
列支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教育经费、公司外聘、外招人员劳务费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办公室:
列支领导干部通讯费、办公车辆修理费及保险费、会议费、出国人员经费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后勤部:
列支工作餐、生活保洁、防暑降温、取暖费、办公费、绿化费、独子及幼儿补贴、通勤车租赁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设备部:
列支备品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公司自有车辆油耗及维修费、电话通讯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安全部:
列支劳保用品、排污费、安全专业检测、评价费、环保专业检测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技术质量部:
列支技术开发、外委检化验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技改工程部:
列支工程晒图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党群部:
列支工会经费、出国人员制装费、党、团费、体检、广告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计财部:
列支税金、审计费、经济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折旧费、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能源部:
列支水、电、气、汽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保卫武装部:
列支保卫劳务、服装、物资押运、消防器材装置、检测、维修费,以及警用车辆维修、保险费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运营改善部:
列支信息服务费和律师顾问费、办公用电脑耗材、硬件维护、信息系统支持及维护等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硅钢部:
列支派驻硅钢销售人员费用、硅钢包装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上述费用的预测、计划、结算等数据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核算内容
第一条管理费用包括的项目:
工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折旧费、董事会费、会议费、出国人员经费、办公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修理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水电费、运输费、取暖费、租赁费、试验检验费、设计制图费、外部加工费、存货盘亏毁损报废、劳务费、保险费、绿化费、无形资产摊销、警卫消防费、其他。
第二条营业费用包括的项目:
销售公司的销售代理费;销售公司人员在公司发生的没有包含在代理费范围内的固定话费、水电费等由公司直接支付的费用;硅钢销售部门人员的工资、差旅费、招待费、住宿费、邮寄费、派驻人员的房屋租赁费、产品宣传广告费、座谈会议费、产品在外使用库房发生的的装卸费、仓储费等费用;按约定由公司承担的火运车辆破损费、优质列车服务费、保险费等火车运输发生的费用;出口产品的商检港杂费、出口销售代理费用、免抵退税金、汇兑损益;按规定由公司承担的销售钢坯材的其他运杂费。
第三条财务费用包括的项目:
一、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纳入财务费用,待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规定将以后发生的利息支出纳入财务费用。
二、为统一管理,将购建固定资产所需资金而发生的金融机构的相关手续费(包括电汇手续费)等纳入财务费用,同时借款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
第四条制造费用包括的项目:
工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经济补偿金、住房公积金、折旧费、办公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修理费、排污费、差旅费、水电费、运输费、取暖费、租赁费、试验检验费、设计制图费、外部加工费、劳务费、保险费、季节性修理停工损失、及其他项目。
第五条费用核算的内容
一、职工薪酬:
指职工工资、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险费、取暖费、通勤费、探亲费、工作餐等各项费用。
二、差旅费:
指职工因公外出的各种差旅费,按规定支付的职工及家属的调遣费。
三、办公费:
指支付的文具、印刷、纸张、邮电、报刊、办公用品、通讯费等费用,但不包括图纸及制图用品。
四、折旧费:
指各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的折旧。
五、修理费:
指使用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大、中、小修理费用及工器具经常性中、小修理费用。
六、物料消耗:
指耗用的消耗性材料(不包括修理用和劳动保护用材料)。
七、低值易耗品摊销:
指所耗用的工具、器具、办公家具及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仪器等的摊销费用。
八、工会经费:
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工会的经费。
九、职工教育经费:
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不超职工工资总额的1.5%据实列支。
十、劳动保险费: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外企业负担退休工资、基本医疗保险、离休医药费、计提工伤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劳保费(劳保费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的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参军补助费、生育补助费、退休人员护理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十一、失业保险费:
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交纳的失业保险费。
十二、会议费:
指公司因召开会议按规定支付的各项费用,其中包括:
会议伙食补助费、会议公杂费、住宿费和会场租赁费、会议交通费等。
十三、咨询费:
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咨询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十四、审计费:
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十五、诉讼费:
是指企业因起诉或者应诉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十六、排污费:
指按国家规定标准交纳的排水设施及污水处理等费用。
十七、税金:
是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
十八、土地使用费:
是指企业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费用。
十九、土地损失补偿费: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国家不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二十、技术转让费:
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二十一、研发费用:
指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4、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6、研发成果的认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7、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8、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二十二、业务招待费:
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内按公司制定的标准据实列支。
二十三、水电费:
指由于耗水、电所支付的费用。
二十四、运输费:
指应负担的厂内和厂外运输机构所供应的运输劳务费用。
二十五、取暖费:
包括为职工支付给其他供暖单位的取暖费用、由工资项目中支付的取暖津贴、以及支付住本单位职工宿舍的供暖费用。
二十六、租赁费:
指从外部租入各种固定资产和工器具所支付的租金。
二十七、劳动保护费:
指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等发生的费用。
包括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费用。
二十八、试验检验费:
指对材料、产品进行分析化验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试验、检验部门所耗用的材料以及委托外部进行检查试验时所支付的费用等。
二十九、设计制图费:
指生产技术部门、设计部门所发生的日常经费。
包括生产设计制图支付的图纸及其他用品费和委托外部设计制图时所支付的费用。
三十、外部加工费:
指委托企业外部协作加工所支付的加工费。
三十一、存货盘亏毁损报废:
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毁损(不包括经批准的合理损耗),并按规定报经批准冲减盘盈后的净损失。
其中盘盈、盘亏、毁损金额在本项目内单独反映。
三十二、住房公积金:
指企业按规定支付给管理部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三、保险费:
指财产物资参加保险所支付的保险金。
三十四、绿化费:
指企业对厂区进行绿化而发生的绿化费用。
三十五、无形资产摊销:
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
三十六、警卫消防费:
指警卫和消防机构所发生的日常费用以及“人防”和民兵训练所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工程费用)。
三十七、出国人员经费:
指职工因公出国考察、签订合同、培训等按规定所支付的各种费用。
三十八、其他:
指不能列入上述各项目的各种费用。
其中较大的费用开支,应在本项目下增列“其中……”项目单独反映。
第六条财务费用核算内容:
一、每月上旬,财务费用核算员根据当期借贷款的额度,依据当期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