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内控体系的运作方式2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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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部门正职以上干部经人力资源委员会(HRC)批准;
其余人员经一级管理团队批准。
对于BCG经济类问题调查,审计人员必须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开展与审计对象的面谈,而且面谈内容必须在授权范围内。
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不能擅自突破组织批准的工作范围。
审计要有完有了,不要使员工过度恐惧。
被审计对象,并不是敌人。
如果在工作开展中又发现原工作范围之外的新线索,必须要就此请示相应层级的主管,由主管来决定后续工作的开展与调整。
不得随意扩展、提高。
审计要在内审部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当前审计是审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管理合理性的问题是各级管理团队的管理范围,审计不能越过管理线。
1
审计调查采用无罪推定
审计调查问题,首先要坚持无罪推定。
必须有证据,没有证据不能随便伤害一个干部;
同时要有科学的方法,实事求是的方法,要尊重人权。
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尽量不出违规问题。
当出现问题时,同情已经没有意义,如果都以同情为借口,最后摧毁的只能是好人。
如果确有证据,斗争要有理、有力、有节,不是无情打击。
2
加强问责,适度问责
在问责上,华为要求将BCG违规与业务工作失误做严格区分,事后监控、问责与事前的流程管理结合起来,适度问责。
有些人犯了错误,只要在一定期限内改正不再犯,就可以从档案中抹掉。
处理人是有分寸和水平的,但是该杀头时还得杀头,可以先把他的头砍了,半年以后再把头给他装上去。
这类事情不能轻描淡写,否则就永远建立不起一支优秀的作战队伍。
要加强问责制的实行,在过渡时期,通过设置廉洁账户给大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华为于2012年6月设立廉洁账户,2016年12月31日关闭廉洁账户。
没有了廉洁账户,大家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
关闭廉洁账户,并不是反腐减弱了,而是更进一步加强对队伍的约束。
就地司法就是一种形式。
通过问责体系的建设,让大家愿意沿着正确的规则做事,愿意尽职尽责地做事。
3
逐年提高退赔系数
经过审计委员会讨论,华为对违反BCG后愿意主动申报的员工,仍执行主动申报从宽的政策。
员工可向专用邮箱发送邮件进行实名申报,申报要求:
主动、如实、完整并愿意退赔。
道德遵从委员会(CEC)安排专人对主动申报邮箱进行管理,收到申报信息之后,转内审调查部进行处理。
对主动申报的员工,除退还全部不当所得,按公司规定赔偿公司损失,影响一次饱和配股(含TUP)资格外,不做行政和司法处理,也不进行其它经济处理。
BCG经济类违规问责处理框架中,不同处理阶段的处分不同。
主动申报是目前最宽大的处理途径,不影响年度奖金,也不涉及行政处分。
华为号召既往有BCG经济类违规和业务违规的员工,要吸取教训,消除侥幸心理,主动向公司申报,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华为要求HRC纪律与监察分委会处理问题要宽大一点,根据情况治病救人,但宽大也有一定限度。
2016年1月14日,任正非对《华为公司监管纲要》作出批示:
逐步提高监管的力度,宽大不能没边,逐步提高司法惩治的力度,特别是主航道上的违法,惩治力度慢慢加大。
一方面,华为逐年提高退还不当所得的退赔系数,从0.2到4不等,并逐步公开化,让所有员工都清楚了解违规成本有多高,产生威慑感。
另一方面,华为加大司法处理力度,持续加强对高风险领域及海外重点国家的查处力度和司法威慑,特别是终端、泛采购、交付、行政业务的高风险领域及海外重点国家的舞弊调查。
2013年,华为在企业业务领域展开了一场反腐运动,华为内部共116名员工涉嫌腐败,其中4名员工被移交司法处理;
有69家经销商卷入其中。
2014年10月,华为官网增设了一个除名查询模块,因腐败而被华为除名的员工信息在华为公司官网可公开查询。
华为称,除了司法方式可以增大对员工的威慑以外,将员工在华为工作期间的违规行为在社会上适度公开,对员工来讲也是一种威慑,会减少员工大不了就辞职,再找个单位也不难、可以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想法或侥幸心理。
4
审计要尽可能避免冤假错案
华为关于审计调查的管理方法和实践经验,可能并不十全十美,有一个网名叫日不落项目组的员工经常用春秋笔法写一些批判性文章,对于审计提出了四点批评意见:
一是部分审计结论重文本描述而不重业务实质;
二是用基于后端问题来定性某个前端流程不遵从的逻辑值得商榷;
三是审计是威慑,不是威胁,部分审计人员工作方式不太合适:
四是审计应就事论事,不宜举一反三。
可见,方法是人在用,对的方法用在错的人上面也难免出问题。
审计人员既要立足于公平公正的立场,同时也要能理解业务,尽量避免无意犯错,或无谓地打扰业务,更不能对业务形成干扰和冲击。
为了防范因人的问题而出现冤假错案,华为在审计机制方面做了三点设计:
首先,内部审计不能有项目奖金激励,相比业务的考核导向,审计不是强调火车头的部门,不需拉开太大的收入差距,这种温和的考核导向容易营造一种团结的氛围。
其次,所有审计问题的发现都需要两次与业务确认,一是沟通并签署工作表,二是签署报告。
工作表一般是事实描述,不做定性,而报告包括审计结论和审计发现,必须对风险或问题进行定性。
按业界惯例工作表是不需要业务确认的,华为从程序上更趋于保守和偏右。
业务也可以申请在报告后面加备注或加不同意见的附件;
当业务与审计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升级处理。
再次,审计报告有几层评审流程,先由审计项目经理会基于工作表输出一个初稿,然后经过审计项目主管评审,再经过审计部主管评审,如果是大项目还需要内审部总裁评审,并可直接上升到集团董事会,这种汇报关系既确保了审计的独立性,又能尽量确保审计报告的客观性。
二、华为反腐政策
华为在各国有关公平竞争、反贿赂和反腐败的法律框架下开展业务,将公司的反贿赂和反腐败义务置于公司的商业利益之上,确保公司业务建立在公平、公正、透明的基础上。
华为长期致力于通过资源的持续投入建立符合业界最佳实践的合规管理体系,并坚持将合规管理端到端地落实到业务活动及流程中。
华为重视并持续营造诚信文化,要求每位员工遵守商业行为准则,每位员工以及与华为进行商业行为的实体和个人都应遵守和维护华为在反贿赂和反腐败方面的政策。
华为禁止为获取或保留业务,或者获取不当优势,以腐败为意图,给予公职人员、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财物或其他有价物的行为;
华为公司同样禁止员工收受贿赂,禁止其直接或间接索取礼品或利益。
上述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工作人员,包含政府部门的雇员、代表政府实体履职的个人、国企或者国有控股公司人员、政党候选人、国际组织的人员等。
面对公职人员时,应谨慎考虑是否违反相关适用法律、公职人员的诚信廉洁要求及华为反腐败政策。
礼品与款待
在任何情况下,华为员工均不得以腐败为意图,直接或间接向公职人员、客户人员或者合作伙伴人员赠送礼品或进行款待;
也不得向合作伙伴人员索要礼品或款待。
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客户的规定差异很大,在给予或接受礼品与款待前,员工必须铭记公司禁止腐败行为,评估此举是否将对华为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给予或接受礼品与款待前,必须考虑以下四点:
目的正当:
应以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商业关系为目的,而不应以获取或保留业务,获取不当优势,影响正常的业务流程或决策为目的。
时机恰当:
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或重要决策阶段等可能影响公平决策的敏感时期。
价值合理:
符合正常的商业惯例,不能提供或接受超出一般价值的礼品,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或其他被禁止的礼品类型。
合法合规:
礼品与款待业务应公开透明,符合当地适用法律及对方反腐败的规定。
关于员工接受和提供礼品与款待的详细指导,请参考《交际应酬费管理规定》、《采购业务行为准则》和《礼品与款待政策》。
慈善与捐款
华为坚持不片面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注重自身社会责任的担当。
华为禁止以慈善与捐赠的形式掩盖腐败目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慈善与捐赠活动的透明、合法。
华为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政党政治活动,不对当地国家的政党、候选人,及其关联人,或其任何附属组织等进行赞助活动。
第三方管理
第三方包括服务提供商、供应商、下级经销商、代理商、顾问及其他合作伙伴等。
华为与第三方开展的合作应真实、合法,并要求第三方遵守《华为供应商社会责任行为准则》、华为公司相关的合作伙伴行为准则、诚信廉洁承诺要求及本政策。
华为认为适当的尽职调查、完整的协议条款及相应的管控程序,是确保第三方遵从华为反腐败政策的重要手段。
华为禁止任何通过、协助、教唆、促使第三方或与其合谋的方式进行贿赂的行为。
华为要求第三方在代表华为的情况下或与华为合作的过程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腐败,包括以任何方式贿赂华为员工,如提供不合乎商业惯例的礼品与款待等。
账簿与记录
华为坚持以透明和诚实的方式提供恰当的文档支持商业决策,并根据要求归档。
华为要求对每项资产处置、财务支出根据文档保存政策保留真实、完整、准确的账簿与财务记录,以备核查。
华为禁止设立体外资金池。
真正决定人生质量的是,如何面对生命里的不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