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检查组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19日晚).doc
《第十四检查组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19日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四检查组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19日晚).doc(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十四检查组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19日晚).doc](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13/440d7a19-ac5a-471f-b549-4cdca389098f/440d7a19-ac5a-471f-b549-4cdca389098f1.gif)
第十四检查组深入商丘、永城
城乡居民户开展大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打好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全省广大人民群众环保法律法规意识,按照《全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深入城乡居民户大宣传活动暨大气污染源普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第十四检查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大宣传深入到每个城乡居民户的总体目标,第十四检查组组织周口市、鹿邑县900名环保相关人员,对商丘市、永城市逐家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坚持边宣传、边检查、边促改,公布举报电话,听取群众反映,采用小型无人机配合,新闻媒体全过程跟踪报道,通过广泛宣传,使全省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深入全省环保法律法规的大队伍中,达到环保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学校、进城乡居民户、进机关、进社区的目的,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加全面治污行动。
二、工作目标
为商丘市和永城市城乡居民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和环保违法举报奖励细则手册,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坚持学以致用,同时彻底摸排清楚商丘市和永城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情况、各类污染源和加油站现状,以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分工
第十四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并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1个材料信息组和10个分包市县检查组。
组长:
王福洲省环境监察总队调研员13503711188
副组长:
江 水省环境监察总队处长13607686488
(一)综合协调组(共计7人)
组长:
江 水省环境监察总队处长13607686488
组员:
曹建广省环境监察总队主任科员13837131267
王浩通省环境监察总队主任科员13608697558
杨学来省环境监察总队主任科员13503711832
抽调淮阳县环保局3人
(抽商丘市环保局1人、永城市环保局1人)
(二)材料信息组(共计11人)
组长:
赵凌飞省环境监控中心主任科员15981965054
成员:
王桂书省督查办驻商丘督查组副组长17803831359
代晓鹏省督查办驻商丘督查组督查员15937408878
尹新林省督查办驻商丘督查组督查员18695928190
抽淮阳县环保局7人
(抽商丘市1人、永城市环保局1人)
(三)分包市县检查组(共计人)
1.睢阳区分包检查组(计81人)
组长:
魏建伟 商水环保局 副局长 13838628268
副组长:
王秋分 商水环保局大队书记13193604377
联络员:
梅红霞省环境监察总队主任科员13938429977
成员:
商水县环保局全体人员
2.梁园区分包检查组(计56人)
组长:
陆鹏 郸城县环保局副局长 13608429625
副组长:
钱超 郸城县环保局大队长18839460266
联络员:
朱国安省督查办驻商丘督查组组长17803831337
成员:
郸城环保局全体人员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包检查组(计46人)
组长:
张炳轩 淮阳县环保局副局长 18903948669
副组长:
白建华 淮阳县环保局大队长 18603869886
联络员:
程 芳省环境监察总队主任科员13903819992
成员:
淮阳县45人
4.睢县分包检查组(计83人)
组长:
杨志学 周口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13939420005
副组长:
郭国立 周口市环境监察支队副高级工程师3703625776
联络员:
张勇省督查办驻商丘督查组督查员15939653671
成员:
周口市环保局全体人员
5.夏邑分包检查组(计111人)
组长:
王反修 扶沟县环保局 副局长18699485088
副组长:
呼宇彦扶沟县环保局主任科员 13938054396
联络员:
陈涛省督查办驻商丘督查组督查员13849875665
成员:
扶沟县环保局全体人员
6.宁陵分包检查组(计88人)
组长:
崔印亮 太康环保局副局长 15890560666
副组长:
李荣昊太康环保局副局长 13592251516
联络员:
潘刚省环境监察总队主任科员13569508725
成员:
太康县监测站+辐射站+分局
7.民权分包检查组(计109人)
组长:
王金涛 太康环保局副局长 15939449168
副组长:
朱业亮 太康环保局 副科级干部 15083178826
联络员:
朱全超省督查办驻商丘督查组督查员13837337373
成员:
太康县环保局机关+监察大队
8.柘城分包检查组(计104人)
组长:
贾合军 西华县环保局纪检组长13526237028
副组长:
刘华伟 西华县环境监察大队书记 13592238777
联络员:
忽红涛省督查办驻商丘督查组督查员17803831339
成员:
西华县环保局全体人员
9.虞城分包检查组(计111人)
组长:
苗伟 沈丘县环保局副局长 13608420287
副组长:
崔晓立 沈丘环境攻坚办成员副局长13938047189
联络员:
刘占浩省督查办驻商丘督查组督查员13949895619
成员:
沈丘县环保局全体人员
10.永城分包检查组(计111人)
组长:
高国栋 鹿邑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13271666958
石磊 项城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13525725998
副组长:
王晓飞 鹿邑县质监局副局长 17719127666
刘海玉 鹿邑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13938071765
王硕 鹿邑县畜牧局执法大队长 15138211188
范鸿斌 项城市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 15836289718
联络员:
荆国一省环境监察总队副调研员13663867867
成员:
鹿邑县环保局+项城市环保局
各分包检查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1个后勤保障小组(驻地县1人+检查组2人)、1个材料信息小组(驻地县1人+检查组5人)和若干个现场检查小组(具体见附表)。
四、工作内容
(一)环保法律法规大宣传
深入城乡居民户中发放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单、环保违法举报奖励细则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发放工作要实现全覆盖,不得弄虚作假、讲空话、不作为。
(附件2)
(二)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
查看当地“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方案、台账,现场核实整治情况,整治标准如下。
取缔类企业主要包括: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的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等16个重点行业和其他污染严重的企业和生产性个体工商户。
2.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且不能完善手续的污染企业。
3.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污染排放严重的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
4.违法违规经营,销售劣质油品的“黑加油站”。
5.整治类企业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
整治类企业主要包括:
1.虽有行政许可手续,但超范围违规生产经营的。
2.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环境污染严重的。
3.5月31日前未完成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任务以及未按时限要求完成VOCs治理的有机化工、餐饮等。
(见附件3)
(三)对电替代、气替代进行核查
1.检查该市(县)所有完成的双替代用户;
2.确定用户燃煤替代的方式,为电替代或燃气替代;
3.确定用户替代采用的设备,主要为取暖电器(包括热泵、空调、电暖器、电热毯等)、取暖燃气具(壁挂炉、燃气锅炉等)、厨炊用具(燃气灶、电磁炉、电饭煲、电饭锅、电烤箱、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用电类炊具等)。
(见附件4-1)
(四)对农村电网改造进行核查
查看当地农村电网改造方案、台账,依据台账完成以下工作。
1.检查该市(县)所有需要进行农村电网改造的村庄;
2.确定电网需要改造的村庄类型,为中心村或贫困村;
3.确定农村电网改造完成日期,是否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见附件4-2)
(五)对燃煤散烧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查看当地燃煤散烧治理方案、台账,依据台账完成以下工作。
1.全面调查摸清家庭用户散煤使用情况,包括所在区域、户主名称、家庭人数、使用散煤类型、非采暖期使用量、采暖期使用量等,逐家逐户询问,并视情查看是否存在燃煤设施,对使用散煤的,填报附件5-1。
2.全面排查登记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等燃煤散烧设施设备使用情况,包括业主名称、具体地址、所属行业、使用方式、年用煤量、散煤来源、是否接到取缔或改造通知、下达取缔或改造通知的部门及时间等。
检查中,发现一家,按附件5-2填报一家。
3.全面排查登记现有民用散煤销售点,包括销售点名称、具体地址、是否在禁燃区、是否有工商执照、经营蜂窝煤或块煤、年销售量、散煤来源、是否接到取缔或改建通知、下达取缔或改建通知的部门及时间等。
检查中发现一家,按附件5-3填报一家。
4.全面核查洁净型煤生产仓储供应中心和配送网点建设及运营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具体地址、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生产能力、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情况、开工时间、建成投产时间、目前生产量、配送范围及配送量等。
对照台帐清单,核实一家,分别按附件5-4、5-5填报一家。
(六)对扬尘施工工地排查
查看当地燃煤散烧治理方案、台账。
对市(县)内所有施工工地的情况进行摸排,对工地地址、工程类型、承建单位和监管情况等进行登记。
(见附件6)
(七)完成加油站普查
查看当地加油站治理方案、台账。
对全省加油站行政许可手续、经营状态及通道城市加油站车用尿素推广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普查。
(见附件7)
(八)对涉气、涉水企业污染源摸排
对污染物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凡是涉气、涉水的排放企业要逐一进行登记,详细记录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现状、污染物排放类型、法人等信息。
(见附件8)
(九)对基层网格和工地“三员”管理进行摸排
查看基层网格和工地“三员”管理方案、台账,完成以下工作。
1.普查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两级基层网格“一长三员”和工地“三员”建立的真实性。
2.问询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两级基层网格“一长三员”和工地“三员”的职责和发现污染源问题后的处理程序。
3.核查市(县)、乡镇(办事处)对基层网格和工地“三员”的培训、督查考核评比的情况。
(见附件9-1、9-2)
(十)对污染源进行摸排(见附件10)
(十一)省环境攻坚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工作安排
(一)召开部署会
7月21日下午3时各组在被检查县市区参加省厅组织的动员部署会(视频会场由被检查市县区准备)。
动员部署会结束后,当晚19时在商丘市召开由第十四组组长、副组长、综合协调组组长、材料信息组组长和10个包片检查组组长、副组长参加工作协调会。
(二)签订责任书
检查工作要环环相扣,层层压实责任。
检查组组长与副组长、各分包组组长签订责任书;各分包组组长与组内人员依次签订责任书。
检查组组长与被检查地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三)检查时间
7月21日—8月13日。
(四)检查集结
7月21日上午7:
30分,周口市和鹿邑市抽调人员分10个组分别从驻地出发到商丘市各相关县和永城市报到,安排住宿,分别召开会议,部署检查工作。
(五)检查作息
按照军事化管理要求,每日7:
30早餐,7:
50准时出发赴检查区域开展检查工作,12:
00午餐,14:
00继续开展工作,19:
30收队回驻地就餐。
(六)检查实施
落实每日工作报告制度,各分包检查组及时汇总本组检查情况,于当日21点前向检查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包括走访乡镇、村组数,法律法规和有奖举报细则发放城乡居民户数,摸排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