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商户运营考核管理规定23页DOC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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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分—80分为优秀(含65分),60分—65分的商户商场将给予告诫,期限为三个,告诫期后有明显改观的记入合格档次,否则记入不合格档次,告诫期(三个)满后不合格专柜将商场将对其进行停业整顿,两次以上被商场因绩效考核停业整顿的商户,合同期满商场将取消其商铺的优先承租权。

每项考核内容中的分项第一次违反按规定分值扣除,第二次重复违反,双倍扣分。

“星级”服务项目:

1、商场的广播室、LED提供三个时间每天三个时段的企业和产品宣传。

2、提供购物中心免费广告位。

3、免除15天物业费(免除的物业费在次年的经营合同中顺延,如次年该业户主动放弃经营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奖励)。

4、在商场显著位置上,将评优排行榜予以公布,使进入商场的消费者首先能看到排行榜,鼓励消费者到优秀经营业户购买商品,使优秀经营业户得到实惠。

5、推广中心企划人员在年内的每一个节日,将针对商户的需求和经营情况策划方案,并跟踪实施。

“五星”及服务项目:

1、商场的广播室、LED提供半年时间每天三个时段的企业和产品宣传。

2、提供中央购物广场免费广告位。

3、免除1个物业费(免除的物业费在次年的经营合同中顺延,如次年该业户主动放弃经营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奖励)。

并在商场举办的中给予大办宣传。

三、具体内容考评标准

1、安全防火防盗方面

1)由于商户自身原因造成安全消防火灾陷患或火险的,为商场带来不良影响的,扣全分。

2)私接电源电灯及线路,私接插座或接线板,盗用公共区域或其他档口用电,偷用电热器具等违规电器设备,偷换灯具,毁改用电卡影响商场查电的行为。

扣全分;

3)使用不合格照明器具、电线、开关、等造成火险的,扣10分/次;

4)擅自安装电源插座,使用违规电器造成后果的,扣10分/次;

5)消费者在经营场地吸烟,商户不及时制止的,扣1分/次;

6)商户在商场范围内吸烟或动用明火,扣5分/次;

7)未经商场批准,擅自装修专柜的,扣3分/次;

8)擅自拆、改、移室内设备、设施或消防器材一次的,扣5分/次;

9)三包区内设备、设施、消防器材丢失,损坏一次的,扣5分/次;

10)经营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一次的,扣全分(100分);

11)由于商户未及时提醒,造成消费者财物被盗的,扣1分/次;

12)商户摆放货物或模特阻塞消防通道或遮挡消防设施的,扣1分/次;

2、店堂环境管理

1)展示台卫生:

摆放杂物、有灰尘、胶印、柜台破损,扣1分/次。

2)商品卫生:

商品外包装损坏、旧、破、表面有灰尘、摆放凌乱,扣1分/次。

3)库房货仓卫生:

货品摆放不整齐、堆放杂物过多,扣1分/次。

4)垃圾排放在公共区域,扣2分/次。

5)专柜内不得饲养及携带家禽、家畜,亦不得携带宠物至本中心任何场所,扣2分/次。

6)卖场堆放杂物、垃圾,扣2分/次。

7)门头牌匾卫生:

有灰尘、污渍及字体缺失等,扣2分/次。

8)其它卫生:

拖布清洗后拖地行走,水洒在地面等,扣1分/次。

9)每周三不参加卫生大清扫的,扣1分/次。

10)乱扔废弃物的,扣2分/次。

11)商场内禁止乱堆、乱设摊点、乱吊挂。

乱拉绳子,扣2分/次。

12)专柜广播音量是否适中,有无影响相邻专柜,扣2分/次。

13)未经商场同意专柜外设置招牌或发布广告,扣2分/次。

14)展示物占道否,有无压线或超出专柜内,扣2分/次。

15)是否未按规定时间开灯营业或打烊时忘记关闭电源、气源、水源,扣2分/次。

16)装饰装修:

店面装修初次验收不合格(以“装修整改单”为准),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不扣分;

超过规定期限整改合格的扣3分/次;

拒不整改的扣5分/次。

3、经营诚信服务方面:

1)未签定世佳商户《诚信经营十大承诺》书,扣全分。

2)商场认定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扣全分。

被质量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认定侵犯消费者权益或媒体舆论监督机构作客观的负面报道的,情节严重的,商场解除租赁经营合同,并收回柜位重新招商,扣全分。

3)经营中不使用文明用语,违反文明用语规范的,扣1分/次;

4)商户超范围经营,摆放商品一次的,扣2分/次;

5)售出商品不给付信誉卡或信誉卡内容填写不全的,扣1分/次;

6)商户在经营场所衣装不整的,扣1分/次;

7)不及时纠正售货过程中出现的差错,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扣1分/次;

8)不遵守售后服务承诺,对投诉推托、搪塞的,扣3分/次;

9)经营中高声叫卖或在经营专柜外兜售商品一次的,扣1分/次;

10)经营中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不良影响的,商户之间出现的恶意跟货,经调查属实的行为。

扣5分/次;

11)商户强买、强卖,野蛮经营商品一次的,扣2分/次;

12)商户伪造五证,欺骗商场、消费者经查属实的,扣5分/次;

13)商品无任何证件经营,未按整改时限整改的,扣10分/次;

14)出售商品时,误导或欺骗消费者情节轻微的,扣1分。

情节严重的,扣3分。

15)对消费者投诉不积极处理或出售不合格商品并造成一定影响的,扣5分/次;

16)商户与商户、商户与消费者之间发生口角或动手打架,扣10分/次;

17)商户因服务、商品质量等原因被媒体曝光一次,扣10分/次;

18)拾得消费者遗失钱物,拒不归还,经查属实的,扣10分/次;

19)经营商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责令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的,扣10分;

20)因商品质量被消费者投诉两次以上的,扣5分;

21)商户出售的商品被质检或有关部门认为不合格商品,造成影响购物中心的,扣10分/次。

22)货品货源:

商户经营想法较差、货品很差无特色,经商场积极引导、在整改期内有所提升的,不扣分;

经商场积极引导,拒不整改且无提升的,扣5分;

情节严重的予以停业整顿、直至收回柜位处理。

23)货量丰满:

档口货量不合格,被开催货单一次扣2分/次,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不再另行扣分;

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仍不合格的,扣3分/次且。

所经营品牌无应季货品,店铺陈列不丰满,货品单一的扣5分/次;

24)货品布展:

档口货品布展方式不合格,乱挂货或布展方式不合理等,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不扣分;

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合格的,扣3分/次;

25)经营氛围:

业户经营理念较差、店面经营氛围不合格,经商场多次帮助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整改合格的,扣2分;

拒不配合整改的,扣5分。

26)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相关费用的,扣全分。

4、遵章守纪方面

1)商户擅自以发放传单,张贴广告的形式出租、出兑商铺,扣全分;

2)商户未经商场批准,擅自以商场名义或代表名义召开会议,聚众滋事,扰乱整体经营秩序,经查属实的,扣全分;

3)商场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业者不服从管理,对工作人员有极不礼貌行为一次的,扣10分/次;

辱骂工作人员扣全分。

4)商户在经营专柜内睡觉、搞娱乐或进行与营业无关的其它的,扣1分/次;

5)商户迟到、早退一次的,违者扣1分/次;

6)商户在经营场地大声喧哗,嬉笑打闹影响商场正常秩序的,违者一次扣1分/次;

7)经营期间未佩戴胸卡营业的行为。

违者扣1分/次;

8)未经允许,客梯货用。

违者扣5分/次;

9)不按商场规定装修擅自改变装修格局的,违者扣5分/次;

10)损坏公司设备、设施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5分,并等价赔偿。

11)偷盗商场财物、设备设施但能及时赔偿损失的,扣5分;

情节严重的,有权解除租赁经营合同,送交国家司法机关,并收回摊位重新招商。

12)商场召集的会议、不积极参加,迟到、早退的,违者一次扣2分/次;

13)新来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擅自上岗经营的,违者一次扣2分/次;

14)未经商场同意在经营柜外随意放置宣传品的,违者一次扣1分/次;

15)专柜商户妨碍商场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一次的,违者扣5分/次;

16)商场出现问题时,知情不举或作伪证一次的,违者一次扣2分/次;

17)商户在接到商场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时或拒不整改扣10分/次;

18)商户唆使家属或他人到商场无理取闹、挑衅、打仗一次的,扣50分/次;

19)对待顾客态度蛮横,语言粗鲁的,扣2分。

辱骂顾客,殴打顾客的,扣10分。

20)经营人员之间谩骂,并对其他柜台经营造成影响的,扣2分。

打骂情节严重到保安部接受处理的,扣5分;

至司法机关处理的,扣10分;

情节特别严重的,商场解除租赁经营合同,并收回柜位重新招商。

四、考评办法

(1)、凡在商场经营满3个以上(在考核周期内)的商户均在考评范围内。

(2)、考评由运营及其他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经营业户的日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填写巡查记录表。

(3)、由楼层根据楼层日常巡场记录、相关部门提供的记录做为基础数据填写《模范优秀业户考评表》进行打分考评,将考评结果张榜公示,如无疑义将颁发对应牌匾,业户应在经营地址显要位置悬挂。

在考评结果公示期间,业户可进行:

a.查看本专柜的考评结果是否公允;

b.查看其他专柜考评结果是否公允。

若有疑义可直接或通过信箱与商场联系(电话:

企业邮箱:

),商场会针对疑义进行调查及重新考评。

(4)、每季度评选一次。

(5)、评分细则:

A.《模范优秀业户考评表》总分为100分,包含四大项,每项均为100分,占比总分。

占比总分20%

占比总分30%

占比总分30%

考核数据来自楼层每日检查记录及商管检查记录,其占分比重为:

楼层检查记录得分:

占总分比重的60%

商管检查记录得分:

占总分比重的40%

B.扣分后所得分数进行评选。

四、处罚标准

为加强经营现场的日常管理,更好的规范及提高经营商户的经营素质,为顾客提供优质化服务,购物中心特制定如下处罚标准:

1、购物中心管理实行百分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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