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与农业局粮食生产工作意见汇编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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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与农业局粮食生产工作意见汇编Word下载.docx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端正党风政风,必须全面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一是勤奋好学,学以致用;

二是心系群众,服务人民;

三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四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五是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六是发扬民主,团结共事;

七是秉公用权,廉洁从政;

八是作风正派,情趣健康。

严格执行纪委关于《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做到七个严禁,以“机关作风整治月”活动和“创业服务年”活动为契机。

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只看眼前利益,热衷做表面文章,违背科学发展的观念和做法;

要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力戒浮躁浮夸,把抓落实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关键环节;

要切实解决漠视群众,脱离群众,奢侈浪费,以权谋私等问题,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XX年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来抓。

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的艰苦奋斗教育。

针对当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

严禁党员干部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严肃行政纪律,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到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干部的廉政情况监督检查;

认真落实“六条禁令”,倡导崇尚简单,做到简单工作、简单做人、简单生活,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强化增效节支意识,不断降低行政成本,在全局上下形成勤政、廉政、优政良好氛围。

(四)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要坚决查办农业局机关党员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

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和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

要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的违纪违法案件;

要注重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药、肥料和种子的案件;

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畅通人民群众利益的信访制度,认真办理各类信访案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五)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要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为契机,把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贯穿反腐倡廉工作的全过程,深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一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事项。

三要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四要加强国家投资项目的全程监督,规范管理和使用各类农业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五要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规范集中采购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

六要坚持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监督。

三、组织领导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县农业局党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县纪委驻局纪检组具体组织协调。

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出成效。

2018年农业局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一、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发展双季稻生产。

1、明确XX年粮食生产任务。

全县粮食总播面积102万亩以上,总产45万吨以上,其中双季水稻播种面积92万亩,双季早稻面积80%以上;

全县20个国家粮食监测点和主要公路沿线稻田全部种植双季水稻。

2、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按照我县农业种植传统,依据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进一步明确湘江流域、京珠高速、衡炎高速以及省道S314、S315及县乡公路沿线为粮食生产主产区。

各乡镇必须竭尽全力,想方设法确保主产区双季稻全覆盖,严禁出现闲置田、季节性抛荒田,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和耕地流转后非农业化、非粮化。

加快洣水流域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发展红色生态旅游、油菜花观光带、新塘现代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等特色农业。

对重金属污染严重区域要开展调查登记,划分区域范围,合理规划,逐步改种经济作物,为将来轮耕、休耕提供科学依据。

3、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

坚决制止乱建滥挖耕地行为,加大违法占用耕地查处力度,稳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建立基本农田台账,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积极推进建设占用耕地剥离耕作层土壤再利用。

4、坚决遏制耕地抛荒。

实行耕地抛荒零容忍,乡镇主要领导包干负责,乡镇驻点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调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跟踪服务。

对原有的抛荒田,要查清原因,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督查中发现出现耕地抛荒现象,将严格按照衡办[XX]10号《关于遏制耕地抛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切实抓好国家粮食监测点工作。

监测点的双季稻种植,直接关系到产粮大县地位的巩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乡镇长是国家粮食监测点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和农技站长为具体责任人。

对粮食监测点要加大专项资金支持,根据农事季节,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粮食监测点双季稻面积的落实。

二、狠抓增产技术措施,提高粮食单产。

6、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

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和服务,做好超级稻研究和推广应用,抓好农业技术配套组装,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由县粮食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17个专业技术服务小组,分赴每个乡镇指导农业生产。

7、继续推广应用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安全齐穗三项高产关键技术,以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化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育秧主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社会化育秧为突破口,全县集中育秧抛插大田面积10万亩以上。

每亩用种量早稻在原来基础上一般增加一斤,晚稻半斤,增加基本苗,适时早插,安全齐穗夺丰收。

8、创建高产示范片。

集合农业生产新技术,引进高产、优质、高抗新品种,打造以镇、镇为中心的10万亩双季稻水稻基地,选择水利条件好的乡镇开展农业部水稻万亩高产创建。

每个乡镇要创建一至两个双季稻千亩示范片,发挥示范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县粮食种植水平的提高。

9、稳妥发展再生稻。

在不宜种植双季稻地区,实行一季中稻加再生稻”两季吨粮生产目标。

选择再生能力强的中稻品种,在四月上中旬播种,于八月上旬收割,通过加强肥水管理长出再生稻,每亩可产稻谷五百斤左右。

对种植再生稻的农户,可以按双季稻标准发放“三项合一”粮食补贴奖励资金。

三、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现代化。

10、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统筹各类教育培训资源,构建以农业广播学校、县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多元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从业人员为重点,培育一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

11、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构建粮食生产全过程的农机、植保、农技、农资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代耕、代育、代插、代管、代防、代收代销和统测统配统施等农业生产环节服务,切实解决好“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等突出问题,每个乡镇要新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3个。

12、鼓励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种粮大户、专业化服务合作组织。

引导发展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00-200亩家庭农场,按每个新合并村1户、重点村增加1-2户的要求,全县重点扶持30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3、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更新农业机械设备,有计划组织农机跨区作业。

大力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开展水稻机械化育秧的示范应用。

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加快治理突出问题。

14、改造低产田和培肥地力。

整合涉农资金,开展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建设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持续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2万亩。

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开展补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提升耕地产出能力,确保稻田稻草还田率在7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100万亩,绿肥种植6.5万亩。

15、开展重金属污染区耕地的修复治整。

认真实施好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选用低镉水稻品种种植15万亩,施用生石灰13.4万亩,深翻耕6.5万亩。

建立长效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对重金属污染耕地的面积、程度、类型和危害进行全面调查、取样、检测和分析,摸清污染状况,及时掌握土地重金属污染变化动态,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等级划分,分类进行管理与指导。

16、实施农业污染源零增长行动。

农业生态环境关系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小康社会的实现,通过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增施有机肥,实施化肥零增长行动计划,提高农作物吸收率,选用高效肥料、高效低毒农药,实现农业污染源零增长,促进农业生态环境的好转。

五、强化政策支农,建立粮食生产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17、把粮食生产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继续增加财政投入,确保只增不减。

从产粮大县资金中拿出不少于50%的奖励资金发展粮食生产,拨入县农业局用于调整粮食种植结构,提高粮食产品产量和质量。

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高产优质标准粮田。

18、完善农业资金发放办法,及时足额发放地力补助,结余资金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新增粮补资金重点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各乡镇要按要求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生物相关政策及时做好相关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19、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化解农业风险作用。

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购买农业保险,完善农业保险的灾情核查,评估及理赔程序,财政、农业、保险公司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公开依法、据实理赔。

防止虚报冒领农业保险资金。

六、落实粮食生产责任,严格监督检查。

20、实行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

成立县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粮食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

由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及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乡镇的领导对所联系乡镇负总责,乡镇党政一把手为本乡镇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

乡镇党委、政府要制定好粮食生产工作计划和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落实好本乡镇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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