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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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任清单Word文档格式.doc

组织拟订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

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

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相关工作;

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

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

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

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组织实施药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使用的监督管理。

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违法行为;

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组织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违法行为。

指导和监督全县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组织受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投诉举报。

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负责拟订食品安全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并协调、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参与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承担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督工作。

负责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管和指导药房规范化管理;

负责农村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管理工作。

配合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的初审工作;

配合保健食品广告审查;

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的监测工作。

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

制订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普法、法制建设和宣传、执法资格考试组织等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督促检查各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

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初级农产品监管工作

县农业局

钟山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钟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水产畜牧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养殖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食用农产品和水产畜牧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按食品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钟山县农业局、钟山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食品药品监测工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钟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配合制修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等工作。

钟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会同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钟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

钟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

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根据钟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立即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需要配合制定、修订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钟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应当尽快制定、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21号,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钟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钟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发挥所属检验技术资源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中的作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现食品相关产品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能由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应及时通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立即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食品药品相关广告监管工作

县工商局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局令第27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7年3月13日发布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配合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审查,发现广告有违法现象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两部门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

流通酒类的监管工作

县经济贸易局

钟山县经贸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25号令、2005年11月7日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酒类经营管理规范(试行)2015年3月12日发布。

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药品工作

县公安局

钟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

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钟山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

钟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

公安机关依法提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2331热线

实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接受来信。

受理反映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0774-8980378

食品药品宣传

开展各具特色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放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组织食品药品知识有奖问答,提升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0774-898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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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8项)

第一项: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获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通过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来依法履职。

二、监督检查内容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事食品加工活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及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抽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按照规定制定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证后监管。

(二)按照规定对获证企开展监督抽查,并对产品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对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执法检查、整改回访等要求。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检验产品等方式,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由2名以上监管人员或技术专家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并由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

企业应当指定有关人员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回答相关问询,协助检查工作和抽取样品。

(二)对获证企业在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三)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交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规定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书面检查,并按照要求实施现场核查。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对生产加工企业在监督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给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整改;

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督促依法进行处理;

督促属地管理事项职权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加工业的整改及处理情况进行报告。

(二)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符合撤回、撤销、吊销与注销情形的,依法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项:

流通环节食品监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对食品销售单位的检查来依法履职。

对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查主体资格,看食品销售者是否有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许可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情形,以及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二)查经销食品,看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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