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湖开发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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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处置安全生产事件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件对人民群众造成的威胁和危害。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和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有效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把应对突发事件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警分析,做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安全生产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由隆湖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企事业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指挥平台,形成乡、村(居委会)二级管理体系,实现“分级管理、按级负责、逐级提升”的应急机制。
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
按照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坚持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
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民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志愿者队伍相结合的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对体制,实现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对的社会化。
(四)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隆湖开发区安全生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
各安全生产事件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二)办事机构
隆湖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进行指导、检查、监督。
具体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办理和督促落实决定事项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各村委会、居委会、各突发事件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监控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件监测数据库,做到有效监控,及时维护更新,确保监测数据的质量。
建库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应予积极配合。
2、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收集、整理、研究发生在周边可能对本地区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安全生产事件信息,及时发现掌握、汇总分析本系统管理范围内本县各类安全生产事件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迅速将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危害程度、采取的措施和后续进展情况等上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二)预警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发区各类安全生产事件预警报告的接收、分析整理与传递工作。
2、安全生产事件职能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相应的预警建议。
3、各村委会、居委会、安全生产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在确认可能引发某类安全生产事件的预警信息后,应根据各自制定的应急预案及时进行部署,迅速通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件的发生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事件等级
依据安全生产事件的涉及范围、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大小等,将安全生产事件划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
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没有人员伤亡,仅靠个别单位与职能部门自身力量和资源能够自行处置的一般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指事态比较复杂,没有死亡或造成3人以下伤害,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大危害和威胁,需要调度少数部门和资源进行协调处置的较大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指事态复杂,造成人员死亡或3人以上伤害,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多个区域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重大事件。
特大突发事件(Ⅰ级):
指发生突然、事态复杂,将对大部分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特别严重的危害和威胁,需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以及需要请求驻军和武警应急支援的特大事件。
2、预案启动
预案启动按照分级启动的原则实施。
Ⅰ级预案启动:
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发布。
预案启动后,开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
指挥部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领导组成,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事件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安全部门汇报。
Ⅱ级预案启动:
预案启动后,开发区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
Ⅲ级预案启动:
由隆湖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布。
预案启动后,由事件发生地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Ⅳ级预案启动:
由事件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发布。
由事件发生地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指挥处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到场,参与指挥处置,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应急程序
1、基本应急
(1)当确认安全生产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件发生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应立即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警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分队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参与安全生产事件处置的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有关组织或抢险队伍应服从调动,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应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和开展救援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4)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现场控制、紧急处置、治安维护、人员疏散、保障安置等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并及时掌握事态进展,随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预测事态进展,发现事态扩大,可能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立即报告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并及时向事件可能影响到的地区及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特别紧急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出预警。
2、扩大应急
(1)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大、重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时,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批准,启动应急指挥程序。
(2)当安全生产事件的势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单靠隆湖开发区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向上级部门、驻军、武警发出请求支援信息。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组织实施。
(二)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特大突发安全生产事件后,劳动保障所和相关部门迅速引导灾民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及时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发放,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对损失情况要逐户核实,登记造册,并组织实施救助工作。
(三)调查总结
有关主管部门会同事发地单位,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上级政府作出报告。
六、保障措施
开发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队伍保障
村委会干部、企业员工、公安、消防、医院、开发区在职职工为基本抢险救援队伍,预备役民兵为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
(二)经费保障
由开发区财政统一调配保障
(三)基本生活保障
劳动保障所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衣、食、住、行等生活需求。
(四)医疗卫生保障
隆湖医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五)交通运输保障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隆湖交警支队组织队伍,保障交通线路畅通。
(六)治安维护
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由隆湖派出所和事件单位负责治安保障,立即在事件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居委会和村委会负责组织本单位、本地区的人员进行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相关应急知识的教育。
此外,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应急教育,增强公民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
(二)培训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面向公职人员的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相关知识培训。
将安全生产事件预防、应急指挥、综合协调等作为重要内容,以增加公职人员应对安全生产事件的知识和能力。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业务领域,利用现有设施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提供应对安全生产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加强自救、互救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安全生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预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