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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条例解读

“三小”条例解读

 

目前,全省纳入管理的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约有18万家,由于事关民生,老百姓对此普遍关注。

自今年6月1日起,三小经营者将持证上岗。

以下是小编搜集的三小条例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煎饼果子、肉夹馍、火烧,这些街边小吃在让人们泛起口水,成为一座城市特色美食文化的同时,背后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小觑。

如何保证街边美食安全?

从今年6月1日起,《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将施行,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及监管走上法治化轨道。

条例共8章55条,主要从政府和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管理模式和监管措施、从业者责任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对我省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进行了规范。

宽进严出免费登记备案

考虑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自身特点,条例在管理模式上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

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应当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登记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和食品安全承诺书等信息。

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在监管措施上,条例突出服务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综合治理、统筹规划,改善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进入集中区域、店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采取资金资助、场地租金优惠、就业服务等措施,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创建品牌;组织免费教育培训,提高从业者的素质。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隐患排查、信息报告、监督检查、风险分级管理、抽查检测、质量规范、信用管理、应急管理、信息公开等一系列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措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食品安全。

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贩点经营活动区域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省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共有近18万家,从业人数33万多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公众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贩点经营活动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在划定区域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根据群众需求,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情况下,可以在城镇非主干道两侧临时指定一定路段、时段供食品摊贩经营。

但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关于小餐饮,据调查摸底,我省有9万多家,这些小餐饮客观上长期存在,在为群众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其本身因分布广、散、乱,硬件设施较简陋,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较低等特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亟待加以规范。

陕西、河北、辽宁、湖南、浙江等已经出台的地方性法规也将小餐饮纳入地方立法调整的范围。

根据我省实际,参照有关省份做法,条例将小餐饮纳入了立法调整范围。

确定生产经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条例明确规定,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应当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条例确定了生产经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原料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场所卫生条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生产经营实施禁止目录管理,对禁止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生产加工、经营的食品作出了明确规定。

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下列食品:

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冷冻饮品、酒类、饮料(含瓶、桶装饮用水)、酱油和食醋、预包装肉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食品添加剂;国家和省、设区的市规定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其他种类。

小餐饮不得经营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以及国家、省、设区的市规定禁止其经营的其他食品。

食品摊点不得经营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散装酒、现制乳制品、散装食醋、散装酱油、散装食用油;国家、省、设区的市规定禁止其经营的其他食品。

明确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在政府职责方面:

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根据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结合业态特点和监管实际,条例坚持权责明确、事权下移的原则,明确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规定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照本条例和上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

在部门职责方面:

条例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公安、规划、住建、城管、环卫、农业、卫生、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关于条例的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与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衔接。

一是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规定的行政处罚根据违法行为轻重程度采取递进式设计,一般规定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罚款,拒不改正的吊销登记证、注销信息公示卡,体现人性化执法理念。

二是合理设计罚款起点。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授权,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降低罚款起点,以增强基层监管执法的可操作性。

三是保证法律责任体系完整。

针对不同业态特点和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不同种类的行政处罚,并与治安处罚、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相衔接。

四是对各级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情形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严格落实问责制度。

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及监管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条例》将于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全省33万人从事小作坊小餐饮《条例》弥补立法空白

据初步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省纳入管理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共有近18万家,从业人数33万多人。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在方便群众生活、增加就业特别是解决弱势群体生计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同时这些小食品业态具有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生产经营条件差、市场主体资格不全、生产经营不规范等特点,一旦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

他表示,这些业态的管理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等多个部门,存在管理交叉和监管空白等问题,一直是基层食品监管的重点难点,做好立法工作,既是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需要,也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立法授权、填补地方立法空白的客观要求。

宽进严管《条例》为生产经营划定负面清单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利对《条例》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

记者了解到,《条例》共8章55条主要从政府和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管理模式和监管措施、从业者责任和行为规范等方面对山东省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进行了规范。

根据《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生产经营以及监督管理与服务,适用本条例。

在政府职能方面,《条例》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监督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在部门职能方面,《条例规定》条例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公安、规划、住建、城管、环卫、农业、卫生、环保、工商、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杨利表示,考虑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自身特点,《条例》明确,在管理模式上坚持宽进严管,降低准入门槛,实行便捷的登记、备案管理。

其中,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明确了登记备案的主体、需要提交的资料、登记备案的程序和时限等具体内容。

此外,《条例》在监管方面突出了服务理念,通过统筹规划、改善经营环境、免费组织教育培训等措施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食品安全。

同时,《条例》确定了生产经营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对原料采购、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场所卫生条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对生产经营实施禁止目录管理,对禁止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生产加工、经营的食品作出了明确规定。

监管实现无缝对接《条例》护航食品安全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点多面广量大,服务百姓生活,既是食品安全问题,也是社会管理问题,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刘本功介绍说。

他表示,《条例》一个显著的特点是,详细明确各级地方政府、职能监管部门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三小从业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履行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县级以上政府、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居民)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责任《条例》都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条例》对所涉及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一一作了详细表述,为监管无缝对接、减少监管盲区提供了法律保障。

各级食安办将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强化责任认领,健全衔接机制,落实评议考核,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以强有力地监管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事关民生的这部《条例》全面得到贯彻。

刘本功说。

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为认真贯彻《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快全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而制定的专项规划。

下面就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全文吧。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

旅办发〔2018〕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已经国家旅游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十三五全国旅游公共服务规划

为认真贯彻《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加快全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现状与形势

一、形成新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国旅游公共服务有序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旅游信息咨询、旅游交通集散、厕所革命、旅游便民惠民、旅游安全保障等领域加速建设,全国旅游公共服体系初步建立。

(一)旅游公共服务保障政策实现突破

旅游公共服务已成为各级旅游部门的重要职能和工作内容。

国家旅游局首次出台《中国旅游公共服务十二五专项规划》、《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公共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指导和推进全国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各地不断强化领导,设立旅游公共服务管理机构;研究出台旅游公共服务保障政策,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进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建设。

(二)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高速公路、高速铁路、机场、车站、码头等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加速发展,旅游通达条件持续改善。

通信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展,旅游信息服务基础不断巩固。

大型旅游综合体相继建成,城市休闲设施加速开放,国民旅游获得更大休闲空间。

(三)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加速建设。

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覆盖主要交通枢纽、景区景点、商业步行街区等游客集中区域。

旅游咨询网站、智慧旅游终端等旅游信息服务平台相继建成。

旅游信息咨询、门票预约、酒店预订等服务功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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