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悦国际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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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06年3月1日对第八章第三条第3款和附件十三进行了部份修订。
四、2006年7月7日增加第一章第三条第4款,第一章第四条;
修订第一章第三条,第三章第一条第3款第6)、7)点,第七章第一条第4款第3)、4)点,第八章第四条第3、5款,第九章第十一条,第十章第五条;
删除第三章第二条第3款;
并对原文中附件附件四、附件八、附件九进行了修订。
正文见下页
深圳z海悦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酒店人员配置、招聘、入职和员工任用、考核、离职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踊跃性,发挥员工个人材能,使酒店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力资源部为酒店人力资源管理主要责任部门。
三、本制度专用名称释义:
一、部门:
指公司组织架构中的各个部门。
二、部门负责人:
指直接对总经室负责的各部门总监、领导及外驻部门总领导。
3、管理层员工:
指主管(任)级以上员工及有直属下级的主管(任)级员工。
4、基层员工:
指主管(任)级以下员工及无直属下级的主管(任)级员工。
四、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在编受薪员工。
第二章人员配置
一、人员配置原则
酒店人员配置秉持定岗定编、精干高效、合理适用的原则,以成立一支管理、技术、营销、服务为一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二、人员配置方式
一、酒店人员配置采取计划方式。
每一年十月底前,各部门结合本部门该年度实际经营情形、下一年度业务进展需要,分析部门工作量和人员需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次年度《定岗定编计划表》(见附件一),人力资源部通过职位工作分析,对各个职位编制数进6行审核,并报总经室审定。
审定后的《定岗定编计划表》,由行政办公室抄送各相应部门。
二、经审定的定岗定编计划作为下一年度酒店人员配置、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分析、年度工作总结的依据。
三、人员编制调整
一、如酒店实际经营情形发生转变,致使某些部门工作量有所增减,该部门须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编制调整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总经室审定后下发执行。
二、未经申报,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整部门年度职位及编制。
第三章人员招聘、入职
一、人员招聘
一、酒店人员招聘按照酒店批准各部门的年度《定岗定编计划表》及职位任职资格要求,依照德才兼备、公开选拔、公平竞争、量才适用、择优录取的原则招聘。
二、人力资源部按照各部门需求招聘的人员,按期或不按期地通过大专院校、职业学校、人材市场、职业介绍所、广告(报纸、电视、杂志、Internet等)、猎头公司及推荐、自荐等渠道或方式招聘酒店适用的人员。
3、人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1)酒店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内或经批准增编的人员招聘,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见附件二),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适合的招聘渠道或方式开展招聘工作;
3)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及其资料按职位任职资格要求初选,肯定面试名单,安排面试。
初选时,对曾在集团各控股企业或本酒店工作过的下述人员作甄别处置:
(1)曾被提前解除劳动(务)合同(包括辞退、开除、辞退)的人员,应聘人员及其资料不予受理;
(2)曾自动离职或劳动(务)合同期满后属集团各控股企业及本酒店不同意与其续签合同的人员,须先将应聘资料报总经室核准同意后方可受理;
(3)对于主动辞职的离职人员,人力资源部应核查辞职原因及工作表现;
(4)离职员工再次应聘,时刻距离必需在三个月以上(文员或部长级以下)或六个月以上(文员或部长级及以上);
4)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职位申请表》(附件三)给应聘者填写后,向应聘者索取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查验并进行复印,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附于《职位申请表》背后。
5)人力资源部通知并组织应聘者依次参加初试(面试、笔试)、用人部门的复试;
应聘领导或以上职位者,还须经总经室再次面试;
面试考核时,面试考核人员须做好面试记录,填写《面试评估表》(见附件四);
6)经笔试、面试合格的领导级及以上人员,人力资源部须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接待主任、接待部长、接待员、收银主管、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特殊职位须提供深圳户口担保人,并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亲自填写《担保书》(附件五);
必要时,人力资源部可要求上述职位员工提供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法记录证明。
7)基层员工的录用职位、试用期、工资级别等由人力资源部审定;
管理层员工的录用职位、试用期、工资级别等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室审定。
4、对于直接从大中专院校批量招收的实习生,在大体条件(身高、形象、文化程度等)达到酒店任职要求的前提下,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各部门基层职位空缺情形并结合学生素质进行分派。
二、人员录用
一、关于录用职位、试用期、工资级别等,由人力资源部于办理新员工入职前通知拟录用人员。
二、人力资源部通知拟录用的人员到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体检,体检合格者在规按时刻内办理入职手续,包括要求拟入职人员填写《人事记录表》(见附件六)、签定劳动(务)合同、提交相关人事材料、办理担保等。
3、所有新入职员工必需参加入职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岗。
受薪员工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人力资源部须于新入职员工到岗前将《人事记录表》复印件送用人部门文员或指定人员保管。
三、其它事项
1)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的人材,但对于被推荐人应当与外部应
聘者一视同仁,严格依照公司的招聘政策与程序进行。
2)推荐人应当坦率地表明自己与被推荐人之间的关系,被推荐人在填
写求职记录表格时,必需如实表明公司内部亲友关系。
隐瞒内部关系、蒙混过关者,一经查处,取消录用资格,即便已录用,亦将无条件解聘。
3)任何人不得干扰公司正常的招聘工作,探听、泄露招聘进程、面试
评语、录用结果。
关于录用职位、工资待遇等,一概以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准,任何人不得在面试进程中作出个人许诺。
4)凡被本公司录用者,入职前必需与前雇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入职
后不得在其它任何单位兼职(包括从事传销、业余推销),一经发觉,将被无条件解聘。
5)原则上,有亲属、情侣关系的员工不能被安排在同部门工作;
有亲属、情侣关系的员工不能被安排在部门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职位上工作,特殊情形须报总经室审批。
第四章员工试用、转正及劳动合同的办理
一、试用期
一、新入职员工一般须通过三个月的试用期。
二、按照新员工的表现,经总经室批准可适当缩短试用期,但不得少于一个月。
3、试用期内达不到职位任职要求或违背酒店规章制度的员工,酒店可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务)合同,再也不延长试用期。
二、员工转正
一、员工试用期内表现良好,符合职位任职要求,通过考核可按期转正。
二、试用期内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工,通过考核并经总经室批准可提前转正。
三、转正考核程序
一、按期转正
1)人力资源部按照《人事记录表》中的试用期限,在员工试用期满前两周向员工所在部门发放《人事异动表》(附件七)和《工作绩效考核表》(见附件八);
2)部门管理层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绩效考核表》中各考核项目,并填写《人事异动表》后交人力资源部;
3)基层员工的转正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审定;
管理层员工的转正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室审定,审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1)经审定同意按期转正的,进入下一程序;
(2)经审定中止劳动(务)合同的,按本制度第八章相关规定执行。
4)考核面谈:
管理层员工由总经室指派专人与员工面谈;
基层员工的《工作绩效考核表》及《人事异动表》送给员工所在部门,部门管理层与员工面谈。
面谈人员须指出员工的长处与不足,并帮忙员工制定改良办法。
考核面谈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5)员工填写《工作绩效考核表》上“自我鉴定及改良计划”一栏,交部门管理层;
6)部门将《工作绩效考核表》及《人事异动表》返回人力资源部存档;
7)人力资源部通过酒店公告栏发布转正员工名单;
二、提前转正
用人部门以为员工符合提前转正条件时,可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作绩效考核表》及《人事异动表》,其考核审批程序按上述“按期转正”程序执行。
四、劳动合同的办理
一、员工入职一个月内,酒店须与其签定政府劳动部门统一编制的《劳动合同书》(深圳户籍)或《劳务工合同书》(外地户籍),合同期限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每次续签合同的期限为1年。
二、劳动(务)合同一式三份,员工自行保管一份,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份,人力资源部送酒店辖属劳动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3、员工劳动(务)合同期满前四十天,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续签合同确认表》(见附件九)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部门须于3个工作日内返还人力资源部。
基层员工由人力资源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审定;
管理层员工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室于五个工作日内审定。
1)酒店与员工两边同意续签合同的,由人力资源部与员工办理劳动(务)合同续签手续;
2)酒店不同意续签的,人力资源部填写《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单》(见附件十)并于合同期满前七天通知员工本人;
3)员工不同意续签的,由员工本人提交离职申请表,并依照本制度第七章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工作绩效考核
一、考核原则:
以培育人材、进展人材为目的,酒店遵循“公平、公正、真诚、对事不对人”的原则,对员工在某一时刻段的整体工作表现予以考核。
二、考核类型:
包括试用期考核、周年考核、晋职(级)考核和其它考核等。
三、考核内容:
涉及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员工在过去一段时刻内整体一贯的工作表现为依据(考核指标详见《工作绩效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
一、发放《工作绩效考核表》:
试用期考核、周年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发放表格至各部门;
晋职(级)考核和其它考核,由相关部门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表格。
二、试用期考核和晋职(级)考核的程序
1)部门管理层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绩效考核表》中各考核项目,返还人力资源部;
2)基层员工的《工作绩效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审定;
管理层员工的《工作绩效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室审定。
审定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3)部门管理层(至少两人)与员工进行考核后的面谈,面谈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员工于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作绩效考核表》中“自我鉴定及改良计划”一栏后交部门管理层审阅并送部门负责人签认;
5)部门将《工作绩效考核表》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3、周年考核及其它考核的程序
1)部门管理层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绩效考核表》中各考核项目,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部门管理层(至少两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与员工进行面谈。
2)员工于两个工作日内填写《工作绩效考核表》中“自我鉴定及改良计划”一栏,交其所属管理层审阅并送部门负责人签认后返人力资源部。
3)基层员工的《工作绩效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审定;
审定工作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4)审定后的《工作绩效考核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4、员工若是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或考核与实际情形有明显出入时,能够向人力资源部申述。
五、如持续两次工作绩效考核距离的时刻不超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