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保密义务筑牢保密防线讲话5780字范文稿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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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是相对于公开而言的,即尚未公开且被人们加以保密的事项,就是对国家秘密在保密时间和接触范围上的控制,擅自公开或擅自扩大接触范围就是泄密。

  根据《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包括以下事项:

  1.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需要说明的是在各党政机关的秘密事项中,凡符合国家秘密诸要素的,均属于国家秘密。

  

(二)国家秘密等级及标准

  我国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3个等级;

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区分这三个等级的原则标准是:

  

(1)“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后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从以上密级划分的标准可以看出,以上3个等级的密级是以泄露后所产生的危害程度来划分的。

  绝密级——特别严重的损害后果。

  机密级——严重的损害后果。

  秘密级——损害后果。

  秘密事项的密级一旦确定之后,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和控制知悉范围。

这是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绝密不超过30年,机密不超过20年,秘密不超过10年。

  (三)工作秘密的含义及其特征要素

  我们部分部门或单位虽然不直接产生或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在具体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宜公开的工作事项,这就是所谓的工作秘密。

工作秘密是在国家公务活动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秘密事项。

它有三个特征要素:

  

(1)工作秘密是各级国家机关产生的事项;

  

(2)工作秘密是涉及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事项;

  (3)工作秘密是不属于国家秘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

  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

  (四)保密工作基本要求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的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

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以及开展保密工作的理论研究等活动。

  新修订的《保密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这一表述,集中阐述了新时期党的保密工作方针,高屋建瓴,内容丰富,特色鲜明,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保密工作提供了指南。

  所谓“积极防范”是保密工作实践经验和特点规律的科学总结。

保密工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是其核心任务。

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的方针,是由保密工作的本质特性所决定。

“积极防范”强调的是主动的、事先的防范,即以防止窃密泄密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主动把保密工作做在前面,把保密措施落实在前面,努力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体系,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堵塞泄密漏洞,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保密工作的本质特征决定着保密工作必须以防为主,防患未然,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立足于不泄密。

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积极防范应该做到:

(1)领导重视并把保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使其与业务工作同步进行;

(2)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经常督促检查,堵塞泄密漏洞;

(3)坚持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4)严格保密纪律,及时查处泄密事件;

(5)积极开发和利用先进的保密技术;

(6)及时总结经验,提高保密工作的整体水平。

  所谓“突出重点”是抓好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也是保密工作的基本工作方针。

做好保密工作必须正确处理重点与一般的关系,通过抓好重点,确保核心秘密安全,同时兼顾一般,促进保密工作协调发展。

突出重点,就是要把落实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的保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对绝密级国家秘密、绝密级信息系统、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核心涉密人员,必须采取更严格的保密管理措施。

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

一是按国家秘密的密级划分,绝密是重点,应当采取比对机密、秘密级的国家秘密更为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是对国家秘密相对集中的部门、部位应当加强防范工作;

三是对于接触国家秘密较多的领导和经管国家秘密事项的专职人员,应当有更严格的要求。

  所谓“依法管理”是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

坚持依法管理,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要求建立完备的保密法律制度,将保密工作的各个方面纳入法制轨道,增强保密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权威性、有效性;

有法必依,要求机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涉密人员、涉密载体、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活动等;

执法必严,要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违法必究,要求对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明确要求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的同时,应当充分遵循信息化条件下信息资源利用和管理的客观规律,建立科学有效的保密管理制度,促进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

需要指出的是,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并不等同于信息公开,它既包括依法解密和依法公开信息,也包括依法降低密级、缩短保密期限、扩大知悉和接触范围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充分体现了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高度重视。

依法公开,一是指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必须公开,不得以保密为由不予公开或者拒绝公开;

二是指公开前必须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公开事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三是指公开的程序和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保密工作方针是学习领会保密法的总钥匙,更是指导保密工作理论和实践的科学指南,既要做好字句上的解读,更要联系保密工作实际,全面加深理解,坚决贯彻执行。

  二、当前保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保密工作始终伴随着,颠覆与反颠覆、渗透与反渗透、策反与反策反、窃密与反窃密的矛盾斗争。

当前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保密工作都面临着相当严峻的形势。

仅2015年中央保密委通报查处的重大失泄密事件中,三分之一的失泄密事件是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或出卖情报的,有几十起是发生在党政军机关和国防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其中最突出的是涉密计算机和互联网泄密案,占总数的42%,还有部分发生在涉密文件流转和销毁环节。

所以,保密意识淡薄、保密知识匮乏,保密制度执行不力、监管不严造成的失泄密问题和所面临的安全隐患形势十分严峻。

  当前保密工作严峻形势体现在三个方面:

  严峻形势之一:

境内外敌对势力加紧对我进行情报窃密活动。

近年来,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为了达到对我遏制、分裂、颠覆的目的,对我实施全方位的情报窃密战略,窃密活动日益猖獗。

境外敌对势力从未放弃过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利用各种手段,窃取我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的情报,策反我党政领导机关核心要害部门的知密人员,竭力在我们内部寻找代理人,加紧渗透颠覆活动,窃密与反窃密的斗争非常激烈。

境内外“民运”“台独”“藏独”“东突”以及“法轮功”邪教组织等敌对势力,无时不在对我进行捣乱、破坏和分裂活动。

特别是台湾当局为了进行“台独”分裂活动,愈加不择手段地进行渗透、策反和窃密,除在我境内大肆活动外,还在50多个国家建立了100多个情报站,专门策反出国、驻外人员。

西方国家和台湾间谍情报机关、非政府组织以旅游、考察、扶贫、支教等为借口,多方搜集、刺探我政治、经济、军事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情报;

境外宗教势力以赈灾、助学等方式向我贫困地区渗透,并从我出国留学人员中物建培养新生代;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突出,形式趋于隐蔽化、手段趋向高技术化。

比如;

2015年,四川省国家安全机关开展了代号为“扫雷”的专项行动,一举破获4起涉赚危害国家安全的网上间谍案。

4名嫌疑人均供职于同一国防军工单位,互不认识,有的通过手机Q寻找兼职,有的在网上投简历跳槽,还有的熟人介绍,分别被境外间谍情报机构发展利用,踏上了对外偷卖所在单位涉密信息的不归路。

  主要表现在:

一是窃密主体增多。

除间谍情报机关外,以新闻、商务机构和非政府组织为掩护的窃密活动明显增多,而且更具隐蔽性。

二是窃密领域扩大。

过去主要是直接指向我政治、经济、军事、科技等方面,现在扩大到我民情、社情和能源、环保等多个领域。

三是窃密方式多样。

不仅以思想渗透、金钱美色利诱等手段拉拢策反我内部人员,还以商贸洽谈、学术交流、社会调查为幌子,广泛搜集窃取我各种情报。

四是窃密手段现代化。

敌对势力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发展高科技窃密技术,窃密器材越来越向高效率、多功能、超微型、易操作、善隐蔽方向发展,特别是利用网络技术和间谍卫星窃密,保密防范的难度越来越大。

五是窃密目标指向我掌握核心秘密的人员。

境内外敌对势力为了窃取我党和国家核心秘密,千方百计向我党政军领导机关和军工科研生产单位渗透,策反我内部人员,而且策反的对象指向我重要岗位的核心涉密人员。

近年来,国家安全机关破获的间谍窃密案件中,涉及我党政军机关多名高级别的领导干部,令人触目惊心。

  严峻形势和挑战之二:

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保密管理提出了新课题。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极大地推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综合国力明显增强。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变化,一些人的价值观、利益观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给保密管理提出了许多新课题。

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一些人见利忘义,使国家秘密遭受损害。

一些人为了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不惜践踏国家保密法规,以牺牲国家利益谋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

一些人利益受到冲击,思想观念发生变化,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人为了一己私利,甚至出卖国家利益,沦为国家和民族的罪人。

二是人员流动加剧,给保密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

随着国际交往和人员交流日益增多,包括高科技人员在内的各类人员流动加快,一些涉密人员离职跳槽到外资或合资企业,有的甚至举家移居海外。

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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