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哪些种类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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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①建设工程托付监理合同②建设工程物资选购合同③建设工程保险合同④建设工程担保合同
4.按工程建设阶段分为:
①工程勘察合同②工程设计合同③工程施工合同
1z206030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的组成②总承包的内容③双方当事人的权得义务④合同履行期限⑤合同价款⑥工程质量与验收⑦合同的变更⑧风险责任和保险⑨工程保修⑩对设计分包人的规定⑾索赔与争议的处理⑿违约责任
2.建设工程总承包的履行:
①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订立后,双方都应按合同的规定严格履行②总承包单位可以按合同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分包,但不得不利于转包③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分包外,必需经发包人认可。
3.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的内容:
①工程概况②工程承包范围③合同工期④质量标准⑤合同价款⑥组成合同的条件⑦承包人向发包人的承诺⑧发包人向承包人的承诺⑨合同的生效
4.组成合同的文件依据优先依次分别为:
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附件④专用条款⑤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
专业工程分包资质设2-3个等级,60个资质类别。
劳务分包资质设1-2个等级,13个资质类别
6.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根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担当连带责任。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7.劳务分包人须听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劳务分包人必需为从事危急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损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8.劳务分包的劳务酬劳,除本合同约定或法律政策改变,导致劳务价格改变,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9.劳务酬劳的支付:
全部工程完成后,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按约定的合同计价方式进行劳务酬劳最终支付,结算资料在递交的14天内工程承包人进行核实确认,在承包确认后4天内,向劳力分包人支付劳务酬劳。
1z206040建设工程担保
1.投标担保或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保证具有投标接受后对其投标书中规定的责任不得撤销或者反悔,否则招标人将对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投
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投标价的2%左右,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交付现金②支票③银行汇票④不行撤销信用证⑤银行保函⑥由保险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出具投标保证书
3.投标保证金的作用:
主要用于筛选投标人
4.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提交的保证履约合同的义务的担保。
5.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保留金。
6.银行履约保函是由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银行保函分为
有条件的银行保函和无条件的银行保函。
7.工程选购项目保证金供应担保形式的,其金额一般为合同价的30%-50%
8.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但总额一般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通常最高不超过10%)一般在工程移交时发包人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保修期满1年后(一般最高不超过2年)14天内将剩下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9.预付款担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但需由承包人的开户银行向发包人出具预付担保。
10.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一般为银行保函,也可由担保公司担保,或实行抵押等担保形式。
11.预付担保的作用在于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公司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
12.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预付款额,应在承包人依据发包人呈交或认可的履约保证书和已经发包人认可的条件对全部预付款价值进行担保的保函之后,由工程师开具证明支付给承包人。
13.支付担保是指应承包人的要求,发包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的担保。
14.支付担保的形式:
①银行保函②履约保证金③担保公司担保④抵押或质押
15.发包人支付担保应是金额担保,实行履约金分段滚动担保。
担包额度为工程总额的20%-25%。
本段清算后进入下段。
16.支付担保的作用是通过对发包人资信状况进行严格审查并落实各项反担保措施,确保工程费用及进支付到位。
一旦发包人违约。
付款担保人将代为履约。
17.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相互供应以下担保:
发包人向承包人供应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供应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1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关于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供应工程款支付担保。
篇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选择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
依据招标打算状况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选用其中的任何一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假如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
采纳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担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①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
②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困难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内容较为简洁的工程部位。
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③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
(2)可调总价合同。
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
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行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
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
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入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干脆费单价。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困难、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行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精确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干脆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干脆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给承包商相应酬劳。
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由于在签订合同时,业主还不行能为承包商供应用于精确报价的具体资料,因此,在合同中只能商定酬金的计算方法。
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需担当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担当了工程项目的全部。
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其酬劳往往也较低。
根据酬金的计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有:
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
在传统承包模式下,不同计价方式的合同类型比较见表1-1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形式繁多、特点各异,业主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选择不同计价模式的合同:
1、工程项目的困难程度
规模大且技术困难的工程项目,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精确估算,因而不宜采纳固定总价合同。
最好是有把握的部分采纳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纳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有时,在同一工程项目中采纳不同的合同形式,是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分担施工风险因素的有效方法。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
施工招标时所依据的工程项目设计深度,常常是选择合同类型的重要因素。
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具体程度能否使投标人进行合理报价,取决于已完成的设计深度。
表2-1中列出了不同设计阶段与合同类型的选择关系。
表2-1不同设计阶段与合同类型选择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
假如工程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纳新技术和新工艺,当业主和承包商在这方面过去都没有阅历,且在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定额中又没有可作为依据时,为了避开投标人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款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承包亏损,不宜采纳固定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
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复原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不行能报出合理的价格,宜采纳成本加酬金合同。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采纳何种合同形式不是固定的。
即使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各个不同的工程部分或不同阶段,也可采纳不同类型的合同。
在划分标段、进行合同策划时,应依据实际状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再作出决策。
一般而言,在合同工期在1年以内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的建设工程,可选择总价合同;
紧急抢修、救援、救灾等建设工程,可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
其他情形的建设工程,均宜选择单价合同。
篇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总价合同又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
单价合同包括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和纯单价合同;
而成本加酬金合同包括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金额酬金合同、成本加奖罚合同、最高限额成本加固定最大酬金合同。
一般状况下分为三大类型,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1019-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六款“合同价款与支付”中对于合同价款的三种方式:
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提法有所不妥。
而且,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适用于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而通过干脆发包、施工图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工程,这本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很多条款不大适用。
有的同志以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1019-0201)可以管好全部的工程,以至于只要把它拿来填上就行了,这明显是对合同的误会,合同计价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是一个“示范文本”可以管住的。
合同管理是从政府、合格的中介机构到订约各方面所必需付出比目前大得多的精力从事的一件大事,因此,对建筑市场建设各方来说,弄清各种类型的计价方法、优缺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