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诊断文件解读正式PPT文档格式.ppt
《专家诊断文件解读正式PPT文档格式.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家诊断文件解读正式PPT文档格式.ppt(3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17号文明确的地下矿山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3)隐患排查“两化”系统运行情况;
(4)对采空区、塌陷区、地表移动范围状况进行普查(5)水患情况及防治水、防灭火措施;
(6)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淘汰情况;
(7)落实湖北省地下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十条规定情况;
(8)地下矿山安全风险分级情况;
3、排查的内容-地下矿山,9,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安监发201623号),基建矿山
(1)各基建系统与设计和规程要求的符合性情况;
(2)17号文明确的地下矿山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3)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是否正常运行隐患排查“两化”系统(4)矿山建设审批手续合法性情况;
(5)新建项目周边老采空区治理措施情况;
(6)水患情况及防治水、防灭火措施;
(7)国家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淘汰情况;
(8)落实湖北省地下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十条规定情况.,3、排查的内容-露天矿山,10,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安监发201623号),
(1).各生产系统与设计和规程的符合性情况;
(2).17号文明确的露天矿山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3).运行隐患排查“两化”系统情况;
(4).存在高陡边坡的,采取的监测和治理措施情况;
(5).落实湖北省露天矿山复工复产检查十条规定情况;
(6).露天矿山风险分级情况;
3、排查的内容-尾矿库,11,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安监发201623号),
(1).坝体、排洪系统、排渗设施、周边环境、安全管理;
干滩长度和浸润线与设计和规程的符合性情况;
(2).17号文明确的尾矿库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情况;
(4).尾矿库安全度分类情况;
(5).三峡库区、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地和三等以上尾矿库是否建立在线监测系统;
(6).落实汛期领导值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汛期应急物资准备和应急演练情况;
(7).尾矿库运行、安全管理记录情况;
(8).尾矿库风险分级情况;
(9).尾矿库停用期间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
隐患录入隐患排查“两化”管理系统;
重大隐患应制定隐患整改方案,严格落实隐患治理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管理,4隐患治理-企业,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安监发201623号),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或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工作;
重大隐患由市(州)安监局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并跟踪督办、组织复查验收;
由于停产等原因短期无法整改的企业,复工复产和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前,必须完成隐患整改工作,4隐患治理-监管部门,一、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安监发201623号),5.2017“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工作进度安排,公布名单,企业自查自改,安监部门组织排查,排查结果汇总公告,处理结果汇总公告,4,省局公布纳入2017年“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对象的非煤矿山企业,纳入隐患排查备选对象中的企业可自行或委托机构(专家),对本企业进行全面彻底排查。
省、市安监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隐患排查。
并交叉观察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依法查处,省安监局汇总公告企业整改情况及处理结果,省安监局汇总公告排查结果并下达督办函,(3月前),(46月),(79月),(10月底前),(12月底前),省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专家会诊”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安监发201623号),一,二,目录,专家诊断报告格式,三,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1.主要内容,二、安委办201017号文,
(1)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
(2)非煤矿山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情形,隐患的基本概念,二、安委办201017号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16令)分类:
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机构非煤矿山企业要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每班必须确保有专(兼)职安全员在岗。
制度(安全目标管理、矿领导下井带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生产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劳动管理、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危害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制度等)运行记录!
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附件1)-24项,二、安委办201017号文,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1)超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2)独立生产单位超过其设计的单位平均生产能力(10%,采场/掘进/排放)(3)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3.相邻矿山开采错动线重叠,开采移动线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采矿移动带影响地表建构筑物
(2)相邻矿山相互严重影响(水、气、设备设施受采动影响),2.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附件1)-24项,二、安委办201017号文,4、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废弃矿井、老采空区,积水区、强含水层、岩溶带等)涌水量大(10000m3/d),对生产安全威胁大;
(2)无探放水制度或未执行(3)无可靠的截排水设施+井口防护+防水矿柱(帷幕)5.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的。
(1)产品安标没有取得,失效(国家总局网站查询)
(2)主要为提升运输设备、绞车、风机、电缆等,2.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附件1)-24项,二、安委办201017号文,6、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经有资质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以及经检测检验不合格的。
(1)类别:
提升机(绞车)、罐笼、空压机及安全阀、水泵、钢丝绳、风机
(2)设备超检验周期、检验不合格(3)无资质或超范围7、民爆器材库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以及违规、超量和混存的。
(1)结构设置,安全距离、防爆设施配置;
位置,风道等不合规
(2)混存、超量,2.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附件1)-24项,二、安委办201017号文,8.危险级排土场(废石场)没有治理,以及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10.1.1排土场有下列现象之一的为危险级:
在山坡地基上顺坡排土或在软地基上排土,未采取安全措施,经常发生滑坡的;
易发生泥石流的山坡排土场,下游有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网线和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道涵洞、旅游景区、固定标志及永久性建筑等设施,未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治措施的;
排土场存在重大危险源(如汽车排土场未建安全车挡,铁路排土场铁路线顺坡和曲率半径小于规程最小值等),极易发生车毁人亡事故的;
山坡汇水面积大而未修筑排水沟或排水沟被严重堵塞的;
经验算.用余推力法计算的安全系数小于1.,2.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附件1)-24项,二、安委办201017号文,9、露天矿山开采周边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
(1)不符合(鄂政发201553号)规定300m+相邻矿山300m
(2)不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与爆破药量等有关)10、露天矿山没有采用自上而下顺序、分台阶(层)开采的。
未自上而下顺序;
未分台阶/分层11、露天矿山企业没有对高陡边坡采取监测监控措施,以及对较大滑坡体没有治理的。
(相关规定超过200m,边坡的陡与岩体性质相关)
(1)高陡边坡未监测
(2)有显著滑坡可能性的滑体未处理,2.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附件1)-24项,二、安委办201017号文,12、露天矿山台阶参数和设备能力严重不匹配的。
(1)挖掘设备(挖掘机/电铲)最大挖掘高度与台阶高度严重不匹配(超高)
(2)台阶宽度与运输设备不匹配13、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
14、地下矿山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
(1)无/未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反风)
(2)未按设计配置风机及通风构筑物,导致能力不足(3)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微风、空气污染),2.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附件1)-24项,二、安委办201017号文,15、地下矿山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
排水系统(泵、管、门、房、仓)能力或配置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16、有自然发火倾向,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的。
未监测、封堵(灌浆)、合理布置回采顺序17、没有对采空区进行治理,以及对地表塌陷没有采取有效监测监控措施的。
(充填、封堵、崩落)采空区顶板冒落不影响井下和地表安全+监控措施18、地下矿山一级负荷没有采用双回路、双电源供电的。
一级负荷:
提升系统、水泵、风机(有瓦斯等)无双回路、双独立电源,2.非煤矿山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分类(附件1)-24项,二、安委办201017号文,19、地下矿山开采与煤共(伴)生矿产资源,没有采取防治瓦斯、煤尘爆炸等措施的。
未按煤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