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全套控制程序文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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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采购部、品控部监督供应商的用工情况,以防在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的供应商处采购货物或接受服务。
4程序内容
4.1公司原则规定员工最低年龄需满18岁,对于符合上述要求的员工,应保留该员工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复印件。
4.2根据公司员工招聘制度相关规定、在应聘人员的年龄审核上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应聘人员的身份证件。
4.3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核查补救
4.3.1童工和未成年工的核查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每年核查的频次不少于12次(每月初核查一次),核查对象即包括现有员工,也包括新员工入厂前的核查。
4.3.2核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员工年龄小于18岁的,公司按照下述4.3.3~4.3.4条执行。
4.3.3如因核查材料的真实性问题而误用童工和未成年工,公司除立即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外;
对童工将努力帮助其继续就学(如:
帮助其联系适合的学校安排继续其学业,提供其在就学期间的学习费用和一定的生活费用等)。
对未成年工,公司将保证其交通和工作的时间总和不超过10小时,不安排夜班和从事危险性工作,或安排其家庭内其他成年人顶替入司参加工作,直至该员工进入成年。
4.3.4解除劳动关系时如确证该童工和未成年工患病或负伤,公司将安排其到合格的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所有的医疗费和就医期间的生活费。
4.3.5公司与童工核查管理工作相关的部门包括公司内各用人部门(特别是生产部门),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增强对童工现象的关注意识,主动监控员工年龄状况,有意识地与年龄稍小的员工进行询问,并按照上述4.3.3~4.3.4条执行。
4.3.6对供应商童工要素的管理
4.3.6.1品控部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管理时按《供应商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将童工问题作为首要评估要素。
4.3.6.2如发现供应商存在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的现象,要求其按照《供应商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要求整改,如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限进行整改,则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5相关文件
5.1<
5.2《供应商管理程序》
6记录
6.1童工、未成年工核查记录
管理评审程序
为了审查公司方针政策、纠正或补偿措施、体系运行效果与标准比较,是否充分、适用和有效,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体系运行整体效果的评审,涉及标准涵盖的所有内容及公司认为应评审的事项。
3职责
3.1各部门输入材料的提供按照下述4.2条规定执行。
3.2管理者代表主持管理评审会,并对管理体系实施绩效做出评价,审批管理评审报告。
3.3办公室协同管理者代表组织管理评审会、制作并发放管理评审报告,并对评审记录进行管理。
3.4品控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纠正、补偿措施进行验证。
3.5健康与安全代表对公司健康与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3.6工人代表在反映职工所普遍关心的问题,和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4.1评审频次
4.1.1公司规定每年不少于1次管理评审。
4.1.2公司将在需要的情况下,例如出现标准换版、组织机构或法律法规有重大调整等情况时加大管理评审的频次。
4.2评审输入(有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4.2.1办公室提交的内部审核报告有:
人事管理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招聘、童工核查补救及未成年工管理、培训、薪资、保险等方面)、行政管理实施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生产设施设备、消防与安全管理、职工生活设施改善和管理等方面)、对外沟通实施情况报告、纠正、补偿措施的实施情况报告;
4.2.2生产部提交报告有:
健康与安全方面情况、工作时间与报酬方面的管理情况等;
4.2.3品控部提交报告有:
供应商评估管理情况等;
4.2.4工会提交报告有:
工会工作实施报告、职代会实施情况报告等;
4.3评审的人员范围:
包括健康与安全代表、管理者代表、工人代表、管理部成员、各相关部门经理及主管(根据需要而定)。
4.4评审过程
4.4.1最高管理应对公司的方针政策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4.4.2管理者代表主持管理评审会议,宣布管理评审的目的,必要时讲公司社会责任的长远发展规划。
4.4.3各部门负责人宣读提交的报告。
4.4.4与会代表对所议事项发表意见,并由管理者代表对应采取的纠正、补偿措施进行决策,确定整改或实施期限,并对体系运行绩效进行评价,绩效评价有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高职工的经济权益保障程度,办公室、工会的社会责任管理工作产生的结果。
2.工作条件和环境、职工生活条件设施的改善,职工卫生意识和习惯的改善。
3.公司整体费用成本的增长情况,现场管理对于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的促进。
4.现场管理对于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工伤、职业病发病率的情况等。
5.通过多种手段宣传(培训、张贴海报),提高全员法律意识的情况。
6.员工年龄分布的状态,在控制录用年龄上是否做到100%未录用童工、未成年工。
7.供应商的监控对于创建安全的供应链的促进作用,通过评估管理及对外沟通工作对供应商提高社会责任实施能力的影响力。
4.5由办公室制作管理评审报告,交管理者代表审批,并按《记录控制程序》的规定发放。
4.6纠正、补偿措施的实施及验证
4.6.1品控部组织各部门,根据管理评审报告按照《纠正、补偿控制程序》的规定采取纠正、补偿措施进行整改。
4.6.2需要整改的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提交“纠正、补偿实施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重点问题进行现场验证。
4.7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后,对于不同的验证结果公司将采取不同的措施,以确保整改效果。
4.7.1整改效果较明显的,本年度内不再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4.7.2整改效果不明显,适时地增加管理评审频次,按4规定执行。
4.8管理评审的结果(包括对体系实施效果的评价)作为对外沟通的内容之一。
5.1《纠正、补偿控制程序》
5.2《记录控制程序》
6.1管理评审计划
6.2管理评审报告
6.3管理评审记录
安全卫生运行控制程序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原则,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社会责任体系所覆盖的公司所有职能部门(主要是生产部门)。
3.1办公室提供安全生产所必需的防护设施、设备、工具等用品;
维护以上物品的完好,并提供必要的医药用品;
为员工创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3.2生产部门负责教育、督促、和指导员工在生产中合理使用必要的防护用具用品以保证员工的安全生产活动。
4.1防止工伤的一般防护措施
4.1.1工位、工作环境温度的控制措施
公司根据车间面积大小,增设相当数量的空调设备,由设备部负责组织维护人员按〈设备维护规定〉进行.
在夏季高温期间,公司安排食堂人员熬制绿豆粥或向生产部门发放降温饮料。
4.1.2由各生产部编制〈生产安全操作规范〉,该规范主要包括各岗位或工种的安全
操作要求。
办公室负责该规范的审阅及发放,并按〈培训与发展管理制度〉的要求组织各生产部实施该规范的培训工作。
根据需要,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定制各种现场标识牌,各生产部悬挂于醒目处。
4.1.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由办公室参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排执行,并做到定期发放,并督促使用。
4.1.4生产现场的安全操作监督措施
公司品控部门安排专人每天定时或不定期地巡视生产现场,纠正员工的违规操作和督促佩带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于违反者应给予一定的批评教育。
4.1.5防止化学物质造成职业危害采取的措施
品控部将相关化学物质的的MSDS﹝“物资安全资料表”﹞张贴于现场,培养员工安全意识。
4.1.6设备维护与保养
设备部安排具备相关技术技能的人员进行修理维护工作。
4.1.7职业病预防、检查、控制措施
公司在新员工入职时安排职业健康培训,组织员工定期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每年1次;
体检要求出具“职工体检表”,有问题的由公司安排到医院进行复查和治疗。
4.1.8特殊岗位上岗条件措施
特殊岗位包括电工、司炉工等工种;
特殊岗位上岗必须持上岗操作证,并具备一定实际操作经验。
4.1.9各岗位具体防护措施按照制定的《生产安全规范》执行.
4.2工伤处理
4.2.1工伤救治
4.2.1.1公司对已实行社会统筹保险的人员上缴统筹的工伤保险,随着不断加大统筹的人员范围,逐步实现全员统筹保险.
4.2.1.2生产车间现场放置急救箱,内放必要的急救药品,以预防突发工伤事故的应急性救护工作。
急救箱的检查保管工作由品控部安派专人负责。
4.2.1.3工伤事故经现场紧急救治后,经现场紧急救治后,如仍需进一步治疗的,公司
将立即安排车辆在最短时间内将其送往附近具有相应医疗条件的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4.2.2工伤认定
4.2.2.1工伤认定的条件:
从事本单位工作,因公外出期间因公造成意外伤害、在工作环境中由职业病危害因素或其他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或因履行职责招致人身伤害等情况应视为工伤,具体规定按〔江苏省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4.2.2.2工伤认定的程序:
发生工伤后,公司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劳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根据公司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或“举证通知书”,如材料齐全,劳动管理部门开具“受理通知书”并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行政决定。
4.2.3工伤鉴定
4.2.3.1工伤鉴定条件
(1)必须由企业先在劳动部门申请认定.
(2)认定为工伤的方可进行工伤鉴定。
(3)应向劳动伤残鉴定机构提供初次诊断证明及其他诊断资料,并带负伤员工前往鉴定机构进行恢复情况的鉴定。
4.2.3.2工伤鉴定程序严格按照[江苏省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获得工伤认定后,向劳动鉴定部门提交由劳动管理部门批复的行政决定以及初次就诊的全套医疗资料,并填写“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由劳动鉴定部门制定的医院对受伤职工进行劳动伤残等级鉴定,最后由劳动管理部门出具“工伤等级鉴定表”和“工伤证”。
4..3员工工伤待遇
4.3.1公司根据《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到保险公司办理员工的工伤赔附手续。
4.3.2主要赔付项目包括:
(1)公司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及工伤等级鉴定划分标准,按照劳社部关于职工因负伤医疗待遇的法规文件,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赔付的部分首先冲抵公司垫付的医疗费用,如有剩余则给予工伤人员。
(2)如果公司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根据鉴定结果给予补偿最多不超过36个月的工资,该工资水平为出现工伤前12个月的员工个人平均工资。
(4)伤残职工医疗期的工资也按上述法规中规定的比例(如:
不低于原工资
水平的75%),这是根据医疗其长短来确定的,医疗期结束后,企业应安排新岗位,并进行上岗前培训。
4.4发展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