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性紫癜的病因单纯性紫癜的治疗方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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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性别倾向性,并主要在月经期前出现,可能与内分泌有关。
另外,也有人提出部分患者的血小板功能异常,也是导致本病的机制之一。
虽然以上所述只是可能存在的病因,但如果身体有出现类似的红斑,又想要它快点消失,就可以到医院咨询相关的专业医生,吃点药,相信很快就可以康复的。
单纯性紫癜的治疗方法
单纯性紫癜是指无其他病症,自发地在皮肤、尤其在两下肢反复出现紫癜,不经治疗可以自行消退的一种出血性疾病。
此病以出血症状,特别是皮肤出血斑及出血点为主。
总体而言,本病无损健康,一般无需特殊治疗。
不过也可以通过口服常规剂量维生素C、维生素P(曲克芦丁)、卡巴克洛等药物,能够改善血管壁的通透性,减轻症状及发病的频度。
另外,关于单纯性紫癜的治疗,中医历代医家治疗血证各有所长,而以明代《景岳全书》叙述得较完整。
张景岳指出:
血虚微热者,宜凉补之血有因于气虚者,宜补其气血有动乱不宁者,官清之和之。
唐容《血证论》中提出治血四大步骤,指出:
惟以止血为第一要法。
血止之后,其离经而未吐出者是为瘀血,故以消瘀为第二法。
止吐、消瘀以后,又恐血再潮动,则需用药安之,故以宁血为第三法。
邪之所凑,其正必虚。
去血既多,阴无有不虚,故又以补虚为收功之法。
四者,乃通治血证之大纲。
至宋代时,以《太平圣惠方》为代表,已经有了许多以清热解毒、凉血消斑为主要治则的方剂。
所以,要彻底根治单纯性紫癜,也可以通过中医中药的调理方法进行治疗。
另外值得提醒大家的就是,患者平时要注意观察过敏原,如发现某种食物或药物过敏时,应立即停用,对可疑致敏原应尽量避免接触。
单纯性紫癜的预防方法
1、做好皮肤护理工作。
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每天要用温水清洁皮肤,勤剪指甲,瘙痒明显时不搔抓皮肤,可以用少量的止痒剂,要防止蚊虫叮咬。
衣服要柔软、宽松、不要穿化纤类布料的衣服,勤换洗干净的衣服,病情恢复期脱皮时不要剥离皮屑。
2、预防各种感染。
如细菌、病毒、寄生虫等感染,积积极清除感染灶,防止上呼吸道感染。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预防感冒。
3、平时不要过于劳累,注意多休息,情绪需要保持稳定,调节情志保持心情的轻松愉快。
4、饮食有节,忌食辛辣、过硬及海鲜类食物,在有明确的感染或感染灶时选用敏感的抗生素,但不应该盲目地使用抗生素,按时服药,确保疗效。
5、患者需要避免食用可能引起本病的食物,单纯性紫癜有可能转变为过敏性的,要尽可能找出并避开过敏原。
平时多观察皮疹的分布、颜色,出疹及消退时间,并做好记录;
急性期卧床休息,尽量少活动。
但总体而言,本病以女性多见,一般对健康无明显危害,预后良好,属中医出血证范畴。
所以依据本病的中医发病机制,预防上采取增强体质,起居有节,匆过劳,发病后注意休息,问题就不会太大。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建立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动态管理机制的通知
冀教职成〔2016〕3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7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的通知》(冀财教〔2015〕153号)有关部署,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全面提升“120工程”项目建设学校(以下简称“项目学校”)发展水平,更好地满足我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动态管理机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动态管理机制的目的
围绕我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点任务,以推进20所精品学校、90所名牌学校、10所特色学校动态管理为核心,通过信息平台管理掌握项目学校发展情况,通过年度绩效评价认定项目学校建设效果,通过经费调整激发项目学校争先动力,通过项目学校调整确保建设质量,推动项目学校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队伍水平,推动教学模式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学校综合能力。
二、动态管理机制部门职责分工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以下简称省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遴选项目学校,统筹指导项目学校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调研督导、年度检查、成果宣传等。
省教育厅牵头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按隶属关系组织学校编写、审核项目学校建设任务书,经省财政厅会签后实施。
各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以下简称市级管理部门)及省直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负责指导、检查、监督所属项目学校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向省级管理部门报送所属项目学校建设任务书、年度建设报告和绩效评价结果。
各项目学校是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制,狠抓内涵建设,提升发展水平。
各项目学校要按要求编制、报送项目建设任务书(任务书在省职成教网下载),并对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任务书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完成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
将年度项目建设进展、年度资金使用等情况形成年度报告,经市级管理部门审核后(省属及行业企业属中等职业学校由办学主体审核)上报省级管理部门。
三、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
省级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建立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动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动态管理信息平台”),为动态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监控数据包括两部分:
第一类是学校基本信息数据,包括政府重视情况、基本办学条件、专业与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信息化建设、国际合作、校企合作、办学效益、学生发展等10类信息;
第二类是项目建设信息数据,包括任务内容、绩效目标、预算投入、实际投入、任务进展、成果情况、辐射带动、佐证材料等8类数据。
所有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学校必须填报两类信息;
拟申请递补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序列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和其他人社部门所属之外的中职学校必须填报第一类信息,人社部门所属其他技工学校可自愿填报第一类信息。
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将学校相关数据填报动态管理信息平台,形成绩效监控数据库。
凡未按要求填报动态管理信息平台的项目学校,视为不接受绩效评价,省级管理部门将取消相应经费补助;
未填报动态管理信息平台的其他中职学校,不得递补质量提升工程建设序列。
四、绩效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1、评价指标。
坚持把绩效理念贯穿质量提升工程动态管理全过程。
评价指标包括学校办学绩效和项目建设绩效两部分。
学校办学绩效评价指标包括政府重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师资建设、校企合作、质量效益等7个一级指标;
项目建设绩效评价指标包括机制举措、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3个一级指标。
2、评价实施。
每年年初,各市教育局、人社局组织所属项目学校开展自评,并将评价结果、学校年度建设报告于每年1月31日前上报省级管理部门;
省属及行业企业属项目学校由办学主体开展自评(报送要求同上)。
省级管理部门组织专家依托信息平台监控数据,对全部项目学校进行会议评价;
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按一定比例抽查各类项目学校进行现场评价。
3、结果运用。
按照“优胜劣汰、动态调整”原则,建立“优上劣下、优进劣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省级管理部门依据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绩效评价结果,动态调整项目学校的排序、档次及补助额度。
具体如下:
年度绩效评价一次不合格的精品学校,给予黄牌警告、经费支持额度减少20%;
两次不合格的学校淘汰出项目建设序列,空缺指标根据名牌学校绩效评价结果择优递补。
年度绩效评价一次不合格的名牌学校,第一、第二档学校给予黄牌警告并降级为下一档,第三档学校给予黄牌警告、经费支持减少20%;
两次不合格的学校淘汰出项目建设序列,空缺指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由下一档项目建设学校和项目建设序列之外的学校择优递补。
年度绩效评价特别优秀的名牌学校,经专家组推荐、省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可进入精品学校建设序列。
年度绩效评价一次不合格的特色学校,给予黄牌警告、经费支持额度减少20%,两次不合格的淘汰出项目建设序列;
空缺指标由项目建设序列之外的学校择优递补。
凡淘汰出项目建设序列的学校,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取消项目等处理:
1、编报虚假申报信息或建设进度信息,骗取项目建设学校资格;
2、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
3、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年度建设目标;
4、项目建设经费管理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规定;
5、经审计发现有违规使用经费、项目整体外包等问题;
6、违规违纪办学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
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五、补助资金的分配与管理
省级财政根据预算安排情况,确定年度项目学校财政补助总额,按照精品、名牌(分三个档次)、特色三类项目学校,兼顾特殊困难学校,分类核定每一档次项目学校基础支持资金额度,同一档次项目学校支持资金额度相同。
省级财政使用职业教育综合补助经费,根据学校办学绩效和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结果,以及承担任务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承担任务主要包括:
国家和省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教师信息化大赛、省级试点任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等。
财政补助资金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机制。
项目建设学校收到财政补助资金后,要按预算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
属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应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相关建设标准和要求,并确保工程质量。
年度未支出的专项资金,按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严禁将专项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弥补其他项目资金缺口等,严禁进行超标准建设和豪华建设,严禁从专项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或管理经费。
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任务书报送
各项目学校要认真完成任务书编制,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省级管理部门。
省级管理部门联系人: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附件:
1.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动态管理评价
指标体系
2.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学校建设
任务书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
2016年11月21日
附件1:
河北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动态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一、学校办学绩效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涵及观测点
得分
备注
政府
重视
15分
统筹规划
4分
政府将职业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推进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对职业学校改革发展给予政策倾斜;
政府有效优化整合区域内各类职成教育资源,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社区教育协调发展,确保职普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