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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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以提高中医药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满足人民群众对医院服务要求为原则。
为了进一步增加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提高中医医院的运作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力争以较低廉的收费提供较优质的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要求。
(二)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
本次分配改革方案与医院的目标管理、工作业绩和效益挂钩,按照不同岗位的职责,技术劳动的复杂程度和风险程度的大小及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情况确定薪酬待遇,力争做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品质、一流的报酬。
(三)以医院宏观控制为原则。
为使医院职工薪酬的增长与医院经济效益的增长同步提高,医院根据整体收入情况对薪酬总额和不同层次科室进行宏观调控。
三、考核内容。
(一)药费比率。
医院规定的药费比率:
内科系统45%;
外科系统40%,妇科42%。
各科室药费收入超过医院规定的药比部分,从当月科室收入中予以扣除,同时每提高一个百分点,从科室结余中扣罚200元。
为落实国家中医药政策,弘扬中医药文化,鼓励各科室在治疗中使用中草药,草药收入不计入药比。
(草药含免煎颗粒)
(二)医疗服务质量
1、病历质量考核。
医务科每月评比一次病历,丙级病历处罚500元,乙级病历处罚300元,从科室奖金中扣除。
直接责任人承担80%,科主任或护士长承担8%,剩余部分从科室奖金中扣除,没有奖金的科室从工资中扣除。
2、医保、新农合病历罚款,医院承担50%,科室承担50%。
在科室承担的50%中,直接责任人承担80%,科主任或护士长承担8%,剩余部分从科室奖金中扣除,没有奖金的科室从工资中扣除。
3、医疗责任事故。
科室发生医疗责任事故有经济赔偿时,直接责任人承担80%,主任或护士长承担15%,从个人奖金或工资中扣除。
4、一般医疗纠纷。
科室发生一般医疗纠纷有经济赔偿时,直接责任人承担10%,从奖金或工资中扣除;
医院承担40%,科室承担50%,从核算收入中扣除;
主任或护士长承担50%之中的10%,从个人奖金或工资中扣除。
5、科室核算收支为负数的,科主任、护士长不再享受职务津贴,科室人员连续半年拿不到全额工资的,科主任、护士长自行辞职。
(三)中医药特色指标考核
各科室按照我院制定的百分制中医药特色指标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每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制表报院办室,兑现绩效工资。
三、科室绩效工资计提方法。
(一)科室收入:
1.临床科室:
药品收入的25%,辅检收入的30%(其中5%核算到个人)。
手术费的60%(不含专家手术费),治疗收入,护理收入,床位收入,材料收入的100%。
2.手术室:
手术材料费的100%,手术费的40%。
3.麻醉科:
麻醉费的100%,麻醉材料费的100%,药品费的25%。
4.辅检科室:
各辅助检查收入的70%。
(二)科室支出:
各种材料费、水电费、空调费每人每月100元,病历奖,参加学术会议的所有支出,餐旅费,120接诊费用,介绍病人费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科室维修费:
500元以下由自己承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科室负担70%,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科室负担50%,2000元以上的科室负担30%,大型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的维修由医院确定科室承担数额。
(三)效益工资按各科收入减支出的余额,确定各科室提取比例。
对于收入减支出后无余额的科室,医院只发放基本工资。
各科具体提取比例为:
脑病科8.5%,内科7.5%,外科7.8%,妇产科10%,手术室7.3%,麻醉科7.5%,药剂科8%,功能科19%,检验4.5%。
所有科室提取比例均为试行,医院可随时根据科室收入预以调整。
(四)特殊科室的薪酬规定
1、急诊科:
为提高急诊科人员主观能动性、多拉快跑,提高病人救治率,急诊科人员基本工资按医院标准执行,效益工资部分由两部分组成:
①科室收入提取比例为3.6%。
②每接回一个病人(死亡除外),按32元补贴给科室。
③急诊科不得私自截留住院病人,发现一例该转未转的病人,扣科室效益工资总额的5%作为处罚。
2、行管后勤、供应室人员享受全院医技科室平均奖的90%。
四、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本方案实行二级核算制一级核算由医院核算到科室,二级核算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核算到个人。
为便于科主任、护士长实行二次分配,医院对科室二次分配特作如下规定:
(一)建议科室实行量化管理,核算到每个人。
(二)任何科室和个人均不得平均分配。
(三)实行系数分配制:
1.临床医疗护理人员系数规定:
科主任1.3,副主任1.2;
护士长1.1;
其他人员平均系数1;
2、行管后勤人员、医技、收款不设系数,建议量化到个人。
五、其他相关规定
为鼓励临床和门诊医疗人员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本次分配制度改革设立如下激励措施:
1、凡运用中草药者,每100元收入奖励5%;
2、凡运用中医非药物疗法者,每100元收入奖励10%;
3、凡运用中成药或医院散剂、丸剂者,每100元奖励2%;
4、凡写出中医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者奖励300元,在一般杂志报刊发表者奖励100元;
5、凡获得市级科研成果者,不论几等奖,医院奖励参与人员2000元,学术带头人享受奖金的60%;
6、凡获得省级科研成果者,不论几等奖,医院奖励5000元,学术带头人享受奖金的60%。
六、本方案未涉及之处,参照医院其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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