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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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文档格式.docx

1.实地调查初步选项。

按照2016-2018年三年规划,由农发办组织对畜禽和蔬菜产业进行实地调查,确定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要求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作为年度计划的县级项目库。

2.邀请县农牧局的畜禽和蔬菜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和评价,确定年度项目申报计划,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农发办。

3.自治区农发办专家组实地调查项目实施单位,复核立项条件,确定符合要求的项目,由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报书)。

由自治区农发办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报书)进行评审,确定年度批复计划。

4.按照项目“四制”管理和资金、项目公示制的规定实施项目。

一是项目实施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工作;

二是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和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执行自治区农发办以宁农综办〔2015〕88号文件转发国农办〔2015〕52号文件中关于产业化项目的招标政策,“国有资金投资不控股或不占主导地位的,可不进行招标”的规定。

三是由项目单位选择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和设备供货商,并签订施工合同和供货合同,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四是按照项目工程类别选择具备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并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

五是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产业化发展项目实行资金和项目公示制的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制定项目公示栏进行公示。

5.由县农发办牵头组织自查验收(县级验收)。

在项目建设内容全面完成,并已经完成项目决算工作,具备了验收的条件,由县农发办牵头组织发改、财政、农牧、畜牧技术推广、农业技术推广等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形成书面的验收鉴定结论。

6.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并出具项目审核报告。

7.在县农发办的监管下,由项目单位完成全部项目实施过程资料的整理,迎接自治区农发办的年度检查验收。

(2)取得的成效

1.通过项目建设,主要是基础设施的建设、设备购置和科技措施的实施,项目单位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能力、增加项目的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成效明显,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

2.通过生产能力的提高,大量收购农产品,促进订单种植,订单收购,增加农民收入。

3.通过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周边养殖、种植业的发展。

4.通过生产规模的扩大,畜禽养殖和蔬菜种植项目单位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用工人数,解决了周边部分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3)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建议

1.产业化发展项目中财政补助与贷款贴息资金比例的问题。

按照自治区农发办的要求,产业化发展项目资金的使用以贷款贴息为主,也就是说贷款贴息资金比财政补助资金要多。

根据三年项目实施情况看,年度贷款贴息资金只占产业化发展项目总资金的10%-20%,明显不符合自治区农发办的要求。

其原因是畜禽和蔬菜产业项目单位贷款较少,还有贷款用途不符合贴息项目要求。

在新规划编制确定扶持产业的时候,要兼顾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两类项目,保证每个年度有足够的项目供选择。

2.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量和连续扶持的问题。

三年实施了财政补助项目11个,龙头企业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为140万元,合作社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为70万元左右,单个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和150万元左右。

建议对重点项目提高财政补助资金的额度,重点扶持;

对特色优势产业链条中的关键环节、薄弱环节进行连续扶持。

3.项目单位土地使用手续的问题。

在选择项目的时候,项目单位的土地使用手续有多种形式,如:

政府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证、政府土地流转中心的土地流转证、耕地确权证、与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只承认县政府部门的土地使用证件有些片面。

建议只要是真实合法的土地使用合同,就应该认为是符合立项条件。

4.项目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对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一直是限制养殖、加工企业申报财政补助项目的重要因素。

从项目实施的情况来看,养殖、加工项目必须具有环境保护部门批复环境影响评价的手续,并且一票否决。

但是,环境保护部门批复之后,仍然存在环保设施建设不完善、环保部门尚未完成验收、不能正常运行等现象,不能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

需要环境保护部门加大工作力度。

5.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有的项目单位使用兼职或者临时财会人员,财务管理不规范,在报账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一些不符合财务管理的问题。

今后,在选项的时候要对项目单位财务人员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专门的检查。

二、新《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自治区“三大战略”实施意见和平罗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方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源禀赋为基础,以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为目的,聚焦自治区“1+4”特色优势产业,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向精耕细作、精深加工、精准扶贫发力,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着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尊重产业发展规律;

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绿色生态理念;

坚持利益连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坚持培育主体,打造农业产业集群;

坚持扶持关键,促进全产业链建设;

坚持优化布局,突出地方区域特色;

坚持创新驱动,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科技支撑,注重联合协作共促。

(三)总体目标。

通过重点扶持、连续扶持,培育壮大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联合体,着力打造一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做优做强一批区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全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水平和农业综合开发支持农业产业发展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升。

到2021年,全县形成水稻、制种规模化农业特色优势产业。

三、产业区域布局与发展重点

(一)水稻产业

1.发展现状。

平罗县地处引黄灌区下游,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是“宁夏大米”主产区,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常年播种面积75万亩左右,粮食年产量稳定在30万吨以上,2017年达到了31.38万吨,连续十四年稳产增产,特别是发展水稻生产潜力巨大。

2018年,全县计划种植水稻20万亩,其中优质水稻面积15万亩,总产10万吨,产值达2.6亿元。

2.特色与优势。

一是中低产田面积大,有利于水稻扩大面积;

二是气候条件有利优质水稻生长形成高产;

三是基础条件较好,随着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大,加快了中低产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得到了完善,沟、渠、路配套,农田灌排畅通,发展水稻种植具备灌排条件。

四是市场前景好。

平罗县种稻区域工业污染轻、病虫害轻,气候条件有利,发展无公害基础条件优越,生产的大米口感好,食味品质佳,很受周边省区消费者的偏爱,产品大部分销往山西、内蒙、青海等周边省区。

便利的交通,优质的品质,活跃的市场,积极的消费,较高的收益,使我县扩种水稻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五是水稻增产潜力较大。

3.重点任务。

一是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业,打造优势粮食产业。

依托中粮米业、通伏稻米工贸产业园的建设,大力发展水稻精深加工,每年重点扶持3-5个大型稻米加工企业,积极扶持中粮、昊帅、超娃、日月新等精米加工企业,不断扩大加工能力,提高加工技术水平,发展成为自治区级粮食加工重点龙头企业。

到2021年,扶大扶强产值超5000万元的稻米加工龙头企业4-5家。

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投入,扩大标准化生产。

在对水稻种植大户的扶持中,重点任务是健全生产基础设施,增加科技措施的内容,在稳定种植面积的前提下,以提高单产和品质为核心,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药物残留、提高技术到位率为目标,建立完善的优质专用品种引育和应用以及高产低成本栽培技术生产体系。

积极开展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大力引进水稻高产优质新品种,大力推广水稻规范化旱育稀植、旱播幼苗旱长、节水控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和高产低成本栽培等粮食标准化生产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先进种收机具,提高机械化生产技术水平。

大力实施“沃土工程”,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有机培肥、配方施肥、秸秆还田等技术,提高耕地质量和地力水平,努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加强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体系建设,改善技术装备水平和能力,加强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强化病虫检疫防疫体系,提高对重大病虫害的预警与控制能力,实现可视化预报,保证重大病虫害发生的预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灾害损失率控制在3%以内。

健全农药监管、安全使用和粮食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控制体系,实行全程质量安全监控,降低农药用量20%以上,90%以上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4.区域布局。

按照《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计划沿滨河大道西侧,在巩固提升现有水稻产业规模的基础上,以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应用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标准化优质水稻科技示范园区,形成优质水稻产业带;

立足区域灌溉保障率高,水稻种植地域集中,水稻增产潜力较大的优势,重点以通伏、渠口、姚伏和崇岗镇为主,辐射高仁,红崖子、灵沙等乡镇。

5.扶持内容。

通过财政补助项目和贷款贴息项目两种方式进行扶持,扶持的主要内容是水稻种植大户、水稻加工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先进生产加工设备的购置和科技措施的引进推广等。

项目单位在同一年度内不能重复享受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

(详见附表1、附表2)

6.投资估算

(1)水稻种植项目。

水稻种植500亩以上的大户10户,水稻种植大户主要采取财政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

按照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7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80万元计算,单个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计划每年扶持种植大户3户,完成总投资45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10万元。

三年完成总投资135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630万元。

(2)水稻加工项目。

年加工水稻2000吨以上的水稻加工企业14家。

对水稻加工项目主要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进行扶持,计划年度扶持加工企业7家,按照贷款数额和年度贴息资金指标,努力多争取贴息资金。

对符合财政补助项目立项条件的水稻加工企业,按照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4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160万元,单个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的额度进行扶持。

对于以上水稻种植和加工项目,年度项目的确定,依据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年度资金指标,原则上在规划的项目中择优选择。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财政补助资金可以调整,但必须符合自治区农发办关于年度项目计划上报的有关规定。

7.效益分析。

通过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经过三年的扶持,预计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明显的效益。

一是种植大户和加工企业的基础设施更完善,设备更先进,水稻和稻米的品质更好,种植和加工的规模更大,市场竞争力更强,经济效益将明显提升。

二是水稻加工和种植相互促进,在满足水资源条件的情况下,扩大水稻种植面积,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水稻产量。

三是通过水稻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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