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方案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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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方案Word格式.doc

  

  副组长:

  成员:

财政局、农牧局、扶贫办、公安局、住建局、国土局、改革办、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职校、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钟山经济开发区“三变”改革办公室,由郭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组织人事部、改革办、社事局主要负责人为副主任。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是:

  党政办:

负责“三变”办相关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负责按相关要求对“三变”改革过程中各责任主体推进情况进行督促。

  组织人事部:

负责牵头组织“三变”改革专题培训工作;

以党建工作为抓手,夯实基层基础,引导基层党支部在“三变”改革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使之能指导帮助村(居)委会理清发展思路,规范合理发展;

引导基层党员、致富带头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融入参与“三变”改革;

指导完成村级“三资”清理及管理工作,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总结、提炼、推广“三变”改革的工作成效和经验。

  财政局:

负责指导资金变股金相关工作;

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金、金融资金参与“三变”改革,壮大资金规模;

加大投入力度,安排“三变”改革专项资金支持三变改革工作,有针对性安排各个申报项目扶持资金;

按照财政资金的来源、类别、金额、用途、支持对象等进行归类整合,将各级财政投入的项目资金规范转变为可变资金,建立财政可变资金明细台帐,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可用于扶持“三变”发展。

  社事局:

负责指导资源变股权、农民变股民的相关工作,完成“三变”落实操作指导和培训,并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上级的相关精神;

负责对辖区林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

指导完成扶贫、林业、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规范实施,对涉及“三变”改革的项目进行审核备案。

  公安分局:

负责严格对“三变”改革过程中违法主体、藏匿、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依法进行打击,为“三变”改革的有力推进提供秩序保障。

  经发局:

负责指导审核“三变”改革中相关协议、合同的成立和完善;

结合实际,引进一批电商、物流、农业生态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等龙头经营主体,建立经营主体台帐式管理,组织相关洽谈活动搭建合作平台。

  住建局:

负责对辖区房屋产权进行登记颁证;

负责指导辖区物业管理主体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指导房屋产权交易相关工作。

  国土局:

负责对辖区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负责指导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等农村产权交易相关工作。

  改革办:

牵头建立开发区“三变”改革信息平台,负责“三变”改革推进过程中信息搜集、宣传报道工作。

  环保局:

负责“三变”改革项目申报过程中相关审核审批工作;

负责指导环保项目“三变”改革实施等相关工作。

  工商分局:

负责依据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宽村集体注册公司或合作社条件,鼓励其盘活农村“三资”;

负责“三变”改革经营主体创业基地建设。

  税务部门:

负责依据相关政策,对参与“三变”改革的经营主体、村集体注册公司或合作社提供相关扶持。

  职校:

负责按“三变”办要求完成“三变”改革相关培训工作;

承担辖区群众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各社区服务中心:

负责完成确权基础调查工作;

组织完成辖区各村(居)“三变”改革的具体工作,按照“三变”改革步骤规范推进各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资源变股权。

是指村(居)集体以集体耕地、林地、草地、荒地、荒沟、荒丘、荒滩、水域等自然资源性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权,协商评估折价,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企业、合作社及其他经济实体(以下简称“经营主体”)后,取得股份权利。

  

(二)资金变股金。

是指以各级财政投入到村(居)的发展、扶持类资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是前提下,原则上可量化转变为村集体或农民持有的资金,或村集体自有资金,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后,享有股份权利。

  (三)农民变股民。

是指农民自愿以确权的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等协商评估折价,以及自有资金(物)、技术、劳动力等,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投资入股经营主体后,成为股权投资人。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教育培训

  根据“三变”改革实施情况,在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分阶段开展“三变”专题教育、异地观摩学习等培训。

注重致富能手、种养大户、村级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培训。

鼓励科技人才、乡土人才、返乡农民工等参与创办农村经营主体。

重点抓好社区服务中心党委书记、村(居)支部书记、致富带头人“三支”队伍建设和职业教育培训,为发展村(居)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提供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提高基层组织在实施“三变”、促进“三变”发展中的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

组织人事部;

责任单位:

“三变”办成员单位。

  

(二)确定可变资本

  1.确权颁证。

以“还权赋能”为核心,加快推进村(居)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居)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权、村(居)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等的确权登记颁证。

  

(1)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国土局;

各社区服务中心)

  

(2)林权确权颁证。

社事局;

  (3)集体土地上房屋产权登记颁证。

住建局;

  2.清产核资。

以村(居)为单位,按照确定的对象、范围、内容等对本辖区内属村(居)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水域等自然性资源资产和房屋、建设用地(物)和基础设施等经营性资产界定、明确产权关系,摸清村级集体资金情况,建立健全村级“三资”管理台帐,为通过“三变”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奠定坚实基础。

各社区服务中心、国土局、财政局、住建局、社事局)

  (三)创新“三变”模式

  1.产业带动促改革。

依托产业平台,以推动龙头产业发展带动“三变”,实现“三变”改革促进增收。

村集体带头示范,引导群众以土地作价入股分红,实现产业发展,村(居)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群众增收。

  2.培育主体带动促改革。

积极培育村(居)集体经营主体,实施村(居)集体或村(居)民注册市场主体零成本、零门槛、零时限准入,壮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承接载体。

对开发建设尚未涉及到的村(居),由村(居)党组织牵头,指导村(居)集体大力培育专业合作社,根据自然条件大力发展山地特色农业,突出生态、经济、社会、旅游、文化等价值,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有机统一。

  3.发展用地促改革。

充分规划和发展好村级发展用地引领“三变”。

各村(居)要在社区服务中心领导下,规划发展好村级10亩发展用地,10亩发展用地要明确办证。

可结合辖区情况,发展物流运输、建筑施工、劳务输出、物业管理等村级集体经营主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4.整合投入促改革。

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撬动“三变”。

按照“合理统筹、渠道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原则,围绕农业特色产业“3155工程”发展需要,整合经发、财政、扶贫、国土、住建、交通、环保等渠道的相关项目和资金,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重点将各级财政定向投入到贫困户的帮扶资金,通过利用链接方式,转变为贫困户持有的股份,投入到村(居)集体组织领办和创办的经济组织、合作社或企业,增加村(居)集体积累和贫困农民收入,实现贫困户变为股民,扶贫资金变为股金。

  5.异地置业促改革。

对一些受地理位置或规划限制、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居),采取开发区、社区服务中心、村(居)三级共建模式,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单位,多村(居)联合,通过财政投入、本村(居)集体资金、“千企帮村”、结对帮扶等渠道筹措资金,集中在中心城区投资金融实现资金变股金或统一规划建设经济实体,如专业市场、商业门面、停车场等,建成后产权由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经营收益权归村(居)集体,推动“三变”在全区范围内普遍实施。

各社区服务中心;

“三变”办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社区服务中心是落实“三变”改革的直接责任主体,是推进“三变”的主力军。

各社区要相应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站(部、办)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积极宣传发动,充分调动村(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成为“三变”主角,推进“三变”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担当。

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互相配合,结合部门职能,主动作为,强化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

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操作规范,并配合相关部门筹措资金,加大投入;

社事局要把“三变”改革促精准扶贫作为主要工作;

经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主动搞好服务;

改革办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问责。

要进一步完善专项督查问责推进机制,对各单位推进“三变”工作情况,由党政办负责,严格实行“月调度、季督查、半年抽检、年度验收评比”,随时掌握、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相关部门要完善财务审计制度,建立资产备案制度,完善农村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三变”工作,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运营模式,规范“三变”管理秩序和风险防控机制。

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对重点人员不到位、履行帮扶责任和执行政策不力而造成工作被动的,特别是引起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四)强化考核奖惩。

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将推进“三变”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重点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工作重点放在推进“三变”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注重在工作一线考察识别干部。

要统筹考核管理和结果运用,对在推进“三变”改革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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