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详细优质参考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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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血库工作人员审核《临床输血申请单》,血库工作人员应对《临床输血申请单》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和目的进行审核。
发现填写内容不正确、不完全,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补充或重新填写。
七、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由输血科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
资料存放输血库。
大量急诊用血时应履行报批手续,填写《临床急诊用血申请表》,由科室主任签名报医务部批准,一式两份(一份交血库、一份放病例中)。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方可备血。
八、临床用血需严格掌握用血指征(输血前病程录),病程记录应反映用血指征,内容包括化验检查情况(血红蛋白)、失血量及血压等客观指标;
输血后病程录,记录输血过程是否顺利,有否输血反应;
输血后病情评估(输血后3-5天)。
九、外科手术中用血除在手术记录中记录外,还应在术后首次病程记录予以记录失血量和输血量等内容。
外科患者在急诊科有输血情况时,入院后在病程记录中应详细记录输血情况,及有无输血反应。
十、择期手术输血申请
(一)一些较大手术需要备血,备血量超过1600毫升要履行报批手续,由血库主任签字后报医务部批准,资料存放血库。
(二)择期手术用血,应至少在术前一天向输血科递交申请,申请大量用血、保存期较短或特殊血液品种,应提前2~3天报送血库,以便向采供血机构预约。
十一、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十二、输血时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输血完毕后应在24小时内病程记录中反映有无输血反应,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一式两份,一份病历保存,一份返还血库保存。
十三、医务部针对输血指征、《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反应记录及汇报单等内容,每月对临床用血的病历实施专项检查,并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综合目标考核。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制度及流程
一、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二、主管医师对受血者做好输血前相关指标检查。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四、申请输血应由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
《临床输血申请单》应准确提供如下信息:
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病案号、科室、床号,诊断、输血目的、申请血液品种、输血量、输血日期和时间,患者血型、输血史、输血反应史、妊娠史。
《临床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五、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委托人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征得患者或委托人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六、做好用血审证工作,除急诊外,临床科室应至少提前一天将输血申请单连同由区献血办公室核准的用血证明及患者血样同时送交血库。
贯彻执行献血条例与有关临床用血规定,不得由血库直接审证发血,但以下三种情况例外:
(一)五年内义务献血的可享受献血量的五倍(其直系亲属可享受一次)。
(二)年满60岁的公民。
(三)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台居民。
用血申请流程
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核对核查是保证输血安全的重要措施,应贯穿于输血相关的各个环节,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输血申请
经治医师应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检验申请报告单、用血通知书,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输血目的,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第几孕第几产,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如用肝素、右旋糖酐、聚乙酰吡咯酮、羟乙基淀粉类治疗后采集的血标本应在输血检验申请报告单上注明。
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一)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已知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二)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临床输血申请单、输血检验报告单一同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和验收。
(三)患者信息不全或不正确,输血科拒绝发血。
三、血型检测和交叉配血环节
(一)实验室人员按照化验单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和准确核对。
按照化验单对血样标本进行认真核对。
(二)对患者的血型进行ABO正反定型及Rh(D)定型,不规则抗体筛检试验,一人当班的时候自己进行复查,两人当班时,由第二人进行复查。
确保血型定型结果准确无误,正确率100%,误差率0%。
(三)交叉配血时,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大量用血必需填大量用血(急救)用血申请表。
(四)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
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四、血液入库核对
(一)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
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献血员序列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二)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三)做好储血冰箱等的温度观察和记录,由电脑自动温控监测。
五、发血环节
(一)取血护士填写输血科领血凭证,患者信息准确完整,然后凭领血凭证到输血科取血。
(二)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领血护士在领血凭证上填写血型、血袋号,核对无误后,双方在领血凭证、输血记录单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三)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四)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五)血液发出后,输血科不接受退血。
六、输血环节
(一)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备无误方可输血。
(二)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输血记录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三)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如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交输血科。
输血不良反应处置制度及应急预案
输血不良反应是指患者接受全血或血液成分(不包括血浆蛋白制品)输注过程中或以后发生的与输血有关的不良反应。
包括输血副作用、经血传播疾病等。
为能及早发现输血不良反应,避免延误治疗,保障受血者安全,并规范对输血不良反应的管理,保障受血者安全,根据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一)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调查与输血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凡属重大医疗事故应及时向分管院长或输血管理委员会报告,负责登记、调查、报告。
(二)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密切观察输血过程,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理。
(三)血库:
负责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的相关检测,协助诊断,协助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负责输血不良反应的统计及上报。
二、应急预案
输血过程中,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应对输血过程密切观察。
一旦出现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通路,并完整地保存未输完的血液和输血器材待查。
经治医生应详细了解受血者的输血史、妊娠史及输血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查明原因,明确诊断,以便迅速做出适当处理,必要时请输血科技术人员协助。
(一)发热反应,执行以下程序
1、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通路。
2、对症处理,注意保暖、解热、镇静。
3、医护人员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15~30分钟测体温、血压一次。
4、非溶血性发热反应要与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鉴别。
5、发生非溶血性发热反应立即停止输血,经对症处理后30分钟~2小时后症状缓解,若患者仍需输血,应改输少白细胞红细胞或洗涤红细胞。
6、如停止输血并对症处理2小时后,病情为缓解甚至加重者,应考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及时抢救。
(二)过敏性输血反应,执行以下程序
1、对轻度过敏反应应减缓输血速度,口服或肌肉注射抗组胺药物,严密观察,若症状缓解可继续输血;
反之,应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通路并寻找原因。
2、重度过敏反应:
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通路,有支气管痉挛者,皮下注射肾上腺素;
严重或持续者,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地塞米松、氨茶碱等;
有喉头水肿者,立即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以免窒息;
有过敏性休克者,应积极进行抗休克治疗。
(三)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执行以下程序
1、迅速补充血容量。
2、应用速效利尿剂。
3、应用多巴胺。
4、碱化尿液。
5、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及大剂量免疫球蛋白。
6、病情严重者施行换血或血浆置换疗法。
7、有急性肾功能衰竭应立即进行透析治疗。
8、DIC的防治。
9、再次核对临床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和交叉配血报告单,并再次做交叉配备试验,同时留取输血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