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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3%)计税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房地产业老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但计税依据按照销售取得、自建的不动产有所不同

  1.一般纳税人销售原有不动产——可选简易

类型

计税依据

征收率

销售取得的不动产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

5%

销售自建的不动产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新老不动产

  3.个人销售二手房

购买不足2年

购买超过2年(含2年)

其他地区

北上广深

普通住房

全额征收5%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

非普通住房

(卖出价-买入价)/1.05×

四、视同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

  

(一)原有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二)营改增新增的视同销售行为

  (三)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

视同销售行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收到代销清单、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当天三者中较早一方

2.销售代销货物

销售代销商品时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货物移送当天

4.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取消)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注意: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总结5~8项视同销售行为

货物类型

用途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投资;

分配;

无偿赠送

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符合规定可以抵扣

购买的货物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消费)

不视同销售,所涉及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注意事项

  

(1)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应视同销售,其原材料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2)将购进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无需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做转出处理。

  

(二)营改增新增的视同销售行为——由列举式规定转向概括性规定

  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带来的思考:

关联方之间无偿资金往来、免费试吃等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界定

混合销售行为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

以从事货物生产、批零为主的纳税人:

销售货物

否则:

按照销售服务

兼营行为

多项行为涉及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应税行为

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五、税率与征收率——

(一)税率

17%

除13%税率外的货物、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3%

生活必需品、初级农产品等

11%

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6%

其他情形

零税率

除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

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

  

(一)税率

  1.基本税率:

  

(1)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

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经营租赁,适用17%的税率;

  

(2)不动产租赁服务:

  2.13%的低税率

生活必需品类

(1)粮食、食用植物油(包括花椒油、橄榄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和牡丹籽油,不包括环氧大豆油和氢化植物油)

(2)鲜奶、符合国标规定的巴氏杀菌乳和灭菌乳(调制乳:

17%)

(3)食用盐

(4)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炭制品等

文化用品类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

农业生产资料类

饲料、化肥、农机、农药、农膜。

(1)化肥:

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原有的增值税免税和钾肥先征后返政策相应停止执行。

(2)农机:

含密集型拷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不含农机零部件

(初级)农产品

(1)干姜、姜黄、动物骨粒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3%;

(2)纳税人销售自产人工合成牛胚胎免征增值税;

(3)麦芽、复合胶、人发、肉桂油、桉油、香茅油、淀粉应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

其他

如二甲醚等

  3.11%的税率

  

(1)交通运输服务;

  

(2)邮政服务;

  (3)基础电信服务;

  (4)建筑服务;

  (5)不动产租赁服务;

  (6)销售不动产;

  (7)转让土地使用权。

  

(1)交通运输服务:

  a.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适用11%的税率;

  b.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邮政服务: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和机要通信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销售邮品

其他企业销售邮品

  (3)基础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基础电信服务11%VS增值电信服务6%

  (4)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

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a.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b.园林绿化按照“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c.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与之相关的:

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

  a.原有营业税:

“服务业”税目“租赁业”项目缴纳5%营业税;

  b.营改增后:

按照“销售无形资产”中的“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适用6%的税率。

  (5)不动产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VS不动产租赁服务11%

  4.6%的税率

  

(1)增值电信服务;

  

(2)金融服务;

  (3)除租赁服务外的现代服务;

  (4)生活服务;

  (5)除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销售无形资产;

  

(1)增值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增值电信服务:

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增值电信服务纳增值税。

  

(2)金融服务:

  包括: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a.融资性售后回租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b.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3)除租赁服务外的现代服务:

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不动产租赁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

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4)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5)除转让土地使用权之外的销售无形资产:

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自然资源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需要关注

(1)

程租、期租、湿租

交通运输业11%

干租、光租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

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6%

装卸搬运服务

需要关注

(2)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6%

仓储服务

需要关注(3)

销售软件产品

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

  5.零税率——出口业务,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适用零税率

  

(二)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

3%、5%

  2.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纳税人,征收率为3%、5%

企业类型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生产企业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下

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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