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4262360 上传时间:2022-10-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2.1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

《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写字楼租赁合同模版培训讲学文档格式.docx

1.2承租房屋的名称及房号:

(实际楼层层)。

1.3承租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下简称:

租用面积)。

1.4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章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2.1租金

2.1.1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2.1.2本合同签定后十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须向甲方预先交纳首期租金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房屋租金。

共计:

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2.1.3此后乙方应在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甲方全额交纳当季的租金;

如应交纳租金不满月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如下日租金计算方式向甲方交纳应交租金:

不足月应交纳租金金额=月租金金额×

12÷

365×

实际天数

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之外乙方应付的其他相关费用。

2.1.4若乙方未能在每季度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按时支付应支付的当季的全额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应缴总额的万分之伍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应缴租金总额×

0.5‰×

实际拖欠天数)。

2.1.5乙方逾期交纳应付租金超过30天仍未支付所欠租金及滞纳金的,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除应向甲方全额支付应付租金、滞纳金外,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缴租金及滞纳金总额的每日千分之壹计算(违约金金额=应缴租金及滞纳金总额×

1‰×

2.1.6甲方应于租金到帐后十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2.2保证金

2.2.1本合同签定后十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的租金,作为乙方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简称保证金)共计:

2.2.2如乙方在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应付费用,则甲方应于租赁期终止日起十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

2.2.3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要求将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因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或乙方拖欠该房屋所受管理的物业管理部(下称“物业管理部”)的物业管理费、滞纳金等费用或因乙方责任造成他人损失而赔偿损失方的赔偿金的冲抵或赔偿费用。

2.3 物业管理费、其他各类费用

2.3.1在承租期内,乙方同意每月按时缴交该承租房屋的所有管理费(综合管理费、维修基金、更新基金、公摊水电费)。

如交纳物业管理费不满月的情况下,乙方应按如下计算方式向物业管理部交纳物业管理费:

不足月应交纳物业管理费金额=月物业管理费金额×

2.3.2在承租期内,乙方除应自觉履行交纳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义务以外,还应自行向物业管理部支付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承租房屋内实际发生的电费、水费、通讯费,以及享有或使用物业提供的有偿服务发生的费用,如超时空调费、会议室使用费、车位租赁费等。

2.4付款方式

2.4.1乙方可以支票、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上述租金、保证金等应交费用。

(甲方帐户:

,开户行:

,帐号:

)。

2.4.2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金和保证金。

2.4.3物业管理费支付时限以物业管理部规定交纳时间为准,由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部交纳。

2.4.4以汇款方式交纳租金、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等过程中产生的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章承租房屋用途

3.1乙方承租房屋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商务用途,并在使用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海口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法规、规定等规定。

第四章入住、改造、装修及维护

4.1乙方在合同签定后,按约定向甲方缴纳完毕保证金及首月租金后,甲乙双方填写《业权租赁通知单》,乙方持《业权租赁通知单》前往物业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

乙方对于消防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该批复手续的办理工作由乙方或乙方所委托的相关机构自行进行。

4.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动大厦统一的入户门,如乙方要求加装门禁控制系统时,须征得物业管理部的同意方可实施。

4.3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房屋交回时应按本合同第五章相关条款处理。

4.4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或申请进行承租房屋改造、装修时,应按物业管理部相关规定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并须认真阅读与该房屋装修有关的技术资料,遵守该房屋装修的有关规定。

4.5乙方的装修方案获得物业管理部正式批准前(装修方案的审批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不得在承租房屋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

4.6乙方应确保其装修工程不会对承租房屋和大厦结构以及设备等造成任何破坏,且不会影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大厦或正常使用单元房屋。

如因委托的装修公司违反规定,乙方应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4.7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的原因而对承租房屋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或中央空调系统等造成损坏的,或因乙方自行安装电气、设备及管道、线路使用不当、维修不善,或因装修产生各种污染而造成损失、索赔或法律诉讼及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8承租房屋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若由于乙方非正常使用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内甲方权属的各种设备发生损坏,甲方代为维修,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4.9对于乙方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由甲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章 承租房屋交还

5.1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均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计将承租房屋及其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甲方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运行的状态下将承租房屋交还甲方。

承租房屋交还时,承租房屋内应完成保洁工作。

因乙方对该承租房屋使用不当或因乙方对该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及拆除装修时所造成该承租房屋损坏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合理的补偿或承担相应的费用。

5.2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3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承租房屋的清洁。

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承租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

5.4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而退房时,如甲、乙双方同意,保留乙方在承租房屋内的任何内部装修、装饰或附属物,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5.5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需在合同期满或解除之日计将房屋及设备交还甲方。

如乙方承租房屋逾期交还,甲方有权自行回收房屋及设备且不承担任何乙方损失,逾期交还房屋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双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6.1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属于甲方所有。

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6.2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制定的维护大厦运行的其它制度和规定;

甲方有责任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部向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

6.3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监督其委托的物业管理部为承租房屋的能源及其他功能提供保障,使各系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

6.4在承租期内,除本租赁合同所述乙方违约情况外(或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承租房屋。

6.5如乙方将本公司注册地点确定为承租房屋的地址,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注册公司必要的租用办公场所证明。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证明不作他用,并承担因挪为他用时的法律责任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6乙方承租房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及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规章及相关管理规定,依法经营,管理承租房屋,严禁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若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损失赔偿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第7.2.5的约定办理。

6.7乙方须依据本合同约定时限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它各项应缴纳费用等。

若乙方违约,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部有权在向乙方发出最后书面通告2天后,截断承租房屋之电力、空调及/其它设施的服务/或供应等,而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用)及开支均由乙方承担。

6.8乙方须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物业管理部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并在入住时与物业管理部签署大厦相关的物业管理文件。

6.9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让、分租给第三方。

6.10乙方须遵守中国政府及海口市政府有关防火的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部所制定的安全规则。

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或大厦的任何地方进行烹饪或燃烧任何物品,也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存放任何具有放射性、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超出地面结构承载的重型设备。

6.11在承租期内,乙方发现该承租房屋内属甲方维护的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物业管理部进行修复。

若物业管理部不及时修复,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督促物业管理部及时修复。

若已发现损坏或故障而不予通知,造成涉及乙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甲方不予承担。

反之,若甲方没有及时督促物业管理部进行维修,造成损失或不能正常办公,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6.12乙方不得使用或允许将承租房屋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播音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

也不得使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感到骚扰、厌烦、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

6.13乙方不得在承租房屋内、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显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

甲方及物业管理部有权拆除乙方违反本条款而设置或展示的广告宣传、灯箱、招牌、标记、装饰、旗帜、海报或其他物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14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6.11、6.12等条规定,造成政府执法部门依据海口市城市市容管理相关规定,对甲方或物业管理部进行处罚,其处罚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6.15乙方应自行完成承租房屋内的财产保险及其它险种的保险,甲方不为此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费内只为大厦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及公共区域的公众责任完成保险。

6.16本合同其它条款中规定的义务、责任。

第七章合同续约、终止

7.1合同续约

7.1.1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承租房屋,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日将承租房屋完好交还给甲方。

乙方如有意续租,须在本承租期届满日壹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商洽要求函,续租期间的租金价格应以届时市场合理租金水平商定续租条件,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对本合同所规定的承租房屋的优先续租权,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甲、乙双方可续约。

7.1.2如乙方未在承租期终止日前壹个月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致函,甲方可视为乙方不再续租,在此种情况下,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陪同有承租意向的第三方进入承租房屋视察,且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后立即将承租房屋租赁给其他第三方。

7.2合同终止、解除

7.2.1双方已履行完成本合同项下双方责任和义务,且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7.2.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经济市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