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电视节目制播制度现状浅析和发展前瞻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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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电视节目制播制度现状浅析和发展前瞻Word文档格式.docx

因为电视剧作为特殊电视节目形态在制播道路上已经先行一步基本走入了社会化、市场化的正途,因此,本文电视节目的范畴仅指日常的栏目化的电视节目。

几种角色集于一身,内部结构、功能定位模糊,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和传统体制下,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合一,电视台既是节目的制作者,也是播出者,部分节目仅是在电视台系统内的交流和低补偿性流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环境下,随着电视频道增多,节目需求量和电视台供给能力矛盾增大,电视节目的制作播出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制播分离成为这一浪潮的时髦口号。

  2、电视节目作为特殊的精神产品,事关意识形态和舆论控制,制播制度改革事关大局,纯粹的简单的制播分离是不可取也是不现实的。

在广播电影电视十五规划中,对这一问题是这样行文的:

“当然为了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得到新发展,对这三权(注:

制作权、播出权、覆盖权)的具体实施可以做些改革,但改革不是简单的分离,而是要形成新的机制和运作方式,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发挥宣传权”。

实行制播分离是制播改革一种目标性的口号,虽然理解不同,但有几点是一致的:

国家对宣传权的控制、制播专业化分工管理、电视制作社会化和多样化等。

制播改革是中国整个电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曾有学者称之为“是节目体制和经营体制的巨大变革,----它是引进广告之后中国电视进一步走向市场的重大标志,是中国电视经济发展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电视节目的制播改革不仅仅意味着制播分离,也决不仅仅只意味着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简单分家,它必将带来电视业的重大变动和改革。

电视节目的制播制度改革是对电视节目生产关系的根本调整。

  3、在制播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电视节目生产社会化和市场化是两个更具操作性的概念,“所谓社会化是指节目更多地由社会上的各种节目生产组织进行制作,而不是再由广播电视媒介组织自己制作,特别是电视剧、娱乐节目、文艺节目、音乐节目、谈话节目等。

所谓市场化是指节目成品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流通,形成节目交易市场,节目通过竞争,优质优价,被广播电台、电视台选中购得播出。

”⑹制播分离改革的行为主体是电视台,或者叫做国家所有的电视机构,以市场化、社会化为目标取向,在电视节目制作运行机制、电视台内部机构功能分工管理、社会化合作等层面进行改革;

制播改革不可忽视的是各个民营的和非电视国有系统机构的兴起,作为系统外推动力量,刺激和引领着电视节目制作创新。

  4、制播分离的观点和制播制度改革的理念是随着整个电视改革的进程一步一步的被接受、认可和普及实施。

中国中央电视台是业界名副其实的老大,也是中国电视进程的风向标,关制播分离的酝酿工作始于1998年初,当时是被视为台级机密,因此被有关媒体笑称为“央视改革铁青着脸”,制播制度改革的敏感度可见一斑。

当时伴随着电视频道专业化的浪潮,制播分离、制播制度改革成为解决节目供需矛盾迫切需要。

1999年民营电视光线传媒的《中国娱乐报道》大获成功,2000年2月29日,中央电视台工作会议正式公布了台内将要进行的包括电视节目实施制播分离三大改革的消息,被媒体称为“CCTV大地震”,制播制度改革已经在业界较大范围内摸索实践着。

到2003年cctv10个栏目彻底实行“制播分离”制度,这个时候电视节目制播制度的改革已经被理论界和业界广泛接受。

  二、电视台内制播现状

  制播制度改革从电视台系统来考察,有三个观察层面,一是电视台内部的部门或栏目实行企业化、公司化运作,一是电视台与外部资金、公司、制作力量的合作形式,还有就是电视台内部的管理层面的变革状况。

  1、自制节目的企业化运作

  一个来自《新周刊》之2002中国电视红皮书的数据说:

2002年中国内地共开办2200个电视频道,每个频道每天播出12小时,全国全年播出量达1000万小时,当然其中重播节目量较大,其中电视台制作节目量为170万小时,占到总量的78%。

  电视台播出节目来源有以下三个:

自办节目、合办节目、购买节目(多为带片广告的形式)从整个电视节目来源来看,自办节目仍是主要来源。

由于中国内地电视四级覆盖、四级办电视的格局,各级电视机构的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大相径庭,县级制作能力最弱,自办节目多为一档新闻和1、2个专题节目,地市级电视台自办节目能力稍强,但由于频道数目多,各个频道自办节目也就是2到3个,平均制作能力为1到1个半小时;

省级电视台制作能力较强,卫星频道除了2个小时左右的电视剧外,几乎都是自制节目,但其余频道自制节目所占比例较小;

制作能力最强的是中央电视台,自制节目的品种繁多。

  由于城市电视台的独特媒介生态环境,城市电视台在制播制度改革方面走的较快。

大部分城市电视台除了新闻、新闻专题外,其他节目(包括生活类栏目、娱乐类栏目、电视剧等)都是购买或交换的。

以一般城市电视频道为例,目前每天的播出量(不含重播)为6小时左右,其中自制节目只占1小时左右,比例不到20%。

而省级电视台和中央台,自制节目占播出节目的比例大多在50%以上。

在具体的制播制度改革具体实施上,城市台也有了成功范例。

例如广州台,1994年起开始鼓励娱乐节目的编导转向制片人,先成立了独立的制片工作室,节目实行“台内收购”,然后逐步发展成制片公司,人员也与电视台完全脱钩,并有了自己的制作力量和发行渠道。

  但不管从地方到央视,自办节目的企业化运作越来越为业界所采纳,电视节目运作的成本意识、市场意识在各级电视机构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

对于自办的非新闻性节目,多采用各种形式的制片人制,台里只拨给少量启动经费,员工实行招聘制,按照收视率和广告收入来决定节目淘汰与否。

在具体运作上栏目的公司化承包也是一种模式,在一定意义上,非新闻性自制节目是一种台内委托制作的形式。

比如长沙电视经贸频道的《经营天下》、《消费报道》等栏目,由频道和栏目制片人签订协议,特别约定栏目所要完成的广告创收任务等。

  电视台自制节目的公司化运作成为一个趋势,CCTV研究室主任王甫在发表的一篇有关“制播分离”的文章中讲道:

“……电视台可将有的节目制作部门重新组合,建立节目制作公司,改行政拨款为台内收购,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逐步实现自负盈亏。

节目制作公司可以得到台里给的各种优惠政策,当具备相当实力后再完全与台里脱钩,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制播分离。

”北京广播学院博士生导师朱羽君教授也认为“制播分离,节目公司制,是电视业发展的必然。

”在具体运作中,大型综艺性节目的多采用公司化运作,比如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湖南经视的《故事酒吧》、《南北笑星火辣辣》以及其它各地的综艺类节目等,公司化运作更适合这类节目的健康运行和发展。

  2、台外合作形式

电视台台外合作一直存在着,过去多是与政府有关部门比如政法、消防、教育、人口计划生育等部门合作,由对方提供部分或全部经费和采访资源上的便利,更多的是完成专门的宣传任务,而不是经济利益的考量,这种合作形式目前从央视到地方电视台都仍广泛存在着。

不过,随着电视产业化改革,电视台与外部力量在商业、市场意义上的合作逐渐成为一种潮流。

  电视台对外合作的主体一种是电视台与电视台之间跨地域合作,联合制作节目,联动在所在区域播出,比如湖南经视曾经与湖北、安徽、福建等地电视台合办《星际大联盟》节目,这种形式因为在操作上的方方面面的协调问题、利益分配问题,矛盾太多,成功的案例不多,更多的是电视台之间的部分新闻性、专题性节目的采访报道材料的交换,经济意义并不大;

另外一种是已有的影视剧制作机构与电视台之间合作制作节目,或者是电视台把节目外包给这些机构制作,这种形式的合作在某些大都市存在;

更多的是电视台与民间资本或公司的合作,这又存在几种形式:

电视台相对独立的电视制片人制,由制片人与资方或公司签订协议,吸纳资金,并在广告分成上获得利益;

另一种是由广告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等与电视台(频道)间达成某种委托性质的协议,独立制片,在电视台播出,交纳一定播出费,获得一定的广告时段;

这两种形式目前在城市电视频道栏目运作中比较常见。

  电视台栏目来源另外一种形式是购买,社会制片机构或公司独立制作的节目,电视台根据情况选择购买,多以允许带片广告的形式进行交易,不过目前这块市场仅存在于几个全国知名的、有实力的民间电视公司的几档节目上。

  3、管理改革

伴随着电视台栏目运作和对外合作方式的变化,电视台或者频道的内部机构设置和功能地位也相应的有了大的调整,电视机构的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等运作机制上也都有了大的变动,这一方面适应了制播制度的改革,另一方面也为制播改革打开了便利之门。

  首先在电视台和频道内部,总编室或者总编室功能的节目部、编排部功能得到强化和扩充,原来总编室和节目制作部门之间的关系是行政性的协作关系,总编室为节目部门服务,有什么样的节目、有多少节目,总编室编排部门只能就米下锅,进行编排,对节目的质量只能是政策性的业务上的评价功能,对不同节目也仅存在业务上的协调功能。

在目前条件下,总编室节目部门既拥有选择购买节目的权限,并且随着以收视率为中心的节目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总编室在一定意义上作为节目评估机构存在,根据自身情况和竞争情境,决定节目的上、下、改版等。

这样总编室与栏目制作部门之间相对对立,总编室作为播出环节的内容组织者和控制者的定位和职能就凸现出来,这就为进一步的制播改革打下了制度上的空间。

  电视生产管理机构也进行了调整,节目生产一般分为两大块:

新闻节目及非赢利性节目的生产一般都划归新闻中心;

总编室或节目中心负责走向市场的综艺节目和社会化的电视合作节目;

技术中心统管全台技术,并以市场效益的原则参与节目制作,一方面为本台的非赢利性节目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同时又面向台外的技术市场,实行有偿服务。

  建立科学的节目评估机制、实行成本核算、实施企业管理是推行制播改革的前提条件。

在栏目管理运作上,目前多采取制片人制度,这一制度源于企业运作中的项目管理,制片人作为栏目这一项目的管理者,从栏目的招标、策划、批准制片到具体运作中人、财、物的管理全程负责,这种运作方式就强化了栏目的相对独立性,栏目运作的成本意识和市场意识都得到了强化。

  在人事管理上,各地区各级别电视台不同程度上实现了员工聘任制,在部分新办的电视频道中实行了全员聘任制。

目前在电视机构中存在着三种身份的员工:

一种是正式员工,一是台聘员工,一是临时员工。

在分配制度上,一线栏目制作人员已经走出了行政事业性的工资制度,一般员工按工作量分配、按效益分配,高级管理人员按创收额分成,年薪制在某些地方业已实行。

  三、民间电视制作机构现状

  1999年伴随娱乐节目《中国娱乐报道》风靡全国,制作方光线电视策划研究中心也跃入业界和学界眼帘,民间电视制作机构引起广泛关注。

其实,二十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一些打着广告公司、文化公司之名的“专职”电视制作公司就出现了,被称为京城第一家民间电视机构的“嘉实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1994年11月就挂牌成立运作。

随着电视体制、机制的改革,特别是电视产业化的运作、电视节目社会化的推行,民间电视机构茁壮成长起来。

  从与电视台的具体关系来看,民间电视制作机构有以下几种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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