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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因“日出初光先照”而得名,因“蓝天、碧海、金沙滩”而享誉,地处东部季风区,素有“北方的南方、南方的北方”之称,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润宜人,风景秀丽,生态良好,是我国沿海不可多得的度假胜地。

2009年我市因出色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规划而获得全球人居领域的最高荣誉——联合国人居奖。

我市发展面向全国各地的休闲养老养生产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其“山海兼备”的优势自然资源,建设面向全国的高端养老养生休闲项目,打造具有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体系。

  (三)发展养老产业的市场优势。

目前,中国老年人口已突破2亿,2015年末老年人数量将增至2.21亿,占比将达到16%;

2025年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占比将达到约20%。

作为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截至去年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00万。

我市目前也已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截至去年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53万,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8.27%,远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预计到202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60万,约占总人口的20%,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比例接近11%,而该部分老年人也基本进入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状态。

同时,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中年,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城市家庭子女外出求学、工作、出国定居,农村家庭子女外出打工、到城镇定居等原因,城乡空巢老年家庭数量快速增加,亟需照看护理。

因此,社会老龄化的现实为养老产业奠定了雄厚的市场基础。

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从2003年开始起步,经过10余年的持续发展,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投入运营民办养老服务机构10家,总床位1670张;

公办养老机构6家,其中已运营的2家,正在建设的4家,总床位2480张。

目前,我市养老机构的发展远远不能适应老龄化的需要。

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解决养老问题,必须立足我市实际,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尤其要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

  (四)发展养老产业的政策导向优势。

老龄化社会的深度发展,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为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集聚,形成发展合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就明确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发展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

2013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发〔2013〕35号)明确提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在资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要核定其经营和活动范围,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

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

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去年5月份,省政府又专门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鲁政发〔2014〕11号),要求坚持政府引领,完善政策体系,激发社会活力,大力推动养老方式多样化,培育养老产业集群,支持养老服务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养老知名品牌,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的养老产业集群。

我市先后出台了《日照市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规划(2011-2015年)》、《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日政发〔2014〕17号)等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并将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到各个区县、部门。

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在沿海地带规划旅游养老养生中高档社区,规划建设特色休闲养生、医疗康复、文化教育养老基地,把旅游业与养老服务业充分结合,形成日照特色“山、海、温泉”养老养生产业带。

并且要推动养老服务企业集聚发展,打造集老年产品研发、检测、生产、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展览展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产业园区。

  根据国发〔2013〕35号和鲁政发〔2014〕11号的发展目标要求,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将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基本形成政策健全、机制完善、标准规范、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养老服务业市场环境。

  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一)推出土地供应政策,保障养老设施建设用地。

国家、省和市的养老产业实施意见中都指出,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可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调整为养老服务用地。

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对经营性用地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的规定,优先保障供应。

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养老用地,降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本。

  

(二)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占用耕地的免征耕地占用税。

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线(数字)电视一次性建设费(入网费),减半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符合条件的各类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组织,按规定享受国家和省对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家庭服务业、健康服务业等其他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转业退役军人创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5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落实补贴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养老服务评估机制正在逐步建立,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政策导向,要求各区县政府都要设立发展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地方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鼓励各级采取公私合营模式,引导各类社会资本进入健康养老服务业领域,推动政府资金与社会资本的深度融合,促进建立多元有效的投融资体制,共同支持养老服务产业健康发展。

按照日政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对“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或投入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养老床位达到20张并且符合有关部门资质要求的,享受市级财政资金建设补助、运营补助;

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上、75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5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开业运营半年以上为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生活照料、保健康复、精神慰藉等服务,建设配备规范、运营管理良好、服务达标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视规模给予3—5万元的一次性开办补助;

对“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的内部设有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利用医院、镇卫生院等现有医疗资源兴办的老年护理、临终关怀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专门为智力、康复期精神病和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和多重残疾人)提供康复治疗、生活照料的托养服务机构,除按规定享受建设、运营补助政策外,再给予10—100万元开办补助;

同时,为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素质,市财政也会对取得从业资格的护理人员分情况给予补助。

鲁政发〔2014〕11号规定,自2014年起,省财政对新增养老床位不少于20张,并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45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已运营且床位不少于20张的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实际入住的自理、半自理和不能自理老人数量,省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360元,600元和720元的运营补助,连补三年。

  (四)简化审批程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将营利性养老服务列入工商部门登记范围,纳入财政补助扶持范围。

允许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提取一定比例的年度盈余收益,用于奖励投资者。

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涉老组织、机构审批及立项、环保、卫生、消防等手续办理一律下放到区县,养老机构固定资产项目立项一律实行备案制。

推行并联审批,必要时可集中会签会审,提高审批效率。

连锁经营的养老服务企业,允许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养老服务业项目顺利开展。

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

各金融机构须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和抵押担保方式,强化同业合作,统筹各类金融资源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融资担保,应享受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政策补贴。

政府出资建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优先为养老机构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鼓励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探索以“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鼓励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增强自身“造血”功能。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三、我市发展养老产业项目的五个适宜地块

  

(一)太公山风景区:

位于市区东北部,与青岛市为邻,东临国家4A级风景区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距海岸线3公里,南接日照大学科技园区,景区占地1万多亩,是一个集休闲娱乐、度假旅游、康体益智、祈福求安为一体的综合性近海山岳生态旅游区。

  

(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是1995年9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融旅游度假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行政管理于一体的省级旅游度假区。

东濒黄海,西邻日照大学科技园,北连青岛市黄岛区。

依山傍海,风光秀丽,是避暑、度假、疗养、会议和发展“3S”旅游的理想胜地。

今年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将养老服务业定为主导产业,目前正在商讨规划养老服务产业园区。

  (三)河山景区:

位于市区北郊,南依日照大学科技园和日照高科技工业园,北临青岛,交通便利。

景区内树木苍翠葱郁,小溪四季长流,自然环境幽雅,空气清新怡人,河山岩壁上“日照”二字的摩崖石刻为世界之最,被载入世界吉尼斯大全,该景区是避暑、度假、旅游投资的极佳选择。

  (四)五莲山、九仙山旅游度假区:

地处山东半岛东南部,濒临黄海,东毗青岛,北邻潍坊,南接日照市区,是市委、市政府依托北部山岳旅游资源,实施“山海”联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备“山、海、泉”等自然资源优势。

整个区域规划面积17.91平方公里,规划以旅游大项目建设为中心,包括山地运动区、生态旅游区、休闲度假区、茶文化体验区、风情古镇等多种功能区。

  (五)莒县沭河公园风景区:

始建于2007年,是国家AAA级旅游景区,山东省水利风景区,是结合沭河综合治理兴建的一处大型城市休闲公园、生态森林公园和植物园。

该园区集生态旅游、文化观光、影视拍摄、休闲娱乐于一体,适合投资建设养生养老项目。

  四、我市发展养老产业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从总体上看,我市养老产业发展正处于起步爬坡阶段,特别是养老产业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尚有诸多困难和问题,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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