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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知识产权、债权和继承权等。

重点提示,健康权与生命权、身体权、隐私权都是自然人专有的人格权。

侵害健康权并不当然侵犯身体权,如污染环境致人患病;

侵害身体权并不当然侵犯健康权。

姓名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名称权是法人及其他组织享有的人格权。

名称权是唯一可以转让的人身权。

侵犯肖像权的须同时满足两个要件:

营利为目的、未经本人允许。

(如新闻、广告等不是)“无中生有”是侵犯名誉权公开“私人信息、个人秘密”是侵犯隐私权,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

主体身份平等(双方无隶属关系等)自愿原则:

主体意思自治(不能强迫)公平原则:

公平交易和公平竞争(不能欺负人)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守信(遵循交易道德)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遵守法律、政策及习惯,尊重社会公德,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考点2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规律出生并按法律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不仅包括自然人,还有法人(团体)和其它组织(如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公民,是指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按该国法律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

考点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始于生,终于死(民法上的死,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死亡)民事行为能力分类要求:

一是年龄;

二是精神(独立正常18周岁/16-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10周岁、不能辨认10周岁)具有、视为,认定(是),无,考点2自然人,重点: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即“纯获利”的行为是有效的。

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

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2.关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A.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B.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17周岁的聋哑人王某,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王某应被视为()A.成年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D.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4.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与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奖金由学校和王某各得一半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C.王某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D.王某无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16周岁的中学生小王在一次抽奖活动中获得10万元大奖。

小王用该笔款项不仅交纳了自己的学费,还帮助父亲偿还了5万元欠款。

小王()A.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考点3法人,重点:

法人不是人,团体。

(机关法人)国家机关只有在参加民事活动时,才被视为法人。

若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发号施令时,就不是法人,而是公法主体。

企业法人是营利性组织社会团体法人是非营利性组织,考点3法人,企业法人:

各类公司,如江西一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机关法人:

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如某市政府、A县公安局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如A学校、C医院、D电视台报社社会团体法人:

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XXX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语文学会、XXX研究会或中心),5.下列属于机关法人的是()A.上海市工商局B.北京第一人民医院C.南昌大学D.江西一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考点4代理,被代理人(主)、代理人(服)、第三人(相对人)重点:

法律对“表见代理”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

重点提示:

甲公司长期委任李某为总经理与丙公司交易,后甲公司撤销了对李某的授权,却未通知丙公司(不知情),李某此后再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合同,此即为表见代理。

由甲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如果丙公司知情,即为无权代理。

该合同对甲公司不发生效力,由乙向丙公司承担责任。

表见代理考试常见的情况有:

1、被代理人的介绍信;

2、盖有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

3、被代理人向相对人所作法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或公告。

14.孙某委托吴某为代理人购买一批货物,吴某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是()。

A吴某生重病,停止了购买货物事宜,并通知了孙某B及时将购买货物过程中的情况报告给孙某C经孙某同意,另行委托林某,办理购买事宜D.与陆某恶意串通,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格购入货物原则,6.甲厂业务员张某被开除后,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厂订立一份购销合同,乙厂并不知情,并按时将货送至甲厂所在地。

甲厂拒绝引起纠纷。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张某的行为为无权代理,合同无效B张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有效C张某的行为为表见代理,合同无效D张某的行为为委托代理,合同有效,考点5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重点:

“公信原则”的目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

买卖不破租赁是指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7.以下哪一项权利不属于物权?

()A.对房屋的所有权B.建筑用地使用权C.请求对方交付房屋的权利D.对已修好电脑的留置权,8.甲在乙处加工玉雕两件,取回玉雕时因钱不够,未能付清加工费乙只允许甲取走其中一件,称另一件等到甲将钱交清之后再取。

乙对此件玉雕的占有基于()。

A.抵押权B.质押权C.留置权D.所有权,9.甲有一套商品房要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应归乙B.房屋应归丙C.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D.甲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行为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考点6债权,重点:

“欺诈”、“胁迫”如果损害的是国家利益,为无效合同;

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为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

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即违约责任只能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

收受定金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和违约金只能主张其中之一。

关于“产品责任”法律优先保障被侵权给的利益。

法律不保护“碰瓷”的行为。

生命垂危,家属不签字,医院也可及时抢救。

关于动物伤人法律优先保障“被咬的人”的利益。

关于“高空坠物”法律优先保障“被砸的人”的利益。

不当得利: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考点7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特定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具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著作权、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权各自的期限。

(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20年,10年),2013年新的商标法修正案中的重要修改是重点:

1、增加声音商标。

2、一标多类。

禁止宣传和使用“驰名商标”。

考点8人身权,人身权又称非财产权利,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的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的权利。

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因此,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的法律属性,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等。

但是,法人的名称权可以依法转让。

考点9婚姻法,一夫一妻制。

一男一女结合,同性不能形成婚姻。

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考点10继承法,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法律地位。

父债子还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是不完全成立的。

19.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20.小花(8岁)与小明(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

一日,小花对小明讲:

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周家昨天买了一条狼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

小明答:

不要怕!

被狼狗咬了我负责。

后小花和小明路经周家同时被狼狗咬伤住院。

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A.小花和小明明知有狼狗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小明自行承担责任,小明的家长和周家共同赔偿小花的损失C.周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小花、小明和周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21.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

其间,甲的手机丢失。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B.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C.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D.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刑法,考点1刑法的基本原则考点2犯罪构成考点3犯罪排除事由考点4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考点5共同犯罪考点6刑罚考点7累犯,刑法,考点8自首和立功考点9缓刑制度考点10减刑制度考点11假释制度考点12刑法修正案(九)主要内容,命题点,三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

规定什么是“罪”-犯罪、什么是“刑”-刑罚的种类(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讲究“罪”与“刑”的匹配,例题,1.以下哪一条不是刑法的基本原则?

()A罪刑法定原则B.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C.平等适用刑法原则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命题点,犯罪构成四大要件:

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与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不同。

(例:

人、生命权)行为可以是“作为”的方式,也可以是不“不作为”的方式。

不赡养父母-遗弃罪)危害结界可以是“实际损害”,也可以是“危险状态”“连坐”“顶包”都是法律禁止的。

命题点,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满16周岁、完全无14、相对无14-16、减轻14-18、75)8种罪:

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没有绑架罪、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无罪过事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命题点,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如果是“意志以内”的原因,即“主动停止”,属于“犯罪中止”。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是指在实行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命题点,从时空阶段上看,犯罪预备只存在于预备阶段,犯罪未遂只存在于实行阶段,而犯罪中止则既存在于预备阶段,也可以存在于实行阶段。

共同犯罪:

必须二人以上、必须共同故意、必须共同行为。

5种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死刑不适用对象:

不满18、怀孕、75)附加刑:

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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