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检查表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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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2.3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试生产备案文件
1.2.4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文件
1.2.5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1.2.6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1.3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
1.4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文件
1.5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1.6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7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8
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
1.9
剧毒化学品备案文件
1.10
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文件
1.11
监控化学品特别生产许可证
1.12
防雷设施合格证书、防静电检测报告
小计
100
2
厂址安全和总平面布置(总分100分,占总分值10%)
2.1
厂址安全(25分)
2.1.1
厂址选择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
3
2.1.2
厂址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须的水源和电源
2.1.3
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的地带;
当不可避免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2.1.4
厂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因素以及飓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2.1.5
化工企业厂址应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
2.1.6
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
2.1.7
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4
2.1.8
企业与居住区的距离必须满足相关行业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相关行业标准
2.2
总平面布置(25分)
2.2.1
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总平面布置时应考虑功能分区(生产区、罐区、生活区等)
2.2.2
易燃易爆场所宜用非燃烧实体围墙与其它场所隔开
2.2.3
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生产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2.2.4
高噪声的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噪声间距,应符合国家噪声卫生防护距离的规定
2.2.5
易燃及可燃材料堆场宜布置厂区边缘,并应远离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地点
2.2.6
酸类库区及其装卸设施的布置,宜位于厂区边缘且地势较低处,并位于厂区地下水流的下游地段
2.2.7
工厂内建筑物、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2.3
道路运输(25分)
2.3.1
跨越道路上空管架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小于5m,并设置限速标志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94)
2.3.2
化工企业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大型化工厂的人流和货流应明确分开,大宗危险货物运输设单独路线,不与人流、货流混行或平交
2.3.3
消防车道的净宽不应小于4.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2.3.4
罐区和生产装置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受地形限制时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3.5
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
2.3.6
厂内建筑物、设施与道路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2.3.7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设施与道路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2.3.8
进出易燃易爆场所的车辆应佩戴阻火器
2.4
建(构)筑物(25分)
2.4.1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并设置泄压设施。
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砼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2.4.2
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的全部或局部作为泄压面积
2.4.3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蒸气的甲类场所不宜设置排水沟、电缆沟等,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2.4.4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8条
2.4.5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仓库,宜按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6.13条
2.4.6
库房的占地面积大于等于300m2时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8.2条
2.4.7
酸碱性腐蚀作业区的建(构)筑物地面、墙壁、设备基础,应进行防腐处理
《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第4.6.4条
2.4.8
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的排水应设置水封井等设施,防止化学品流入下水道
小计:
风险管理(总分100分,占总分值12%)
3.1
是否成立风险评价组织、风险评价组织是否合理
安全标准化
3.2
是否制定风险评价制度
3.3
是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风险评价目的、范围
3.4
风险评价范围是否全面,且符合企业实际
4
3.5
是否按规定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3.6
根据企业生产装置情况选择风险评价方法,评价方法是否适用于该企业
3.7
按确定的风险评价范围和选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
3.8
风险评价是否全面,且包含了特殊作业,是否从影响人、环境和财产等方面分析
3.9
企业管理人员是否参与风险评价工作
3.10
企业是否确定了不可接受风险,且是否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3.11
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风险是否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3.12
是否将风险评价结果和控制措施向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13
根据风险评价确定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对隐患进行限期治理,隐患治理做到“四定”
3.14
是否建立重大隐患档案
3.15
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报告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3.16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
3.17
辨识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3.18
设置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3.19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3.20
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有记录
3.21
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3.22
是否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3.23
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进行备案
3.24
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25
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是否采取了防范措施
3.26
企业风险信息是否按规定进行更新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总分100分,占总分值6%)
4.1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
6
4.2
是否确定获取法律、法规的渠道、时机、方式
4.3
是否识别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安全生产法》
10
4.4
法律、法规的获取是否满足要求
4.5
获取的法律、法规是否适用
4.6
是否及时更新法律、法规
4.7
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否向从业人员宣传和培训
4.8
是否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传达给相关方
4.9
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应进行符合性评价
4.10
应按《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