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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工作制度汇编.docx

中医工作制度汇编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中医药特色建设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一、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反馈制度

二、社区卫生服务民主监督制度

三、中医服务社区操作规程

四、首诊医生负责制

五、社区卫生全科服务团队工作制度

六、中医诊疗工作制度

七、中医科工作制度

八、中医处方制度

九、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一十、中医药服务社区考核制度

十一、药库工作制度

十二、毒、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十三、中成药使用管理制度

十四、中药饮片使用管理制度

十五、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十六、中医科医师岗位职责

十七、中医针灸医师岗位职责

十八、康复医师职责

十九、护士长工作职责

二十、药剂科主任职责

二十一、中药剂人员岗位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反馈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反馈体系,设立信息收集

管理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单位、民政部门、劳动

保障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领导小组)、街道计生委、

残联等相关职能科室以及其他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及

时反馈信息。

二、各社区卫生工作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须确定一名社区

卫生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辖区社区卫生工作的情况收

集,掌握工作动态,并随时将社区卫生工作动态报送单位社区卫

生工作分管领导。

三、聘请信息反馈员,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民主监督,

收集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定期组织社区居民队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进行民主评议,同时备有反馈意见登记本,反馈居民好的建

议,要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四、设立悄悄话信箱,随时反馈居民提出的问题,方便居民

监督。

五、每年开展一次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问卷调查,客观反映

社区居民队社区卫生服务的评价及意见。

六、落实定期公示制度,设立专门公示栏,完善信息反馈体

系。

七、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起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

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建立健康档案,

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推动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与社区居委会建立“服务—反馈”

机制,即社区居委会及时把收集到的居民需求信息反馈给社区服

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根据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和开展服务。

九、实行医疗质量信息反馈制度,制定医疗质量信息反馈表,

奖优罚劣,做好汇总分析和处理,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改进和提

高。

十、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街道办事处主任与区级各相关部门

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卫生工作座谈会。

听取街道、社区有关社区卫

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设,收集社区卫生基层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和特

殊性问题,并讨论解决的具体办法,报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应积极做好病人的康复服

务,并向转入医院及时反馈病人的康复信息,促进病人早日康复。

十二、做好书面信息反馈工作,并及时备案。

十三、可利用电话、互联网、报表和报告等多种形式反馈信

息;对临时性重要信息的收集,要按照上级要求的方式和时间及

时上报。

社区卫生服务民主监督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管辖区内各级政府部门及居民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民主监督。

二、建立和完善社会民主监督体系,设立社会民主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工作。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息反馈制度,中心(站)设监督电话、意见箱或意见本,发放征求意见卡,对社区居民反映的意见及时回复。

四、公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全民措施等。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须聘请社会民主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员联席会,认真主动听取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做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此改进工作。

六、密切联系社会民主监督员,随时向其通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并为他们的行使社会民主监督权利提供各种方便。

七、定期召开社会民主监督员例会,负责对社会民主监督员口头或书面所反馈的信息进行受理、登记和汇总,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进行认真的调查处理并加以督促改正。

八、对社区群众的投诉,经调查核实后,按规定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九、每年开展一次社区卫生服务满意度问查卷调查,由政府部门、患者和居民群众针对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医德医风,服务质量,收费情况等进行评价打分,借此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更好地保障社区居民的健康。

一十、设立中心主任民主监督接待日,每月不少于一次。

一十一、积极接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及评估,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

中医药服务社区操作规程

一、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站长一名,实习站长责任制,配备

医生、护士、防保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内分诊断、治疗、健康教育三区开展工

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站具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医疗

咨询、计划生育指导等六位一体功能,具体以中西医结合形式开展家庭病床、慢性病管理、残疾人康复指导、精神病防治、传染病管理、计划免疫、健康教育、老年保健、妇女儿童保健等工作。

四、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家庭病床、上门服务、上门服务、上面访视、接待医疗咨询、讲课等形式提供服务。

五、凡需要上门出诊的经登记后24小时内及时做到上门服务。

六、上门服务和医疗咨询应按照规定收取上门服务费、诊疗费、查床费、药费、治疗费等必要的费用。

七、工作人员接受各专业线条布置的有关工作。

按时完成材料交还专业条线,并且做好登记和报表。

八、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双向转诊工作,对需要进一步诊断

和治疗的病人应及时转出上级医疗机构,并且应接受上级医疗机构转回的病人,根据需要开展家庭病床或康复服务。

九、药品管理应专人负责,并且按照药品管理规定进行。

十、宣传栏应每月更换内容,并留有照片或底稿。

首诊医生负责制

一、第一个接待病人的科室和医生称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

二、首诊医生负责接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及相关记录。

首诊医生为非典、禽流感等法定传染病的负责报告人。

三、对一次就诊不能确诊的病人,首诊医生应向病人解释清楚并预约下次就诊时间及检诊等相关事项。

对二次就诊仍不能确诊的病人,就诊医生应主动邀请上级医师会诊或申请院内会诊,必要时按相关制度邀请院外会诊。

四、对确系非本科疾病病人,应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

对边缘性疾病病人,不能拒诊,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生应负责到底,严禁互相推诿。

五、如复杂病例(重危或多发伤),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生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及时通知医疗康复部,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生、护士等有关人员。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首诊医生应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抢救措施及交接记录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的问题,由首诊医生负责。

六、如患者确转/转院,且病情允许搬动时,有首诊医生和首诊科室负责有关规定联系安排,并要落实好接收科室/医院后方可转科/转院。

社区卫生全科服务团队工作

一、从事社区卫生全科团队的临床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全科医学培训,护士必须是有注册的执业护士,具有护士以上的职称,其他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质。

二、团队全体成员必须服从社区中心(站)及团队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地完成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发扬团队协作精神,严守各自岗位职责,互帮互助,齐心协力,诚信服务,共同完成团队全年任务和中心(站)要求的各项考核指标。

四、以和蔼的态度、灵活的访视、精湛的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价廉的“六位一体”综合服务。

五、积极推广中医药服务及适宜技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

六、严格遵守区卫生局有关医保政策和本中心的医保调控措施,合理使用参保对象的医保经费。

七、如有违章行为发生,参照中心(站)考核制度处理。

中医诊疗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依法行医;

二、遵循继承与创新祖国医学的原则,保持和弘扬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广泛应用适宜技术,继承、发掘、整理、提高祖国医药遗产;

三.认真执行首诊责任制,不准推诿病人,以优质的服务对待病人,保护病人隐私;

四、严格按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的《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书写病历,提高中医内涵质量;

五、严格遵守上级制定的各项质控要求和各项规程制度、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廉洁行医,不准索要收受红包,回扣,杜绝不正之风。

中医科工作制度

一、设立中医门诊,开设中医病房或中西医结合病房,加强中医科室的建设,中医门诊按质控要求达到中医药饮片的使用率。

二、遵循继承与创新祖国医学的原则,保持和宏扬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广泛应用适宜技术。

三、中医科病员的入院、出院、饮食护理均由中医决定,诊断、治疗以中医方法为主,必要时可请西医协助。

四、中医可按病员病情签署诊断、病假、死亡等有关医疗证明书。

根据理、法、方、药的原则,认真及时书写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病历(包括门诊病历)。

病历记载要完整、准确、整洁,要签全名。

五、开展中医的科研工作。

六、医和西医学习中医的教学工作,认真带好进修、实习人员,定期开展中医学术活动。

七、集民间士、单、验方,进行整理、筛选、验证,对确有疗效的进行推广应用。

中医处方制度

一、有处方权的医生,需将签字或印模留于中药科。

二、药剂人员要了解完整处方的结构和内容,要掌握不合格处方的判断标准。

对不合格的处方要及时登记,对其错处未行修改更正之前,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三、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四、含毒、麻药及贵重、副食品的处方,按药品“专管”等规定办理,不得拿原则作交易。

五、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要按国际统一单位,不能用“袋”、“包”、“盒”等包装用语。

六、有涂改、配伍禁忌、剂量太大之类的处方,无医生特殊强调标记(再签字)时,药剂人员不予调剂。

七、一般处方保存二年,到期后经主管院长签字方予以销毁。

毒性中药处方须由药师以上人员复核、签字。

八、对要求重配的处方,外处方及非专管品类的单味药处方,由中药房接纳办理。

九、处方的统计、保管要按日、按月打捆存放,以备查询之用。

一十、药剂人员不得为自己及其亲友熟人开方。

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一、中心(站)积极为职工创造良好学习环境,营造职工钻研业务,提高技术的氛围。

二、本中心正式职工进单位两年以上,年龄:

女<45岁,男<50岁,可报名参加各类学历教育。

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各级各类继续教育(无年龄限制),并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分。

三、符合条件的职工需参加学历教育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医务科,经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并报请主任批准,与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后方能报名读书。

四、经中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参加的学历教育及职称晋升学习等一律利用业余时间,一切费用自理,学习成绩及格,脱产实习期间工资照发,停发奖金;因中心委派外出学习进修者发300元/月奖金。

五、区组织的各级、各类继续教育讲座,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医务人员参加,结束后凭学分证书报销听课费。

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获得的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合

格证书、学分证书等,都应列为选拔使用和晋升级的依据。

中医药服务社区考核制度

一、本中心(站)为适应中医药服务社区的需要,特制定考核制度。

二、职能部门定期对各科室、人员的精神文明、行风建设、中医药服务预防及护理质量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与奖惩结合。

考核内容按卫生局要求进行:

1.中医药考核要严格按照《中医病史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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