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4217780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名词解释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行政法学:

是以行政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行政关系被行政法调整后即为行政法律关系。

所谓“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法源:

指法的存在形式,即法律部门法律规范的载体形式,亦即法律部门法律规范的来源或出处。

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法律的载体形式,行政法法律规范的来源或出处。

判例法:

指“可作为先例据以决案的法院判决”。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

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则。

它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

自己不做自已的法官:

就是行政主体工作人员处理涉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事务或裁决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争议时,应主动回避或应当事人的申请回避。

不单主接触:

是指行政机关就某一行政事项要同时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对人作出行政决定或行政裁决,不对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和听取其陈述,接受其证据。

行政效率:

指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时,要力争以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员,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办可能多的事,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行政机关:

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行政主体:

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法主体:

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行政立法权:

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力。

行政命令权:

是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相对人发布命令,要求行政相对入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权力。

行政处理权:

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对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事项作出处理的权力。

行政监督权:

是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定管理目标的实现而对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

法规,履行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力。

行政强制权:

指行政机庆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对不依法履行行政义务的行政相对人通过采取人身的或财产的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力。

行政处罚权:

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的权力。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指依法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国家公务员:

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职位保障权:

指国家公力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受到行政处分。

申诉,控告权:

指国家公务员合法权益被侵犯或受到不公平待遇,有权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或控告。

国家公职关系:

指国家公力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国家(直接相对主体为行政机主)发生的法律关系。

行政相对人:

指行政珲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指行政主体针对不选定行政珲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指行政主体针对选定行政管理对象实施的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

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累,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指法律规范权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应请求行政行为:

指行政行为的启动要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

相对人不提出申请,行政主体即不能实施相应行为。

无附款行政行为:

是指其效力不附有条件限制的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以某种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

不要式行政行为:

指法律,法规未规定一定具体方式或形式。

而允许行政机关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适当方式或形式进行的行政行为。

授益行政行为:

指行政主体依法授予行政相对人权利或免除相对人义务的行为。

不利行政行为:

是指行政主体给予行政相对人义务或处罚,制裁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效力:

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本身以及对所有其他组织,个人所具有的法律上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公定力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㫫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基合法有效,任何机关,组织,个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是指行政行为实施后,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发生法律效力,行政主体本身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撤销或废止。

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指行政行为生效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所有个人,组织都要受该行为的约束,履行该行为确定的义务,不得作出与该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有关要求的行为。

行政行为的拟行力指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觉履行相应行为为之一的义务,如其拒绝履行或拖延履行,相应行政主体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相对人履行,如相应行政主体不具有采取某种强制措施的法定权力,该行政主体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立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的活动。

行政立法体制指国家行政立法机关的体系及其立法权限的划分。

行政规范性文件指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一,伋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

行政处理又称行政理中决定或行政决定,指行政主体为实现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行政定理目标,任务,根据行政相对人申请或根据职权依法处理涉及选定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义务或项的具体行政行为。

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

或称被动性行政处理行为,肖极行政处理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确认是批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及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示有关行政目标,事实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性目标所必须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公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发和社会做出贡或模范地遵纪守法的个人和组织,给予物质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供给行政指提行政主体通过设置和经营公共设施,公共企业等方式,提供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公共服务的行政活动。

社会保障行政是指为保障公民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而对生活贫因者提供公共扶助,通过实行社会保险救济以及公共卫生,医疗,社会福利等行政活动,消除或减少人们生活中致使贫困的危险。

帐政资助行政指行政主体为帮助个人作组织的生活安定及经营发展,而实行的非经济性的资助以及提供资金或其他财产利益等经济性资助的行政活动。

行政许可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选定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行政行为。

一般许可是指只要私人依法向主管行政主体提出申请,经有权主体审查实其符合法定的条件,该申请要就能够获得从事某项洗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许可。

认可是指行政机关基于一定的行政确认而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

核准指某些选定的领域,补充第三人的行人,使其法律效力得以完成的行政行为。

狭义的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个人和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行政征调亦称公用征调,是指行政主体等为了公共利益,在国家处理紧急状态或者紧急需要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征用和调集个人和组织的财物或劳务,并给予相应补㑽的行政行为。

税收简称税,是国家税收机关为了实现国家和社会经济目标,而凭供其行政权力,依法强制地,无㑽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手段。

各种社会费用,简称费,是指一定行政机关凭借国家行政权所确立的地位,为个人和组织提供一定的公益服务,或授予其国家资源和资金的使用权而收取的代价。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为达到对违法者予以惩戒,促使其以后不再犯,以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目的,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在犯罪的行为。

给予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

警告是典型的申戒罚,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指行政主体对较轻的违法和行为人予以谴责和告戒的处罚形式。

罚款是一种典型的财产罚,指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依法强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处罚方式。

责令停产停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工商企业和工商个体户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的一种处罚形式。

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分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

劳动教养是对有轻徽犯罪行为,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处罚措施。

一般程序或称为普通程序,是指除法律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和听证程序以外,行政处罚通常所应适用的程序。

通报批评属于申戒罚,指行征机关将对违法者的批评以书面形式公布于众,指其出违法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和告诫,以避免其再犯的处罚形式。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和执行权的机关或组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行政违法者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方式,方法和步骤。

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处罚事项,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处罚程序。

驱逐出境,禁止进境或出境,限期出境是指公安,边防,安全机关对违反我国行政法律规范的外办,无国籍人采取的强令其离开或禁止进入中国国境的处罚形式

行政强㓡是指行政主体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相对人个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需要,至为了获得行政处信息的需要,而对相对方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及时性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有权相关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活动

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根据目前的紧迫情况,因没有余暇发布命令,或者一旦发布命令便骓以达到预綨行政目的时,为了创造出行政上所必要的状态,行政机关不必以相对人不履行义务为前提,便可对相对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予以强制的行政处理行为。

行政调查是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由行政主体依据其职权,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能够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活动。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

间接强制是指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财务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