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4197746 上传时间:2022-10-20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2.4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

《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英山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Word格式.docx

1.3.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州)级行政区域;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3.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州)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3.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在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则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信息公开、群防群控、依靠科学的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应急指挥机构2.1.1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政府根据事故处理的需要启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工作,由县政府领导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联系任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机构。

一般情况下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1.2县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职责县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负责事故应急处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要信息;

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

拟订应急预案;

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

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餐饮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禁限用农药、肥料、动植物疫病和农业环境污染等导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依法对屠宰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县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县畜牧局负责组织对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禁限用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疫病等导致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水产局负责水产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县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存、运输、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政府的污染处置工作,对受污染食品及处置受污染食品可能引起新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意见,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享受社会救助的特困受害人的生活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捐赠和捐赠款物的发放,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县经济局按《突发公共事件医药储备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县委宣传部助职能部门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县财政局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保持应急支出的需要;

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价;

县武警中队必要时,迅速组织武警部队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1.3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县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

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担任,副主任依据情况由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4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及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处理需要,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成立相关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业、质检、工商、卫生等部门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工作,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销毁或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消费渠道,及时移交相关案件。

(3)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迅速启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全力救治病人,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防范措施。

(4)案件查办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处分违纪违规当事人;

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5)专家咨询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建专家咨询库,为事故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对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评估事态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制订控制措施。

(6)物资保障组由县经济局负责启动医药储备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及时有效供应。

(7)信息发布组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制订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受理记者采访事故发生现场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8)善后处置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参与,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2.1.5乡(镇)应急指挥机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政府应当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相应成立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地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2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

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监测、分析、预警、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组织编制和修订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指导各地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履行本行政区域内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日常管理的职责。

2.3咨询专家库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建立和管理当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咨询专家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咨询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供咨询和建议。

3事故预防与报告3.1事故监测卫生、工商、质监、农业、商务、教育、水产、畜牧、环保、粮食、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尤其是对高风险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全县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系统,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系统,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管理系统,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2事故预警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系统提供的信息,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在本区域内作出预警。

3.3通报制度3.3.1通报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0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3.2通报方式

(1)县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上报县政府。

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其他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加强监测和预警工作。

(3)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险情,要及时通报有关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3.4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通报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5应急准备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特别严重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应当经同级政府同意后发布或解除。

3.6报告制度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调查报告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