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方案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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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疗效评价:

更敏感、准确;

4、指导放疗生物靶区的勾画、穿刺活检部位;

5、评价肿瘤的恶性程度及预后。

⑥肝穿刺活检:

1、具有典型肝癌影像学特征的占位性病变、符合肝癌临床诊断标准的病人,通常不需要以诊断为目的的肝穿刺活检。

2、缺乏典型肝癌影像学特征的占位性病变,肝穿刺活检可获得病理诊断,意义重要。

1.2肝癌的血清学分子标记物

AFP是当前诊断肝癌常用而重要的方法。

诊断标准:

AFP≥400ug/L,排除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睾丸或卵巢胚胎源性肿瘤及怀孕等。

约30%肝癌病人AFP水平正常,检测甲胎蛋白异质体,有助于提高诊断率。

其他:

α-L-岩皂苷酶、异常凝血酶原等。

1.3肝癌的病理学诊断

免疫组化检查:

常用的肝细胞性标志物有:

HepPar-1、GPC-3、CD10、Arg-1及GS等;

常用的胆管细胞标志物有:

CK7、CK19、MUC-1等。

余略。

 

2诊断

2.1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或任何原因引起肝硬化者,至少每隔6个月行一次超声检查及AFP检测,发现:

①肝内直径≤2cm结节,动态增强MRI、动态增强CT、超声造影及普美显动态增强MRI四项检查中,至少两项显示有动脉期病灶明显强化、门脉或延迟期强化下降的“快进快出”典型特征,则可作出肝癌的临床诊断;

②肝内直径>2cm的结节,上述四种影像学检查中只要有一项典型的肝癌特征,即可诊断为肝癌。

2.2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或者有任何原因引起肝硬化者,随访发现:

①肝内直径≤2cm结节,若上述四种影像学检查中无或只有一项检查有典型的肝癌特征,可进行肝穿刺活检,或每2-3个月密切的影像学随访以确立诊断;

②肝内直径>2cm结节,上述四种影像学检查无典型的肝癌特征,则需肝穿刺活检以明确诊断。

2.3乙型肝炎或丙型肝炎,或任何原因引起肝硬化者,如AFP升高,尤其持续升高,应行上述四种影像学检查以确立肝癌的诊断。

→如未发现肝内结节,在排除妊娠、活动性肝病、生殖胚胎源性肿瘤以上消化道癌的前提下,应密切随访AFP水平及每隔2-3个月一次的影像学复查。

3分期

3.1performancestatus,PS

分级

体力状况

1

2

3

4

5

正常活动;

症状轻,生活自理,可从事轻体力活动;

能耐受肿瘤的症状,生活自理,白天卧床不超过50%;

肿瘤症状严重,白天卧床>50%,可起床站立,部分生活自理;

病重,卧床不起;

死亡。

3.2Child-Pughstatus

临床项目

1分

2分

3分

肝性脑病

腹水

总胆红素

白蛋白

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34

35

<4

1-2

轻度

34-51

28-35

4-6

3-4

中重度

>51

<28

>6

A:

5-6分;

B:

7-9分;

C:

≥10分

4Therapy

4.1手术

外科手术是肝癌的首选治疗方法,但肝癌患者多合并有肝硬化,确诊时多已达中晚期,获得手术机会的仅20-30%。

4.1.1术前肝功能储备之评估

基于PS评估患者的全身情况,以Child-Pugh评分、吲哚氰绿(ICG)清除实验或瞬时弹性成像测定肝脏硬度以评估肝功能储备情况。

一般认为:

①Child-PughA级、ICG15<20-30%是实施手术的必要条件;

②余肝体积占标准肝体积的40%(肝硬化病人),或30%以上(无肝硬化患者)也是实施手术切除的必要条件。

4.1.2肝癌切除的适应症

①肝脏功能储备好的Ia期、Ib期、IIa期肝癌是手术切除的首选适应症。

直径≤3cm肝癌,切除较之射频消融,其远期疗效更好。

②部分IIb期、IIIa期肝癌患者,谨慎术前评估后手术治疗可获得更好疗效。

肿瘤数目≤3枚的多发肝癌患者可能从手术获益;

肿瘤数目>3枚,即使已手术切除,多数情况下其疗效并不优于TACE等非手术治疗。

③对于其他IIb期、IIIa期肝癌患者,如下情况也可考虑手术切除:

肿瘤数目>3枚,但局限于同一段或同侧半肝脏,或可同时行术中射频消融处理切除范围外的病灶;

合并门静脉主干或分支癌栓者,若肿瘤局限于半肝,预期术中癌栓可完整切除或取净,可考虑手术切除并经门静脉祛栓,术后结合TACE、门静脉化疗或其他全身治疗;

如合并胆管癌栓且伴梗阻性黄疸,肝内病灶亦可切除的患者;

伴肝门部淋巴结转移者,切除肿瘤的同时行淋巴结清扫或术后外放射治疗;

周围脏器受侵犯,可一并切除者。

4.1.3根治性切除标准

①术中:

②术后:

术后2个月行超声、CT、MRI(必须上述两项)检查未发现肿瘤病灶;

术前AFP升高,术后2个月AFP定量测定,其水平在正常范围(极个别患者降至正常的时间超过2个月。

4.1.4术前辅助手段

切除范围较大导致余肝体积过少或顾忌余肝之功能,是阻碍根治性切除的主要原因。

方法:

①术前TACE使部分患者的肿瘤缩小后再切除;

②经门静脉栓塞(PVE)或门静脉结扎(PVL)主瘤所在半肝,使余肝代偿性增大后再切除。

因其需要4-6周时间等待对侧肝体积增大,为减少等待期间肿瘤进展的风险,可考虑与TACE联合;

③联合肝脏分隔与门静脉结扎的二步肝切除术(ALPPS)是近年来发展的新技术,适用于预期残余肝脏体积占标准体积不足30-40%的患者。

经过I期肝脏分隔或离断和患侧梦境买分支结扎后,健侧剩余肝脏体积(FLR)一般在1-2周后增生30-70%以上,FLR占标准肝脏体积至少30%以上,可接受安全的II期切除。

余介绍略。

禁忌症:

存在不可切除的肝外转移灶;

(何谓不可切除?

)严重的门脉高压证;

全身麻醉风险高及一般状况较差不能耐受大手术的患者;

I期手术后FLR中有肉眼可见肝癌结节。

此术高并发症、高死亡率。

4.1.5术前治疗

对于不可切除肝癌:

肝动脉结扎插管、TACE、外放射等可致肿瘤降期而获得手术机会,降期后切除的肝癌患者可获得较好的长期生存效果;

对于可切除肝癌,术前TACE并不能改善患者生存。

4.1.6术后治疗(转移复发的防治)

肝癌术后5年肿瘤复发、转移率高达40-70%,与术前可能存在微小播散灶或多中心发生相关。

故需密切随访。

①高危复发者,TACE可能有一定疗效;

②伴有门静脉癌栓的患者,术后经门静脉置管化疗联合肝动脉化疗栓塞,可延长患者生存;

③干扰素α减少复发延长生存仍存在巨大争议,仅推荐用于合并慢性乙肝背景的肝癌术后患者。

4.2肝移植(略)

4.3局部消融治疗

包括射频消融(RFA)、微波消融(MWA)、冷冻治疗、高功率超声聚焦消融(HIFU)、无水乙醇注射治疗(PEI)等,常用超声引导。

路径:

经皮、腹腔镜或开腹。

肝包膜下的肝癌,特别是突出肝包膜外的肝癌,经皮穿刺风险较大,或影像学引导困难的肝癌,考虑开腹或经腹腔镜消融。

4.3.1适应症:

①单个肿瘤直径≤5cm;

②肿瘤结节不超过3个、最大肿瘤直径≤3cm;

③无血管、胆管及邻近器官侵犯及远处转移;

④肝功能分级Child-PughA/B级的肝癌患者,可获得根治性的效果。

⑤不能手术的直径3-7cm的单发肿瘤或多发肿瘤,可联合TACE。

4.3.2要求:

①肿瘤距肝门部肝总管、左右肝管的距离至少为5mm;

②不推荐对>5cm的病灶单纯施行消融治疗。

③多个病灶或更大的肿瘤,根据患者肝功能情况,采取前TACE+消融联合治疗为宜。

④消融范围力求包括5mm的癌旁组织,以获得安全边缘。

复杂情况下建议适当扩大消融范围。

4.3.3直径≤5cm的肝癌:

首选手术切除。

对于2-3个癌灶位于不同区域,或位居肝脏深部或中央型≤5cm的肝癌,局部消融可达到手术之效果,获得微创下根治性消融。

4.3.4消融术后评估&随访

局部疗效评估之规范:

术后1个月复查肝脏动态增强CT或MRI,或超声造影。

消融效果分为:

①完全消融:

动态增强CT或MRI扫描,肿瘤所在区域低密度,动脉期未见强化。

→每隔2-3月复查肿瘤标志物、彩超MRI或CT。

②不完全消融:

肿瘤病灶内局部动脉期强化;

可再次消融治疗;

2次消融后仍有肿瘤残留,视为消融治疗失败,应放弃消融,改用其他方法。

4.4TACE

肝癌非手术治疗的最常用方法之一。

经4-5次TACE治疗后肿瘤仍继续进展,考虑换用或联合其他治疗方法。

4.4.1适应症

①IIb期、IIIa期、IIIb期的部分病人,肝功能Child-PughA/B级,ECOG(ZPS评分,约同PS)评分0-2;

②可手术切除,由于其他原因(高龄、严重肝硬化)不能/不愿接受手术治疗的Ib、IIa期病人;

③多发结节型肝癌;

④门静脉主干未完全阻塞,或虽完全阻塞但肝动脉与门静脉间代偿性侧支血管形成;

⑤肝肿瘤破裂出血或肝动脉-门静脉分流造成门静脉高压出血;

⑥控制局部疼痛、出血及栓堵动静脉瘘;

⑦肝癌切除术后,DSA造影早期发现残癌或复发灶,同时予介入治疗。

4.4.2禁忌症

①肝功能严重障碍(Child-PughC级),包括黄疸、肝性脑病、难治性腹水或肝肾综合征;

②凝血功能严重减退,且无法纠正;

③门静脉主干被癌栓完全栓塞,侧支血管形成少;

④合并活动性肝炎或严重感染且不能同时治疗者;

⑤肿瘤远处广泛转移,估计生存时间<3mon;

⑥恶液质或多器官功能衰竭者;

⑦肿瘤占全肝比例≥70%癌灶(肝功能基本正常,可考虑采用少量碘油乳剂分次栓塞);

⑧外周血白细胞/PLT显著减少,WBC<3.0*109/L(非绝对禁忌,如脾功能亢进患者与化疗性白细胞减少有所不同),血小板<50*109/L;

⑨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min或肌酐>2mg/dl。

4.4.3操作分类

①肝动脉灌注化疗;

②肝动脉栓塞:

单纯栓塞肝肿瘤的供血动脉;

③肝动脉化疗栓塞:

化疗药物与栓塞剂混合,经肿瘤的供血动脉支注入。

TACE治疗最常用的栓塞剂为碘油乳剂、标准化明胶海绵颗粒、药物洗脱微球。

操作时,先灌注一部分化疗药物(关注时间应>20min),后将另一部分化疗药物与碘油混合成乳剂进行栓塞(碘油用量5-20ml,不超过30ml)。

透视监视下依据肿瘤区碘油沉积是否浓密、瘤周是否出现门静脉小分支为界限。

碘油乳剂栓塞后加用颗粒栓塞剂。

4.4.4术后常见不良反应

①发热、疼痛:

肝动脉栓塞后引起局部组织缺血、坏死;

②恶心、呕吐:

化疗药物相关;

不良反应持续约5-7天,对症处理后绝大多数患者可完全恢复。

4.4.5随访

建议第1次TACE治疗后3-6周复查CT和/或MRI、肿瘤标志物、生化血Rt等。

若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的瘤灶内碘油沉积浓密、瘤组织坏死并无增大、无新病灶,暂时不做TACE治疗。

后续TACE视随访随访结果及患者身体状况决定,随访时间每1-3个月或更长时间。

目前主张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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