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农户评级授信实施方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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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评级对象。
已经与农村信用社建立或有意愿建立信贷关系的农户。
第六条评级授信方式。
随时评级授信和按年修正评级授信。
(一)随时评级授信。
是指在集中评级授信时未能参与评级授信的农户,在非集中评级授信期间向信用社提出评级申请或信用社信贷业务拓展需要,信用社成立评级授信工作小组随时开展的评级授信工作。
(二)按年修正评级授信。
是指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对评级授信满一年以上的老客户,根据其家庭基础信息、信用状况等因素的变化情况。
对原有评级授信结果按年修正。
第七条农户信用评级授信程序。
县级联社制定随时评级授信工作方案,并成立若干评级授信工作小组→信用社负责受理和统计有意愿建立信贷关系农户→评级授信小组入户采集信息→信用等级评定→初步评级结果公示→信管系统内建立经济档案及评级信息→向风险管理部报送《授信审批表》→风险管理部负责评级授信结果审批。
县级联社制定按年修正评级授信工作方案,并成立若干评级授信工作小组→信用社调查统计需按年修正评级授信农户→评级授信工作小组入户采集信息→信用等级评定→修正后信用等级公示→信管系统内修正评级授信信息→风险管理部负责按年修正评级授信系统内的审批。
第八条农户授信。
分为基础授信和专项授信。
(一)基础授信。
是根据农户信用等级与农户家庭资产、负债等经济档案数据信息,由客户经理操作在信贷业务管理系统中生成,主要用于农户家庭基本生产、消费需求。
(二)专项授信。
是农户通过提供有效的担保向信用社申请的贷款额度,主要用于农户规模化经营等资金需求量大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章随时评级授信
第九条随时评级授信工作小组由联社机关人员、信用社主任和信用社客户经理不少于3人组成,负责农户随时评级授信工作。
随时评级授信工作小组组长由联社包点人员担任。
部门及岗位责任划分:
联社信贷业务部负责组织评级授信调查工作,组织成立调查小组,调查组中基层社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参加随时评级授信农户需求统计、相关信息和依据的收集以及信用评级准确性的认定;
包社人员承担审查岗责任,主要负责评级授信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审查;
基层社主任承担审批责任,风险部主要负责评级授信工作执行程序的把关。
第十条随时评级授信方法。
(一)调查与受理。
信用社信贷客户经理负责管片区域内未参加集中评级授信农户的受理与调查工作。
客户经理要主动进入村屯走访未评级授信农户,掌握需求情况。
结合农户主动申请对有意愿与信用社建立信贷关系农户按村屯进行统计。
(二)基础信息采集。
随时评级授信工作小组根据客户经理统计情况,确定入户评级工作计划,原则上入户评级应在客户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初步评级结果在信用社与村屯内公示3天以上。
旺季期间对新增客户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评级授信工作。
(三)评级授信审批。
随时评级授信小组审查同意后,信用社将《授信审批表》报送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县级联社风险管理部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风险管理部在信贷业务管理系统内完成评级授信结果审批,并及时做好审批登记工作。
第四章按年修正评级授信
第十一条按年修正评级授信原则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时间设在每年的6月初至9月20日之间,评级授信不满一年的农户不参加本年度修正;
特殊情况,需经县级联社信贷业务管理部同意后进行修正。
客户授信额度在4万元(含)以下的由基层社主任审批;
授信额度4万元以上的由基层社主任审批后报县级联社风险部审批。
审批的工作内容为:
授信审批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额度是否合理、有关人员签字是否齐全,审查无误后予以审批。
县级联社信贷业务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若干评级授信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联社机关人员、信用社主任和信用社两名客户经理4人组成,负责按年修正评级授信工作。
按年修正评级授信工作小组组长由联社机关下派人员担任。
联社信贷业务部负责组织评级授信调查工作,组织成立调查小组,调查组中客户经理负责按年修正评级授信结果农户的统计和相关信息依据的收集工作;
第十二条按年修正评级授信方法
(一)信用等级修正。
评级授信工作小组在调查时,对老客户信用记录已发生变化的,应按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表》中各项评分标准重新打分,按照分值区间确定新的信用等级。
(二)授信额度修正。
农户主动申请或评级授信小组在调查时发现老客户家庭资产、负债及收入较上年或基础信息采集时变化较大的,要在实地调查时根据变化情况填制《农户基础信息采集表》,需重新测算基础授信额度。
(三)信用等级公示。
评级授信小组讨论通过的信用等级修正结果,要在信用社与村屯内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限要在3天以上。
(四)信管信息修正。
公示期满后,信贷客户经理要及时在信管系统内建立或修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及经济档案信息,在通过额度测算后,逐级提交审批。
(五)修正结果审批。
评级授信小组成员按规定在《授信审批表》签字确认后,报送到县联社风险管理部进行审查与审批。
(六)评级授信结果的应用。
评级授信结果审批结束后,信用社可根据农户贷款申请,结合《ⅩⅩ省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修正后的评级授信结果为依据,向农户发放贷款。
第五章农户基础信息采集
第十三条农户信息采集。
农户基础信息采集表是农户评级授信工作的重要依据来源,它包括农户身份信息、居住信息、注册信息、店面信息、资产状况、负债情况、家庭收支、家庭成员、客户声明以及调查人员意见等十项内容(见附件一)。
(一)农户身份信息。
主要是对农户家庭户主及配偶的个人基本情况进行采集。
(二)居住信息。
农户申请评级授信和用信期间的生产经营地的地址。
(三)注册信息及店面信息。
农户为个体工商户的按注册信息和实际经营情况填写。
(四)资产状况。
1、房产:
以产权证为依据(无产权证的要由村委会出具标明准确位置的证明,评级工作小组成员注明“核实无误”及签字)。
价值评估:
宅基地价值以农户间易流转(或建造)价值测算,商品房、商服房以易变现价值测算。
(经全辖综合统计全砖房每间测算价值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一面青房每间测算价值最高不超过3.5万元、泥草房每间测算价值最高不超过2万元。
房产要以主房为依据,附属房按实际价格测算。
)
2、车辆、农机具:
以购置发票、买卖合同、其他权属证明以及实物为准。
以易变现价值测算。
(车辆的价值按使用年限进行折价计算,使用期在1-3年的原则上不得超过新车的90%计算、使用期在3-6年的原则上不得超过新车的80%计算、6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得超过新车价值的60%计算。
无发票等证明材料的,要在采集上注明情况属实,调查人员签字确认)
3、牲畜、家禽:
以实物为准,价值评估:
以采集时市场价值测算。
4、承包田:
农户享受国家粮食直接补贴的耕地(外包的除外),包括自有承包耕地和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的土地。
以发放粮食直补补贴证、折、卡(流水)为准。
(信用社调查人员要与财政所提供发放粮补名单进行核对,如粮补不是本人名的要求出具承包土地及粮补证明书,是本人的不用出具)价值评估:
测算价值=土地亩数×
年租金×
承包或流转剩余年限。
年租金最高按旱田每亩600元、水田每亩800元、蔬菜大棚每亩5000元。
5、外包地:
农户租赁他人(农户、林场、农场等)耕地,以承包合同为准(需对耕地来源真实性与发包方核实,如农户无法出具承包合同的,由发包方村委会出具外地包证明,调查人员签字确认)。
(剩余年限-1)。
6、其它资产:
以产权证明及实物为准。
如五荒(统计过的除外)、林地、水面、未变现产品及易变现其他物资等。
7、货币资金:
以存单、保单、折、卡(流水)金额为准。
8、信用社入股:
以内部查询农户股金余额为准。
(五)负债情况。
1、其他银行借款:
以征信记录查询借款余额为准(剔除农信社贷款余额)。
2、民间借款:
以农户间“借条”(或欠条)金额为准。
3、对外担保、对外房屋抵押:
以征信记录查询(剔除农信社担保)以及房屋产权证核验为准。
(六)家庭收支。
1、种植业收入:
以年度内种植作物种类、面积、产量及市场单价综合测算收入额度。
(旱田每亩区间值900-1100元、水田每亩区间值1500-1700元、经济作物要在采集表上注明,每亩按实际收入确定)
2、养殖业收入:
以年度内养殖种类、出栏数量(或重量)、及市场单价综合测算收入额度。
3、劳务输出收入:
以从事行业、职务(或岗位)、月收入及年度内在外工作时间等测算收入额度。
(按实际收入填写)
4、其他收入:
上述三项收入外的其它可测算收入。
如:
农产品收购、乡村旅游、个体商户或其它经营收入等,以实际年收入为准。
(粮补收入要填入此项,系统录入时劳务输出要填入此项)
5、家庭供养人口:
填写家庭需要供养几人,如:
父母、子女等。
6、家庭年支出:
是农户年度内家庭农业生产的成本、费用、子女上学、生活消费以及贷款利息等需要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偿还贷款本金。
(以实际年支出为准)
7、家庭金融业务是否以农村信用社为主:
农户存、贷款以及其它金融业务,在信用社办理量占家庭金融业务量的比重。
(七)家庭成员。
是指在家庭内共同生产生活,家庭资产、负债均共同享有和承担的人员。
(八)客户声明。
采集人员应向农户宣读,并要同农户家庭成员(户主及配偶)签字授权。
(九)调查人意见及签字。
主调查人由包村客户经理签字,经办调查人由协办客户经理签字。
第六章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四条农户信用评级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农户信用、农户素质、农村信用环境等三项内容。
下设十一项具体指标计算分值,确定农户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评价主要指标及分值标准如下:
(一)农户信用总体情况(总分70分)。
其中:
1、个人信用(30分)。
(1)近三年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得30分。
(2)近二年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得25分。
(3)近一年在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农信社贷款逾期90天以内本息已结清,得20分。
(4)一年以内有不良信用记录,但贷款本息已结清,得15分。
(5)在金融机构有不良贷款本息未结清,得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