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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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
研究开发,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开发
兴产业步和新术进域的技业、领行动准,推术标技订品,制产新.
的发展。
、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2
、实行开放服务,承担行业、部门以及企业、高等院校和科3
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提供技术咨询
服务。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省财政
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是工程技术中心
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的方1
针、政策和规章,促进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制定工程技术中心的总体发展规划。
、制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工3
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批准工程技术中心的建立、重组、调整和撤消,组织工程4
技术中心的论证和验收。
、推荐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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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省直有关部门、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工程
技术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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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工程技术中心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本地1
和报省工程技术中心的申中心发展规划,并组织区的工程技术
建设工作。
、负责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计划的实施,指导工程技术中心2
的运行和管理,配合省科技厅做好对工程技术中心的评估工作。
、为本部门、本地区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配套3
经费和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七条依托单位(建设单位)是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
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
、完成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工作;
为工程技术中心运行和发1
展提供配套条件、经费及后勤保障。
、负责聘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确定2
工程技术中心编制和人员安排;
聘任工程技术委员会主任及组
成人员。
、根据工程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协助工程技术中心制定研3
究发展方向、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
、负责对工程技术中心进行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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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立项审批
第八条省科技厅根据河北省经济、科技发展规划和工程
报划申术中心年度建设计体布局,制定工程技展中心技术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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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并组织审批立项。
第九条申请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研究开发方向明确,特色突出,紧密结合技术发展趋势1
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技术研
究;
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在本领域具有明显
优势,在国内有较高的影响。
、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
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有丰富的成果转化背
景及经验,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应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地位,具3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岁;
每个研究开60
发方向应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拥
有一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工程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较为完备,能基本满足工程技4
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需要。
、高等院校申报的工程技术中心应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5
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
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它单位申报的工程技
术中心应具备培养高级人才和技术培训的条件。
、建设单位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有筹措建设6
资金的能力,能为工程技术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工程技术中心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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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能为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7
费及条件保障。
第十条申报立项
(一)根据工程技术中心年度建设计划申报指南,凡符合第
九条条件的单位均可填写《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申请书》(见附件),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
(二)省科技厅受理申请,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优“
财,会同省意见进行初审,提出初选势、重点发展的建设原则,”
政厅和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确定建设项目。
(三)根据论证意见,建设单位编写《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格式另发),经主
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对《任务书》进行审核,下
达建设计划。
《任务书》是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具有行
政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调整的,须经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由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审定后批复。
第四章验收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年。
建设2
开展工作,义名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可以期间”×
×
“
定期向省科技厅报告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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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验收申请,并按《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大纲》
(格式另发)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对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中心纳入省级工程技术
。
对研究中心河北省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序列,统一命名为”“×
未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中心,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加大建设
力度,在半年内进行第二次验收,对仍未通过验收的,取消立项。
第五章运行管理与评估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中心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
导。
厅指变,业务受省科技制,同依托单位的隶属关系不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依托
时间应术中心工作单位聘任。
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每年在工程技
不少于八个月,连续三个月以上不在岗时,应及时调整。
工程技
术中心主任的聘任与调整须报省科技厅备案。
第十六条工程技术中心须设立工程技术委员会。
术委员会是工程技术中心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工程
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计划和开放课题,评价工程试验方案,提
供技术、管理咨询和市场信息等。
工程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会议。
工程技术委员会一般由至名省内外优秀专家711
组成,其中依托单位的专家不超过三分之一。
工程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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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由依托单位聘任,报省科技厅备案。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中心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
术工人。
工程技员、工程管理人员和技包括研究开发人定人员
术中心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技术中心日常管理事务。
依托单位应保证工程技术中心享有用人自主权。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中心应加大开放力度,与本行业或领
域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
积
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来工程技术中心进行研
究开发和工程试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九条工程技术中心要以市场为导向,面向行业、企
业承接开发设计和试验任务,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自我发
展的良性循环。
第二十条工程技术中心的大型科学仪器应纳入省大型科
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管理,鼓励工程技术中心大型科学仪器和专
用设备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提高大型科学仪器和设备的完
好率和利用率。
第二十一条工程技术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以论文、
专著等形式发表的科研成果均应署工程技术中心名称,申请专
利、转让技术成果、申报奖励等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工程技术中心实行考核、评估制度。
行年度考核,考进工程技应对术中心运行情况、依托单位1
按省厅备案。
工程技术中心每年应和省科技主管部果核结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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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要求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
、省科技厅依照《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
评估办法》对工程技术中心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周期为年。
评3
估结果是省科技厅对工程技术中心进行经费资助的主要依据。
《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另行发布。
、凡纳入管理序列的工程技术中心必须参加评估,不参加3
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取消
其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
第二十三条省科技厅对工程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
对
评估优秀的工程技术中心给予表彰,并增加投资改善其工程试
验条件;
对评估合格等次以上的,给予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经费补
助,对评估列入整改等次的,不予补助,连续两次列入整改等次
的,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取消其河北省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资格。
”
第二十四条省资助的仪器设备更新改造补助经费主要用
于仪器设备的研制、更新和改造。
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须分别
按照:
和:
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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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对工程技术中心的补助
经费和省资助的建设经费应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任何部
门、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挤占,同时接受有关部
门的审计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工程技术中心确需更名、变更研究开发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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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的,须经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科技厅
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审核批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