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具有重要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 研究开发,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开发 兴产业步和新术进域的技业、领行动准,推术标技订品,制产新的发展。 、培养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2 、实行开放服务,承担行业、部门以及企业、高等院校和科3 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提供技术咨询 服务。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省财政 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改委)是工程技术中心 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管理的方1 针、政策和规章,促进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制定工程技
2、术中心的总体发展规划。 、制定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工3 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批准工程技术中心的建立、重组、调整和撤消,组织工程4 技术中心的论证和验收。 、推荐申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 第六条省直有关部门、设区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工程 技术中心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2- 、根据省工程技术中心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本地1 和报省工程技术中心的申中心发展规划,并组织区的工程技术 建设工作。 、负责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计划的实施,指导工程技术中心2 的运行和管理,配合省科技厅做好对工程技术中心的评估工作。、为本部门、本地区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提供配套3
3、经费和必要的保障条件。第七条依托单位(建设单位)是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 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 、完成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工作;为工程技术中心运行和发1 展提供配套条件、经费及后勤保障。 、负责聘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确定2 工程技术中心编制和人员安排;聘任工程技术委员会主任及组 成人员。 、根据工程技术委员会的建议,协助工程技术中心制定研3 究发展方向、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计划。 、负责对工程技术中心进行年度考核。4 第三章 立项审批 第八条省科技厅根据河北省经济、科技发展规划和工程 报划申术中心年度建设计体布局,制定工程技展中心技术发总 -3-指南,并组织审批立项。
4、第九条申请建设工程技术中心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研究开发方向明确,特色突出,紧密结合技术发展趋势1 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技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技术研 究;具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在本领域具有明显 优势,在国内有较高的影响。 、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2 的高新技术成果、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有丰富的成果转化背 景及经验,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企业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应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地位,具3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不超过岁;每个研究开 60 发方向应有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 有一支结构合理的
5、人才队伍。 、工程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较为完备,能基本满足工程技4 术研究、开发和试验任务的需要。 、高等院校申报的工程技术中心应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5 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科研院所、企业及其它单位申报的工程技 术中心应具备培养高级人才和技术培训的条件。 、建设单位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有筹措建设6 资金的能力,能为工程技术中心的运行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技术支撑及后勤保障,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工程技术中心的责 任。-4-、主管部门能为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7 费及条件保障。第十条 申报立项 (一)根据工程技术中心年度建设计划申报指南,凡符合第 九条条件的单位均可填写河北省工
6、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申请书(见附件),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择优向省科技厅推荐。(二)省科技厅受理申请,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优“ 财,会同省意见进行初审,提出初选势、重点发展的建设原则,” 政厅和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确定建设项目。(三)根据论证意见,建设单位编写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格式另发),经主 管部门同意后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任务书进行审核,下 达建设计划。任务书是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和验收的主要依据,具有行 政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经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由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审定后批复。第四章 验收 第十一条
7、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年。建设 2 开展工作,义名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可以期间”“ 定期向省科技厅报告进展情况。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按任务书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后,提 -5-出验收申请,并按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验收大纲 (格式另发)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科技厅, 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第十三条对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中心纳入省级工程技术 。对研究中心河北省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序列,统一命名为”“ 未通过验收的工程技术中心,责成建设单位采取措施加大建设 力度,在半年内进行第二次验收,对仍未通过验收的,取消立项。 第五章 运行管理与评估 第十四
8、条工程技术中心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 导。厅指变,业务受省科技制,同依托单位的隶属关系不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依托 时间应术中心工作单位聘任。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每年在工程技 不少于八个月,连续三个月以上不在岗时,应及时调整。工程技 术中心主任的聘任与调整须报省科技厅备案。第十六条工程技术中心须设立工程技术委员会。术委员会是工程技术中心的决策咨询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工程 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计划和开放课题,评价工程试验方案,提 供技术、管理咨询和市场信息等。工程技术委员会每年至少召 开一次会议。工程技术委员会一般由至名省内外优秀专家 711 组成,其中依托单位的专家不超
9、过三分之一。工程技术委员会 -6- 成员由依托单位聘任,报省科技厅备案。第十七条工程技术中心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 术工人。工程技员、工程管理人员和技包括研究开发人定人员 术中心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技术中心日常管理事务。依托单位应保证工程技术中心享有用人自主权。第十八条工程技术中心应加大开放力度,与本行业或领 域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广泛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积 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来工程技术中心进行研 究开发和工程试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第十九条工程技术中心要以市场为导向,面向行业、企 业承接开发设计和试验任务,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自我发 展的良性循环。第二十
10、条工程技术中心的大型科学仪器应纳入省大型科 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管理,鼓励工程技术中心大型科学仪器和专 用设备面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提高大型科学仪器和设备的完 好率和利用率。第二十一条工程技术中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论文、 专著等形式发表的科研成果均应署工程技术中心名称,申请专 利、转让技术成果、申报奖励等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工程技术中心实行考核、评估制度。 行年度考核,考进工程技应对术中心运行情况、依托单位1 按省厅备案。工程技术中心每年应和省科技主管部果核结报门 -7-科技厅要求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 、省科技厅依照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 评估办法对工程技术中心
11、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周期为年。评 3 估结果是省科技厅对工程技术中心进行经费资助的主要依据。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另行发布。 、凡纳入管理序列的工程技术中心必须参加评估,不参加3 评估或中途退出评估的,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取消 其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第二十三条省科技厅对工程技术中心实行动态管理。对 评估优秀的工程技术中心给予表彰,并增加投资改善其工程试 验条件;对评估合格等次以上的,给予仪器设备更新改造经费补 助,对评估列入整改等次的,不予补助,连续两次列入整改等次 的,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取消其河北省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资格。” 第二十四条省资助的仪器设备更新改造补助经费主要用 于仪器设备的研制、更新和改造。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须分别 按照:和: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 1 121 第二十五条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对工程技术中心的补助 经费和省资助的建设经费应设立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任何部 门、单位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或挤占,同时接受有关部 门的审计与监督。第二十六条工程技术中心确需更名、变更研究开发方向 -8-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的,须经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科技厅 会同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审核批准。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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