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1年环卫工作意见(深城管[2011]47号)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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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强化薄弱环节卫生管理。
城中村、工业区、市场、工地、待建地、小区和政企事业单位等区域业主和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环卫管理责任,尤其要搞好垃圾收集点、附属绿地、屋顶雨篷等易忽略位置的卫生。
公路、高速公路要落实日常清扫并巡回保洁,加强绿化带、隔离带、路肩、边沟、不准建筑区、出入口匝道、收费站等卫生管理;
三是加强绿化区域保洁。
道路绿化管养部门要切实加强市政绿化带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洁范围覆盖绿化隔离带、花圃、树眼、花坛等,安排足够人员实施连续性保洁,及时收运修枝垃圾。
有条件的区可借鉴宝安区管理方法,将道路绿化带和附属绿地统一纳入市政清扫保洁;
四是开展创建样板路活动。
各区要创建环境卫生高度精细化管理样板路、示范街,做到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节日与平时一个样,保持道路高度洁净,达到“席地而坐”的标准,进而将管理手段和工作成效辐射到全辖区,促进整体环境卫生提升;
五是提升大运重点区域卫生。
高标准落实关内城区和关外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景观大道、重点场所、大运会开闭幕式和比赛场馆周边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机械化清扫和道路冲洗、垃圾收运、收集容器清洗等工作,确保上述区域环境卫生质量达到一级以上标准。
在大运会举办期间,全市特级、一级、二级道路要在已有管理标准的基础上加强保洁和冲洗,确保路面见本色。
(二)狠抓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
一是继续提高清扫保洁单价。
各区要继续增加财政投入,要按市政府预算指导价落实清扫保洁经费,为高标准高质量环卫作业提供经费保障。
争取将城中村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市政管理范围,城中村道路清扫保洁和环卫设施设备建设管理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或实行费用分担补贴制度。
争取将公路环境卫生管理纳入市政管理范围,按照统一责任、统一经费、统一标准的原则进行清扫保洁;
二是注重清扫保洁细节管理。
市政道路要保洁到墙根,覆盖门店门前区域,实现道路卫生“一把扫帚”管理,保洁作业要更细致深入,已纳入市政清扫范围的小型绿化带、树眼、花圃、边沟等地带要扎实做好保洁工作,彻底消除边角缝隙隐藏烟头纸屑、绿化带周边陈积垃圾等现象;
三是加强冲洗提高道路洁净度。
坚持按规定频次落实冲洗工作,注重冲洗效果,作业时必须有人工清洗配合,及时清除路面泥沙、污垢、积水等,坚决杜绝冲而不洗、洒洒水走过场的现象,着重治理道路扬尘、口香糖残渣、油渍污垢和道路附属设施周边残留污渍,提高路面本色呈现率;
四是实行连续性保洁。
严格按照市政道路分级管理要求保洁到规定时限,杜绝保洁时限内人员脱岗、保洁断档现象,尤其要强化夜间、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的清扫保洁,对于卫生问题频发的区域和时段要视情况增加保洁人员和延长保洁时限;
五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在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机械设备数量和实施机扫作业的范围、频次、质量等条款,要求清洁企业按作业需求配置足量的机扫车、高压冲水车、高温高压水枪等设备,并且推广安装车载GPS,加强机扫过程监管,确保实现2011年全市机扫率达到80%的考核目标;
六是推行环卫安全文明作业。
环卫工人作业期间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鞋,负责道路清扫作业的工人还必须穿安全反光背心,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和方式,不随意穿越马路,注意往来车辆,确保人身安全。
冲洗道路要妥善设置温馨提示、安全挡板,机扫作业要遵规守矩文明行车,尽量减轻环卫作业对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影响。
(三)完善制度强化余泥渣土管理。
一是完善多部门协同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深圳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和处置管理办法》,完善交警、建设、交通等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及渣管联席会议、层级巡查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
二是加强渣管“五化”建设。
通过法规宣传常态化、执法装备现代化、日常管理数字化、管理手段科技化、提高效率信息化,全面提升余泥渣土管理质量;
三是加强工地源头污染控制。
积极协调建设主管部门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督促地铁等施工单位落实工地路口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出入口干净、车辆运输过程密闭化;
四是继续深化余泥渣土市场化运营改革。
完善运营招标方案和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强化政府监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处理能力。
(四)加强执法控制环境卫生污染。
一是全面加强市容环境序化管理工作。
环卫管理模式要从“先污染后清理”向“减少源头污染”转变,各区、街道城管执法部门要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大力加强对单位不履行辖区环卫管理责任和门店占道经营、摊档食肆乱摆卖、乱倒外扫垃圾、行人乱丢乱吐、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打破“一人扫万人扔”、反复污染的困境。
市、区城管执法监察部门要加强引导和监督,加大街道综合执法责任制考核中市容环卫执法工作的比重,对工作不力的执法队伍实施红黄牌警示。
同时,要积极探索、实践环卫小额罚款委托执法工作;
二是大力加强余泥渣土专项执法。
各区城管执法局要组织队伍每周开展3次以上余泥渣土专项执法,尤其加大夜间运土高峰的执法力度,通过在辖区施工工地和受纳场出入口蹲点监控、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把守重点路段、组织跨区街联合执法等方法,坚决查处泥头车无证运输、车轮带泥、沿途撒漏、乱排乱倒等违法行为,减少余泥渣土运输对市政道路的污染。
二、完善规划和建设机制,加快环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步伐,着力提高城市垃圾处理能力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垃圾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我市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按年度计划落实建设进度,如期建成城市垃圾处理设施。
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化解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做好市民的宣传疏导工作,减少建设过程中的舆论阻力,切实提高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绩效,从根本上解决垃圾围城的隐忧。
(五)强力推进大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市政府颁布的《深圳市东部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着力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厂建设,将其打造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样板工程,力争年底完成所有前期工作。
督促有关单位加快新卫生厂、粪渣厂进场道路建设,确保“两厂”6月投产。
着力推进老虎坑垃圾焚烧厂二期和卫生填埋场二期、下坪卫生填埋场二期、白鸽湖垃圾焚烧厂二期、南山垃圾焚烧厂二期等扩建工程建设,确保按计划投入使用,将全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0%以上。
抓好坪山环境园建设,加快下坪场、城市废物处置中心、老虎坑环境园、龙岗环境园等餐厨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
(六)进一步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的规划建设。
一是联合市规土委、建设局促请市政府尽快审批通过《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专项规划(2010-2030)》及配套文件,完成规划环评,督促各区按辖区责任制建设受纳场;
二是编制《深圳市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规范》,指导各区开展受纳场建设工作;
三是完成塘朗山环境园规划,并争取划定控制线;
四是尽快完成龙华部九窝余泥渣土受纳场扩容工程及新屋围、下围岭受纳场建设前期各项工作,妥善解决好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力争今年底开工;
五是争取在5月底前建成水径余泥渣土受纳场。
(七)加快中小型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善中小型环卫基础设施。
各区要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完善提升工程,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对市政公厕、环卫工具房、果皮箱以及环卫应急设备等进行升级改造、增设购置和修缮维护;
二是规划建设公共厕所。
编制《深圳市公共厕所布局规划(2010—2020)》,建立以固定式公厕为主、活动式公厕为辅、沿街社会公厕对外开放的格局。
三、打造低碳环卫,逐步实施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着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八)积极开展垃圾减量和分类试点工作。
一是推动制定《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体系,完善垃圾分类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是编制垃圾分类手册,明确餐厨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具体分类细则,组织指导单位和市民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各区要制定垃圾分类收集计划和实施方案,选取若干学校、物业小区、机关等功能区进行试点,按照颁布的垃圾分类手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九)大力推进餐厨垃圾规范管理。
一是尽快制订《深圳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争取通过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餐厨废弃物试点城市评审工作;
二是尽快修订《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强化法律支撑;
三是借鉴苏州等城市做法,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运行机制,大力推动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工作;
四是推进餐厨垃圾分类、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并逐步扩大至农贸市场、绿化垃圾、家庭厨余垃圾等有机生物质垃圾。
编制《深圳市餐厨垃圾质量鉴定标准》,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餐厨垃圾清运费和处理费的政府补贴标准;
五是各区要开展餐厨垃圾管理专项执法行动,清查非法清运餐厨垃圾、非法炼制潲水油和饲养牲畜的窝点。
(十)继续推进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一是完善水径受纳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运营方案,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取建设、运营企业,全市推广资源化利用技术延长建筑垃圾受纳场使用寿命;
二是配合市住建局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优惠补贴和产品质量标准等政策,促进塘朗山受纳场、龙岗受纳场等运营企业健康发展。
四、实施环卫全覆盖全过程检查监管,规范作业服务市场秩序,着力提高环卫行业监管水平
(十一)建立健全全覆盖检查监管机制。
市环卫管理部门要强化全市环卫工作的牵头、统筹、协调、监督、检查、指导等宏观管理职能,各区要切实对辖区环境卫生管理负总责,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的基层监管力度。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鹏城环卫杯”竞赛。
购买环卫监理服务扩大日常监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覆盖度,实施更全面、更深入、更细致的检查评比,充分发挥竞赛评比的抓手作用,着力推进清扫保洁单价、机械化清扫率、道路洁净度等重点工作;
二是落实辖区环境卫生检查监管责任。
各区、街道和社区建立健全全覆盖、全天候、全方位的环卫检查监督机制,大运会结束前要每天进行专项巡查,形成检查情况和跟踪督办记录,全面掌控辖区整体卫生、夜间保洁、占道经营和余泥渣土污染控制、设施设备管理、公厕服务等状况,切实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环卫管理责任;
三是严格实施市政清扫和垃圾清运质量考核。
环卫业务发包方要按照合同条款和环卫管理标准,实行更细致更严格的作业过程和卫生质量监管考核,对作业不规范、质量不达标的扣分扣款,情形严重的予以淘汰;
四是进一步发挥数字化城管监督管理作用。
将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范围扩大至整个责任网格的角角落落,包括城中村、工业区、待建地、预留地等区域,采集问题涵盖花圃绿篱内藏匿的垃圾、地面污垢厚重、工地路口未硬底化、未设置冲水设施、屋顶雨篷积存垃圾、收集容器残破不洁、垃圾车污脏滴漏等。
(十二)加强环卫设施设备和垃圾收运管理。
一是加强公共厕所管理。
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草案)并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尽快出台实施,根据《深圳市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