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管理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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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管理系统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
2013年6月
第一章概述
1.依据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的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牢牢把握“四个只有”的工作要求,根据《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5号令)的规定,结合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对农资市场监管软件开发提出相关业务需求。
2.目标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农资市场监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经营商品和经营行为监管有机结合,实现可追溯管理,提高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规农资市场秩序。
3.任务
实现对农资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的查询和数量的统计功能;实现对农资商品经营信息和质量监测信息的全面掌握;实现对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和经营主体分布情况信息的全面掌握;实现对农资经营行为监管情况的全面掌握和实现农资市场监管的预警功能。
4.系统框架
本系统主要包括经营主体监管、市场追溯监管、经营商品监管、经营行为监管、外网数据审核和系统管理六大模块、十九个子模块,整体框架如下:
第二章功能介绍
本系统主要包括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信息、农资市场追溯管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外网农资数据审核等六大模块,以及农资经营主体信息、农资商品信息录入、农资商品信息查询、农资经营主体补录、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农资质量监测业务处理、农资质量监测信息查询、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录入、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信息查询、农资案件信息录入、农资案件信息查询、农资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统计表、外网商品信息审核、外网质量检测信息审核、用户管理、角色管理十九个子模块。
“农资市场监管信息系统”由省、市、县、所四级工商机关分级管理,分级录入,信息共享。
1.系统管理模块
本模块包含用户管理、角色管理两个子模块。
1.1系统管理用户管理子模块
系统管理模块是对于系统信息显示控制、用户操作员、职能划分等流程功能控制的模块。
通过本模块,系统自带的超级管理员,可以建立管理员、市场操作员等用户,可以给用户划分权限—分配角色,不同角色对应不同的功能模块。
通过以上功能权限,使得系统功能统筹兼顾,可追溯管理。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维护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和功能操作按钮三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其他功能,包括增加、修改、启用、删除和分配角色功能。
启用,是选择相应的用户,进行“启用”和“不启用”操作。
分配角色,是选择相应的权限模块角色。
2、增加用户,点击“增加”按钮,进入数据录入界面,如下图:
点击保存,分配角色。
(注意:
默认是“启用”状态,可进行修改为“不启用”状态。
其中“用户账号”是登陆页面输入的账号,“用户名”是账号登陆后,页面右上角欢迎信息显示的名称。
)
3.分配角色功能,点击“分配角色”,进入操作界面,
选择要给分配的角色,自动保存,分配好角色点击“关闭”。
4、登陆,用新建立的账户登陆,输入账号、密码,如下图:
登陆成功,进入系统的主界面。
如图:
1.2系统管理角色管理子模块
该模块是为角色提供增加、修改、删除功能模块的功能,同时分配权限。
用户可增加、修改、删除角色。
通过此功能实现模块、角色灵活兼顾,搭配更合理。
从而方便用户控制流程。
具体操作介绍
1、以编辑一个角色为例,点击“编辑角色”,填写修改信息,如图:
,为用户分配权限。
2、选中一条数据,在右侧导航中选择想要赋予的功能模块,如下图:
点击分配权限,保存成功。
1.3系统管理机构管理子模块
该模块为系统提供组织机构的管理功能,在原有机构的基础上进行下级机构的增加、删除和修改功能。
从而方便用户根据下级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管理维护。
具体操作介绍:
1、以增加一个省下级的组织机构为例,左则组织机构树选择“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右侧点击增加按钮,出现如下弹出框:
2、根据弹出框的提示,填写响应的机构代码、名称、简称和选择是否末节点。
末节点的含义为:
当新增加机构没有下级机构时为末节点,有下级机构时为非末节点。
点击保存按钮即增加下级机构成功。
3、上一步中我们增加了一个名叫“XXX市”的市局机构,我们左侧组织机构树选择该节点后,在右侧显示其详细信息,我们勾选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
如下图所示:
2.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信息模块
该模块包括农资经营主体信息、农资商品信息录入、农资商品信息查询三个子模块。
2.1农资经营主体信息子模块。
农资经营主体信息是指工商综合业务系统中已经存在的关于企业从设立之日起到目前为止所记录得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是工商系统在登记、监管等日常工作中积累形成的。
该子模块的功能就是通过与综合业务系统建立,直接从综合业务系统登记数据库中提取信息,不需要再录入数据,使得农资市场监管人员可以掌握农资业户的相关信息。
本模块中,各级工商机关只能查到本辖区围的农资业户信息。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数据。
查询界面如下:
点击左侧的“组织机构”可缩小或放大查询围。
2、输入查询条件后,点击上图的“查询”按钮,弹出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
3.选择一条记录,点击上图的“详细信息”按钮查询该条数的详细信息,如下图:
2.2农资商品信息录入子模块
为落实进销货台帐制度,根据将台帐建到网上的指导思想,本系统建立了完善的农资商品流通信息数据库,每个农资经营业户在系统中都有一条记录,这条记录包含其每个供货商的基本信息和每个供货商所提供的每个品牌农资商品的信息,这样就可以达到对任何一个生产厂家、任何一个供货商、任何一个品牌商品销售渠道和围的全面掌握,实现真正的可追溯化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农资商品信息录入表格中,经营单位的名称和注册号通过综合业务登记系统直接提取,不需要再重新录入;行业代码在国家工商总局统一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6项农资零售的代码;连锁性质包括“非连锁店”、“连锁企业总部”和“连锁店”三个选项,方便了连锁企业信息的统计;市场是指有明确开办或管理单位的市场,自发形成的无明确开办管理单位的市场不统计;农资商品种类主要是国家工商总局45号令确定的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其它大类,不再进行细分;商品信息按照录入的时间显示,最新录入的显示在最上面,录入的商品信息保存时间为2年。
2年后自动删除。
为减少工作量,农资商品的信息是按照品牌进行录入的,每个品牌农资需要录入商品种类、商品名称、商品商标和生产厂家,对规格型号不做要求,这样大大减少了录入工作量。
例如在省局任意查看某个农资店的信息。
具体操作介绍
1、首先进入“农资商品信息录入”模块的维护界面,在此界面显示本单位录入的所有的数据,在本界面可以输入简单条件进行查询并可点击“重置”来清除查询条件,其他功能还包括“增加”、“修改”和“删除”功能。
具体界面如下图:
上图中的“增加”功能和“修改”功能相似,下面以“修改”功能为例介绍。
2、选中一条记录,点击修改按钮,显示界面如下:
在该界面中,录入相关数据,其中红色带星号的项是必须录入的。
(输入注册号,点击“提取”可提取相关信息)该界面中,必须录入供货商信息并且保存后,再点击“经营商品信息”按钮,录入商品信息。
3、经营商品信息录入界面如下:
可“增加“和“修改”“供应商信息”、“经营商品信息”。
以增加一个经营商品对应的供货商信息为例。
4、
(1)点击增加“供应商信息”及对应“经营商品信息”的操作界面如下:
录入数据,点击新增“供应商信息”:
点击“保存”保存当前信息,或点击“下一个”保存当前信息继续添加。
(2)点击新增“经营商品信息”:
录入数据,点击“保存”保存当前信息,或点击“下一个”保存当前信息继续添加。
所有信息录入完成后,返回维护查询界面。
2.3农资商品信息查询子模块
农资商品信息查询是指对“农资商品信息录入”模块录入的农资商品进货信息按照特定的条件进行查询。
建立台账的目的就是实现历史数据的掌握,本模块就是要实现对任一生产厂家、任一品牌农资在特定区域销售网络的全面掌握,达到真正的可追溯监管。
本子模块按照农资商品信息录入表中的所有字段进行查询。
例如查询史丹利在威海的销售区域。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和查询结果两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选中记录,点击“详情信息”按钮,查看详细信息。
2、点击“详情信息”按钮后,详细信息页面如下:
详细信息分五部分,包括:
“经营单位信息”、“供货商信息”、“商品信息”、“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
3.农资市场追溯管理模块
该模块包括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二个子模块。
3.1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子模块。
本模块的目的是及时掌握本辖区以及下属辖区的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信息,其中包括经营区域追溯、供货关系部分,根据数据录入情况,对于经营主体分布情况进行追溯,根据供应关系追溯查看相关的对应关系。
做到有迹可循,全程监控商品追溯信息。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经营区域追溯查询界面,输入查询条件,查询数据。
追溯查询界面如下:
在绿色部分,显示经营主体非0地方,左键点击可显示该经营户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示:
2、点击“供货关系追溯”按钮并输入追溯条件后,点击上图的“追溯”按钮,弹出查询结果页面,如下图:
3.2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子模块
该模块包括农资经营主体及商品追溯和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两个子模块。
及时掌握本辖区以及下属辖区的农资经营主体分布、农资类别分布和商品分布情况,以及通过农资类型、商品商标和商品名称实现农资经营主体地区追溯和供货关系追溯。
具体操作介绍
1、首先进入“农资经营主体分布情况”模块界面,在此界面显示“经营主体分布”模块、“农资类别分布”模块、“商品品牌分布”模块。
具体界面如下图:
上图中的三个模块分别从经营主体、农资类别、商品品牌三个方向来统计分布情况。
2、任选三个模块中的一个“柱状图”显示数据界面如下:
如图为一级目录,点击柱状图进入二级页面。
并显示二级页面的统计数据。
同理查看三级页面对应的信息。
4.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信息模块
该模块包括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农资质量监测业务处理、农资质量监测信息查询三个子模块。
4.1农资质量监测信息录入子模块
本模块目的是将各级工商机关开展的定向监测和不定向监测的数据全部录入,所有的监测不合格信息实现全省信息共享,深化监测数据的应用,为农资市场监管服务。
监测数据由开展农资质量监测的工商机关根据检验报告录入,每一条数据必须有对应的检验报告。
“处理结果”是由具体负责查处的工商机关填写。
例如查看威海市工商局录入的质量监测信息。
具体操作介绍
1、进入该模块的维护查询界面,有查询条件、查询结果和功能操作按钮三部分,输入相关条件,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数据;其他功能,包括增加、修改、删除功能。
2、选中一条数据,点击修改按钮,进入修改界面,如下图:
3、在上图中,将数据录入完整,并且保存后,再点击“检验情况”按钮,录入相关数据,具体如下图:
(1)此模块包括三个信息页面,初检信息操作页面、复检信息操作页面、处理结果操作页面。
初检信息页面操作如下图:
可进行“保存”、“返回”操作。
可对检验结果进行“增加”、“修改”、“删除”操作。
以“增加”为例,
点击保存或关闭。
其他操作类似。
(2)复检信息操作与初检信息操作类似。
(3)处罚结果操作,如下图:
本单位监测的数据,如果处罚不在本单位,可以在下个模块进行分发处理,不需要填写“处罚结果”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