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号令).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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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号令).doc

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

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

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二O一三年八月十八日

前言

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大丰县农化二厂,始建于1988年,于1996年更名为江苏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国家重点农药生产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现有总资产5.58亿元,净资产2.35亿元,占地面积226082.6m2,具有年生产合成原药12700吨,加工、复配制剂20000吨的生产能力。

我公司先后研制出快杀灵(辛、氰乳油)、利虫净(吡虫啉)、灭螨净(克螨特)、丰山益收丰(灭线磷)、氟乐灵、丰山盖草灵(精喹禾灵)等6个江苏省名牌产品和5个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

原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是丰山集团的全资子公司,2012年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丰山集团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注销了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12年3月21日对丰山集团的注册地址进行了变更,现注册地址为:

大丰市王港闸南首,厂区总面积为146631m2。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抢抓市场机遇,经充分的市场调研,我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建设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为企业新增产值20000万元,利润总额3601.44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约3.53年(含建设期)。

我公司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涉及到氯、硫化氢、氯化氢、二氧化硫、丙酮、甲苯、乙醇、1,2-二氯乙烷、二甲胺溶液、氯甲酸乙酯、硫磺、硫化钠、二氯甲烷、盐酸、液碱、氯化亚砜、氨水等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有酰氯化、胺化、巯基化、氯化、酯化、合成、蒸(精)馏等生产工艺,在装置运行、物料存储等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腐蚀、灼(烫)伤等危险、有害因素。

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安监〔2013〕119号)的规定,建设项目:

产品乙醇水溶液(危险货物编号:

32061)、废硫磺(危险货物编号:

41501)属于危险化学品,须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我公司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属于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必须对该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第8条的要求进行安全条件论证,论证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产业政策和布局,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符合当地政府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建设项目的周边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是否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提供依据。

我公司在对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考察、调研及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编制了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目录

前言 3

1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及产业布局的符合性分析 1

1.1建设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1

1.2建设项目与当地政府产业布局的符合性分析 2

1.3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及产业布局符合性分析结论 3

2建设项目与当地政府区域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4

3建设项目选址的规范符合性分析 7

4建设项目周边安全条件及相互影响分析 11

4.1建设项目周边重要场所、区域及居民分布情况分析 11

4.2建设项目的设施分布和连续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分析 12

4.2.1建设项目的设施分布及总平面布置分析 12

4.2.2建设项目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12

4.2.3建设项目周边24小时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及居民生活情况 13

4.3建设项目与周边企业相互影响分析 14

4.3.1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分析 14

4.3.2周边环境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15

4.4针对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相互影响的安全防范措施 16

4.4.1从业人员管理 16

5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分析 26

5.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 26

5.1.1地质、地貌 26

5.1.2水文 26

5.1.3气候与气象 27

5.1.4台风 28

5.1.5雷电 28

5.1.6地震烈度 28

5.1.7社会环境 29

5.2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30

5.2.1雨水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30

5.2.2洪水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30

5.2.3地震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30

5.2.4雷击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30

5.2.5大风、台风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30

5.2.6高温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31

5.2.7低温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31

5.2.8其它自然因素对项目安全生产的影响分析 31

5.3针对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影响的防范措施 32

5.5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42

5.5.1建设项目三废处理情况 42

5.5.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43

5.5.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结论 43

6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分析 45

6.1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流程 45

6.2建设项目的主要装置(设备)、设施 51

6.3主要技术、工艺和装置、设施安全可靠性分析 56

7建设项目依托原有生产、储存条件的安全可靠性分析 58

8安全条件论证结论 61

54

1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及产业布局的符合性分析

1.1建设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国家和江苏省人民政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完善和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均先后制订了相关的产业政策,发布了产业结构指导目录,本节将依据《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21号,2013年2月16日)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对我公司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作符合性分析。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和《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均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组成。

不属于以上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鼓励类目录主要是指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提高环境保护水平、有利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利于提高产业集中度、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管理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

限制类目录主要是指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督促加快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凡列入限制类的,禁止投资技改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生产能力。

淘汰类目录主要是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按规定限期淘汰。

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对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我公司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产品和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1.2建设项目与当地政府产业布局的符合性分析

我公司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选址于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在原江苏丰山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

建设项目符合《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单独成片规划的要求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苏北地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122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政办发[2007]48号)关于新建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一律进化工集中区的要求。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深入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办发[2010]41号)文件规定,省级化工园区和经市政府批复的化工集中区,是今后化工产业改选提升的主要载体。

结合全市化工产业发展现状,按照从严控制、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分类指导的原则,重新调整优化化工产业布局,明确化工园区产业定位。

总体上,盐城市重点发展响水、滨海两个化工园区,对其他县(市、区)有化工生产企业的集中区要从严控制、提高标准、限制发展。

在盐办发[2010]41号文中,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为:

重点发展石油化工、新材料、海洋生物,不得新上其他化工项目。

对现有三家农药定点生产企业允许进行改造提升。

我公司是国家重点农药生产企业,也是盐办发[2010]41号文中规定的三家农药定点生产企业之一,本次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符合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的产业布局。

1.3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及产业布局符合性分析结论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我公司1000t/a烟嘧磺隆原药技改项目属于国家允许类的发展产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建设项目选址于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符合当地政府的产业布局。

2建设项目与当地政府区域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我公司选址于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是进入该园区较早的农药生产企业之一。

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属于盐城市人民政府规划的化工集中区,2007年取得《江苏省关于对江苏省大丰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南区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218号)意见。

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的总体规划为:

一、园区的性质和产业发展方向

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定位为:

以石油化工、海洋化工、海洋医药为主,并保留现有已进区的14家精细化工企业,规划保持现有规模不扩大,同时预留接纳部分盐城市化治办对大丰市化工企业的搬迁整治。

企业规模以中型企业为主,重点引进以下项目类型:

(1)以海洋生物、海洋医药和海产品加工等为主的化工企业。

(2)大型基础化工企业。

(3)无污染和轻度污染的化工企业。

禁止引进有放射性污染的项目、国家禁止的严重化学污染的项目、有重金属污染的项目,三废处理后达不到国家有关排放标准的项目。

二、园区的规划范围

江苏省大丰市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南区)规划范围33.78km2,从南至北分两期发展:

一期规划用地面积17.5km2。

南至横十八路,东至物流二大道,北至南港路、化工一路,西至城东路、落雁湖大道。

在二卯酉河以南,在已建工业用地以及近期工业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形成大型而独立的南部临港工业园区。

二期规划用地面积16.28k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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