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模板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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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模板Word文件下载.docx

阳澄湖、淀山湖(江苏辖区)水质进一步改善,达到相关规划目标。

到2019年,全市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4.13%和13.76%。

(各市(县)、区分年度流域重点断面达标率和断面达标年限见附表1和附表2、望虞河水质年均控制浓度值见附表3、总氮、总磷污染物分年度减排目标见附表4)。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破氮磷污染控制瓶颈

1、严格执行太湖流域氮磷控制制度

实施太湖流域总磷总氮总量控制方案。

根据《江苏省太湖流域“十三五”总氮总磷总量控制方案》的要求,制定年度控制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实现氮磷削减目标。

健全总磷、总氮监测体系,完善基础数据资料(市环保局牵头,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完善区域补偿制度。

根据《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增加区域水环境补偿断面,将总氮指标纳入补偿因子;

全面提高补偿标准,其中总磷指标的补偿标准提高至其他地区的2倍以上。

制定、实施《XX市阳澄湖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试行)》(市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参与)。

2、大力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明确并实施分年度压减过剩产能、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任务,重点降低环湖一级保护区(吴江、吴中、高新、相城)、望虞河沿线地区(张家港、常熟、相城)、省界区域(昆山、吴江、太仓)工业污染负荷。

到2018年底,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参与)。

全面开展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全面巩固太湖流域十小企业取缔工作成果。

逐一排查企业基本情况,推进重点企业环境综合效益评估,实施“一企一策”。

依法管理各类涉及氮磷污染物排放的化工项目,不得新改扩建染料工业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参与)。

明确化工、电镀、印染等重点行业淘汰关闭、搬迁入园、整治提升要求,坚决淘汰产值低、污染重、技术落后企业。

推进化工企业入园进区,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大幅度提高企业入园率,禁止限制类项目产能(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入园进区。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等参与)。

严控工业废水排放。

提升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处置能力,推进区域污水管网建设,提高集中区污水厂处理能力和水平。

在太湖流域涉水重点行业组织实施2008年以来国家新颁布的特别排放限值。

现有废水直排工业企业须通过接入污水处理厂或升级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实现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接管企业严格执行间接排放标准,不得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和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建立接管企业控制阀系统,提高加强接管企业自动化管理水平。

重点行业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化工、电镀、印染工业园区的重点企业污水实施“一企一管”,且全部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健全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及时处置工作。

昆山市要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收集、处理。

相城区、吴江区要加快区镇污水处理企业整合、提标,提高达标水平(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水务)局参与)。

加强污水排放口管理,一个园区(企业)原则上只能设置一个排污口(市水利(水务)局牵头)。

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制定一、二级保护区清洁生产企业清单和清洁化工工艺改造项目清单,2017年底前,企业清洁化改造全部完成。

2020年底前,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建成生态工业园区(市环保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参与)。

3、大幅削减农业面源污染负荷

优化畜禽养殖业布局。

在全面完成现有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的基础上,2017年起逐步将太湖一级保护区划为禁养区,完成禁养区外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的确定工作。

二级保护区及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全面规范二、三级保护区内所有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养殖行为,取缔所有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2017年底前,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的60%,完成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94%;

到2020年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配套设施建设的90%,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

加快规模以下养殖场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理体系建设,2020年底前,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不具备粪污直接还田利用的养殖场(户),全面建成畜禽粪污收运体系。

加强水禽养殖场整治,严禁在湖体、河道及岸边围网、围栏养殖。

积极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和畜牧业绿色发展,每年创建一批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市农委牵头)。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管控。

严格执行湖泊休渔制度,逐步增加休渔时间。

严厉打击破坏资源和生态的各种违法违规捕捞生产行为。

加大实施退渔还湖力度,优化养殖模式,规范投入品的使用,加强湖体鲢鳙鱼放流等以渔控藻措施。

严格控制围网养殖面积,东太湖围网养殖面积控制在4.5万亩以内,阳澄湖控制在1.6万亩。

推行水产生态养殖,推进标准化鱼池建设,严格执行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加强水产养殖废水集中排放控制(市农委、省太湖渔管办牵头)。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工程。

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重点推进菜园、茶园、果园化肥减施工程,对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绿肥种植予以适当补助。

因地制宜构建生态调蓄沟渠塘等生物、工程措施,对农田排水、地表径流实行收集、净化处理,增加还田利用。

太湖一级保护区,推行农田休耕、轮作,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打造成生态循环农业基地。

2017年起,在一级保护区试点开展生物农药推广价格补贴,到2020年一级保护区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大幅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产量占食用农产品产量比例达到50%。

到2020年,太湖一级保护区化肥施用总量、化学农药使用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20%,其他区域的化肥施用量较2015年削减5%,农药施用量确保实现零增长(市农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参与)。

4、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提升处理水平。

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设施配套和长效管理机制,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实际处理负荷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3年以上的不低于75%。

到2017年底,完成撤并乡镇集镇区污水处理全覆盖。

到2019年,XX市区、县级市污水处理率均分别达到95%、85%。

到2020年,全市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7.5万立方米/日以上。

在全流域率先实现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础上,逐步推进自然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7年,实现重点村、特色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对撤并乡镇、城乡结合部等,根据建设改造进度同步实施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经费保障,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90%以上,其他区域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80%以上(市水利(水务)局牵头)。

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管理。

推进雨污分流、老旧管网改造及排水达标区建设,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有效降低管网漏损。

到2020年,XX市区及县级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市新增污水管网长度1147公里(市水利(水务)局牵头)。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达到40%以上。

(市住建局牵头)。

深化生活垃圾处置。

配套完善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等生活垃圾处置收集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置系统,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全量焚烧。

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试点,提高垃圾分类收集水平。

加强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全面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实现各市(区)餐厨废弃物处理全覆盖(市容市政局牵头)。

强化黑臭水体治理。

到2020年底前,流域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市)实现永久性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全覆盖,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100%(市水利(水务)局牵头)。

(二)聚焦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

1、围绕氮磷短板实施精准治理

2017年6月底前,制定望虞河新一轮综合整治方案,突出河流治理的系统性、集成性和针对性。

构建“从源头到入湖口”的小流域综合治理体系,将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细化分解到年度,强化督查考核,切实做到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市太湖办牵头)。

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等水质良好的控制单元,采取水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水质不退化;

对水质为劣Ⅴ类、Ⅴ类或其他水质需要改善提高的控制单元,要采取综合措施大幅削减控制单元内氮磷污染物排放总量。

继续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水质异常波动调查处置机制以及信息共享机制。

(市环保局牵头)。

推进水功能区达标整治行动,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从严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加强排污口管理,明确氮磷等污染物纳污总量(市水利(水务)局牵头)。

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根据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办法,开展以水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为目标的分区、分级、分类、分期管理试点(市环保局牵头,市水利(水务)局、农委参与)。

执行更加严格的总磷总氮排放要求,2020年底前,尾水排入太湖水系的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二级保护区内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可以利用现有湖荡,采取稳定塘(氧化塘)、人工湿地等工程措施,确保氮磷等指标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一、二级保护区主要入湖河流两岸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

2017年上半年,编制完成实施计划,明确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清单及完成时限(市水利(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参与)。

实施省、市制定出台的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推进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2017-2018年开展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上岸处理试点工作,在全市推广实施。

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内河港口、码头具备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和含油污水接收能力,将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纳入城市生活污染治理体系。

2017年完成太湖流域现有400总吨以上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改造。

2017年开始,选择航运对水质达标和生态恢复影响严重的部分主要入湖河道试行禁航管理(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水利(水务)局、市容市政局、市环保局参与)。

2、突出河网管理构建健康水系

采取排污口封堵、防洪护岸改造、清淤疏浚、生态护坡、河道保洁等措施整体推进河道整治与管理。

主要入湖河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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