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14105830 上传时间:2022-10-18 格式:DOCX 页数:17 大小:29.9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7、大厦及网点门前公共部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严禁商业网点占用,严禁在商业网点屋面安装或摆放任何设施及物品。

8、网点内消防设施由业主负责维修维护,消防通道门为紧急情况疏散人员时使用,不得擅自封堵消防通道门,并严禁通过消防通道门及窗户进入大厦内。

9、在经营商业网点时,未经楼上业主同意,严禁任何人员上平台。

20、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共设施的完好。

1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商业网点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前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备案。

2、不得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严禁将商业网点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改为厨房、卫生间。

4、为保证大厦整体建筑风格,不得改变商业网点的外观结构,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改变外立面窗户、落地门的样式、材质及颜色,严禁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5、严禁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6、严禁在大厦内墙打孔、钻眼、接烟囱、安装空调外机等一切设施。

7、商业网点牌匾要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装,严禁超高、超宽设置。

8、如需在商业网点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须经市规划行政主

管部门批准。

9、严禁擅自改动或封闭商业网点的共用管线,否则日后由于维修而导致的拆装费用由业主自己承担。

10、如需拆改供暖管道、燃气管道等设施,须经供暖、燃气管理单位批准,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X、如需改动消防管道、智能化管线等设施,须请消防、智能化专业部门组织实施,并到物业服务中心备案。

12、商业网点室内装饰装修不得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13、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24、业主对商业网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业主对商业网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时,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16、因商业网点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房间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网点业主须负责修复和赔偿。

27、网点业主要对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18.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商业网点装饰装修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的,

精品文章

将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篇:

商业网点管理规定鞍钢嘉园商业网点物业管理规定

为加强鞍钢嘉园的物业管理,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业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园区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2、经营内容不允许产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噪音及污染。

2、经营项目不允许影响园区周围环境卫生及园区整体形象。

3、业主须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公共部位维修费(现行标准根据鞍政办发

[xx]56号文件规定,与住宅楼连体的私有商业网点按每平方米建筑而积每月1.00元标准交纳公共部位维修费)。

4、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租赁关系时,须事先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同时将租约复印件交物业公司存档备查,在租赁合同内明确谁负责交纳公共部位维修费,告知并要求承租人遵守本管理规定。

如承租人违反木管理规定,出租网点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5、转让房屋时,须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告知受让方与物业公司签订木管理规定,并提供相关资料。

6、房屋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为园区业主共同所有,需维修时,相邻商业网点关系人应当积极予以配合,因相邻商业网点关系人阻碍维修造成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网点业主或使用人因维修、更新和改造自用部位、自

用设施设备,造成相邻关系人的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予以修复或赔偿。

7、人为造成公共设施设备或其他业主设施设备损坏,由造成损坏责任人负责修复并赔偿经济损失。

8、园区及网点门前公共部位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严禁商业网点占用,严禁在商业网点屋面安装或摆放任何设施及物品。

9、网点内消防设施由业主负责维修维护,消防通道门为紧急情况疏散人员时使用,不得擅自封堵消防通道门,并严禁通过消防通道门及窗户进入园区内。

10、在经营商业网点时,未经楼上业主同意,严禁任何人员上平台。

11>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公共设施的完好。

22、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1、装修前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备案。

4、为保证园区整体建筑风格,不得改变商业网点的外观结构,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改变外立面窗户、落地门的样式、材质及颜色,严禁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6、严禁在园区内墙打孔、钻眼、接烟囱、安装空调外机等一切设施。

8、如需在商业网点外搭建建筑物、构筑物,须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0、如需拆改供暖管道、燃气管道等设施,须经供暖、燃气管理单位批准,并到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11>如需改动消防管道、智能化管线等设施,须请消防、智能化专业部门组织实施,并到物业服务公司备案。

22、商业网点室内装饰装修不得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14、业主对商业网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6、因商业网点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网点业主须负责修复和赔偿。

17、网点业主要对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及时清运。

18、物业公司有权对商业网点装饰装修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责令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改正的,将向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书

本人为商业网点的买受人。

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己详细阅读商业网点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商业网点业主及使用人遵守本管理规定。

三、木人同意承担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商业网点的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承诺人(签章):

年月日

第三篇。

小区商业网点物业管理规定小区商业网点物业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小区住户、客户的整体利益,充分发挥小区配套商业网点的作用,倡导文明经商,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特制订木规定,请共同遵守:

一、凡在小区内营业的商场、店铺必须依法经营,服从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

二、门面设计、招牌悬挂必须符合管理规定,并在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得影响楼宇整体形象和小区住户利益。

三、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共场所张贴广告、标语,乱竖指示牌、广告牌、条幅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各商业网点、娱乐场所铺门前实行三包(包清洁、包绿化、包秩序)门内达标、环境容貌整洁。

五、商场、店铺夜间值班人员必须报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并备案。

六、商场、店铺装修必须向管理处中请,批准后按有关规定施工。

七、商场、店铺内水电设施、公用设施等不得随意改动或挪用。

八、各商业网点、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

九、各经营单位应将本单位从业人员名单、身份证等资料送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严禁在小区内从事政府明令规定及不健康的经营活动、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篇:

商业服务网点回答:

商业服务网点的安全疏散距离应按规范第5.3.13条表5.3.13中“其他民用建筑”有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的规定执行。

2o上海市消防局关于《小型商业用房防火设计技术规定》

3.1商业服务网点不应设置在地下室。

3.2设置在首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3.2.1建筑面积不超过200m2,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2.2建筑而积超过200m2,应设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两个安全出口的间距不应小于5mo

3.2.3商业服务网点内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最远距离不应大于22m,当设置喷淋保护时,疏散距离可增加3m。

3.3设置为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商业服务网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可设一部楼梯间。

3.3.2当楼梯为敞开楼梯间时,室内从最远点算起(室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计算),到底层的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22m。

当设置了喷淋保护时,疏散距离可增加3mo

3.3.3当疏散距离超过上条规定时,楼梯应设置成封闭楼梯间或设置房间门与楼梯分隔开,且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3.3.4商业服务网点的建筑而积超过200m2的,底层应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楼梯间在底层距离直接对外出口不应超过25m。

3o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3.2设置在一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和商业并联店其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要求:

2、当建筑面积W200m2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2、当建筑面积〉200m2时,应设两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其

相邻二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3、室内最远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2.0m。

8.3.3设置在二层的商业服务网点当二层设有一个疏散楼梯,底层设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其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楼梯为敞开楼梯时,其二层商铺内最远一点(室内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水平投影长度计算)到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距离不应大于22.0m。

2.当楼梯为敞开楼梯间时,其二层商铺内最远一点到敞开楼梯间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0.0mo疏散距离超过上述规定的营业区域应设置隔墙和门与敞开楼梯间分隔开,且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房间门到敞开楼梯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3.0m

第五篇:

商业银行营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社交礼仪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