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担保业发展的瓶颈与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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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担保业发展的瓶颈与对策
信用担保业发展的瓶颈与对策
信用担保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从近几年的发展来看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扶持中小企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很好作用,但也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信用担保风险分析
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不论是政策性担保,还是商业性担保,在银行与融资者中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由于担保机构经营风险高,担保机构承担了银行或其他债权人不愿意或不能够承受的信用风险,与此同时,极大地增强了债务人的信用,降低了债权人的信用风险。
担保机构在经营和发展中面临的环境因素(风险)包括国家政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企业信用以及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和担保机构自身建设等。
目前有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相当多的企业,不重视真实信息披露的作用,而是提供虚假失真的信息。
表现在财务会计报告失真、经营状况、资产存量、知识产权虚假等,造成的危害远远超过一个企业的范围,首当其冲是信用担保机构(对有给上述的企业贷款担保)。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一方面是历史原因,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从计划经济转轨而来,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采取国家统一负责全国的人、财、物分配,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几乎为零。
在实行市场经济之前,诚实信用与市场机制的结合,关联不大,故无基础;另一方面是制造虚假信息的经营者苟且获利,又助长进一步制造虚假的动力。
结果就是信用资源衰竭,交易双方都不敢相信对方的信用。
而这种信用的严重缺陷导致对信用担保的需求,势必造成信用担保的风险与成本的增加。
对一个企业管理者的信用分析,主要应评审管理者的素质,包括知识文化层次、历史信用记录及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
近年来,我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失调状态,隐含着一种信用危机,造成这种状况的参与者也包含一些企业经营者。
如有的经营者甚至公开说:
从借钱的那一天起就没想过要还。
二是银行的垄断地位和我国法制的不健全造成了银行和担保地位的不平等,银行通过其格式化的保证合同否定了保证人选择一般保证方式的权利,使专业担保机构成为金融部门某些贷款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另一方面有了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银行放松了对贷款企业监控;还有是借款人任何形式的违约,保证人(担保机构)都要无条件的承担连带责任,所承担的金融风险,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甚至起诉后法律费用等。
三是专业信用担保机构是个高风险低收益的行业,风险与收益极度不对称。
四是担保机构自身管理不善也是信用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
(1)
保前调研。
对企业信用状况、项目评审把关不严;
(2)保证合同中对债务人的义务约束不力,给违约以可乘之机。
(3)保后跟踪。
对在保项目的监督检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风险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
这些都影响担保公司的经营和担保业可持续发展
二、担保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规避、防范风险机制
担保机构提供的是信用,经营的是风险,担保机构提供的贷款担保的风险必然大于银行贷款风险,一旦担保机构破产,引发的社会信用危机将是严重的。
因此,必须加强信用担保机构自身建设,建立防范、化解和规避担保风险的机制。
(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
1.担保机构在完善业务评审等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还必须建立起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
建立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以及时预测、评估和管理各种风险,提高自身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健全债务追偿制度,加大追索权的力度,将可能发生代偿的损失降至最低。
2.担保行业要实行准入机制和规范担保机构的基本操作流程,在规范的基础上求创新、求发展。
目前全国的担保体系已初具规模,规范担保机构的业务操作已具基本条件,为保证担保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应实行担保行业准入机制和加强自律管理。
3.积极探索有效的担保项目风险全程管理模式,狠抓规范运作。
首先,评审企业及经营者的信用状况。
其次,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各种工作责任制度,审、担分离,公开办事秩序,提高透明度。
第三,建立全程信用管理,全面控制担保过程中每一个关键业务环节。
尤其重视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对客户的资信调查,即“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
同时,应加强对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管理,即“事后控制”。
第四,担保对象上要明确扶持重点,体现“择优扶强”。
第五,廉洁运作,杜绝“人情担保”,不给投机者、骗钱者以可乘之机。
(二)完善用人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保证担保机构有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信用担保是市场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的产物,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
在日常的担保业务活动中,需要运用经济、法律、金融、财务、技术、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有对人、对企业、对市场敏锐的观察力和分析力。
因此,它对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准的要求是比较高的,而这些高素质的人才,大多都需要通过市场的途径才能获得。
因此,要完善用人机制,坚持“广纳人才,任人唯贤”,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充实担保实力,不断提高担保机构的整体业务水平,促进担保事业的良性发展。
同时,担保机构无论是法人制还是事业法人制,都应该有适应这一行业的分配、劳动报酬机制,遵循风险与收入成正比的原则,要有创新机制。
探索经营者集体持股,让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参与分配,把企业经营者及工作骨干的贡献、风险与分配联系在一起,以激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规避和防范信用风险
信用担保风险的规避和防范是两个不同含义的概念,风险的规避包含风险的回避和减少风险产生的可能性,风险的防范是在不能彻底规避风险的情况下,采用分散转移和补偿风险的方法,使风险损失降至最小。
1.信用风险的规避。
是指在作出担保决策时,根据被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及其它原因,主动放弃风险较大的担保项目。
回避风险是一种彻底处置和终止风险损失的方法。
担保机构由于开展业务的需要,不可能全部以回避的方法来规避信用风险,那么怎样把风险减至最小呢?
(1)建立一套科学、灵活、完整的担保评审体系,特别是要加强对项目的初审。
包括对评审的明细化、程序化,注重对担保企业动态和静态财务指标综合审查力度,重视企业的现金流量——准确核定企业的偿债能力,担保抵(质)押物的创新(如对高科技型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时,可考虑接受专利权、定货单等的抵〈质〉押)等。
(2)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机制。
担保机构建立自我约束和控制机制是为了保证其内部按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经营目标,对各个部门、人员及业务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和制约,以减少和控制潜在的风险。
(3)加强后期管理,尽可能避免信用风险的产生。
一方面要加强对贷款人日常经营活动、借款使用情况、抵押物情况的检查,防微杜渐;另一方面协助债务人解决经营中的一些问题,可以融洽担保机构和企业的关系,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
2.信用风险的防范。
是信用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防范措施一般包括信用风险的分散、转移和补偿机制等。
(1)信用风险的分散。
就是指担保金额按投向、投量、期限分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优化组合,以达到在最小风险下求得最大收益的目的。
如要求担保机构在经营中把担保额分散于多个行业,每一笔业务额度要适当,期限搭配要合理,并争取在担保方式上有所创新。
(2)风险的转移。
首先,向债务人转移信用风险,主要方式为抵押反担保和质押反担保,一旦信用风险发生可以通过处置抵(质)押物优先受偿。
对于民营企业,个人财产抵押反担保也是一种比较好的风险转移方式。
如在设定严格反担保措施时,可考虑采取被担保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总赔偿协议,被担保企业提供资产、设备抵押外,要求被担保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股东、甚至配偶、亲友等提供个人财产抵押。
其实有些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企业资产与经营者个人资产关联性很强。
当然这个问题的处理要建立在经营者个人的意愿基础上,经营者个人对自己经营的企业有信心,敢于承担连带责任,有压力,也是第三人反担保的一种形式。
这种形式对经营者的个人信用提升与制约,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其次,向信用反担保人转移风险。
在保证合同中设置反担保人,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保证人代其偿还后,保证人向信用反担保方追偿。
但对于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或家族企业要慎用,最好不采用信用反担保。
第三,向保险人转移风险。
一是对所作出的担保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投保,信用风险发生时,由保险人给予一定补偿;二是要求债务人对其抵押财产进行保险,且在担保保证期间,保险的受益人为保证人。
第四,向债权人(银行)转移部分风险。
方法是实行比例担保,即担保机构只担保债权的一定比例,这样一方面债务人无法偿债时,可以减少一些损失;另一方面债权(银行)自身也承受一定比例的信用风险,可促使债权人加强对债务人的管理和监督,有助于减少信用风险的发生。
(3)信用风险的补偿有内部补偿和外部补偿两种方式。
内部补偿包括:
第一,担保赔偿(责任)准备金。
从担保公司业务看,担保费收入是按期收取的,那么,发生的担保赔偿支出也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和收入与支出配比原则,均匀地分摊到担保责任的各期成本费用中。
担保赔偿准备金是从成本中提取的,准备在发生担保赔偿时用于支付的准备金。
第二,担保风险准备金。
按财政部发布《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按不超过当年年未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
第三,应当建立追债权损失准备金。
担保公司进行代位赔偿后,按法律规定,对被担保企业的担保额即形成了追偿的权利,追偿到的款项即是追偿款收入。
但也有很多追偿权无法追回多少资产或款项,便形成损失,所以担保公司应建立“追偿权损失准备金”帐户,作为追偿资产的备抵项目。
如日本信用担保协会按照求偿权预期损失额,通常考虑按三年核销,并预提求偿权损失准备金备抵。
据有关资料表明,1993年财政年度,东京信用保证协会提取求偿权损失准备金2.4亿美元,相当于同期求偿权余额的53.5%。
第四,担保机构自身的资本、利润等形式的资金来承担发生损失的一种处理风险的方式。
由于贷款担保是一项高风险的业务,单靠担保机构自身资产及各项计提是很难对全部风险进行补偿的,因而,有必要建立担保代偿损失的外部(政府)补偿机制。
三、政府应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建立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促进担保机构可持续发展
(一)政府应着力为担保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加快中小企业信贷和贷款担保的立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的前提。
随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和担保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专业性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要加紧研究解决,尽快制定中小企业信贷和贷款担保的法律法规,使专业担保业务运作有法可依。
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社会信用环境,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制度。
市场经济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契约经济,是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信用基础。
可近年来,突出表现在经济活动中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观念淡薄,从“三角债”现象到现在的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骗贷骗保现象的大量出现和蔓延,不讲信用、无视信用、破坏信用的现象比比皆是,加大了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更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
因此加快全社会信用建设,建立和完善我国的信用体系刻不容缓。
(1)切实加强信用管理的法治力度。
建设社会信用环境,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信用的法律、法规,支持金融部门、担保机构联合对故意逃废债务的行为实施制裁,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提高失信者成本,让失信者得不偿失,不敢冒失信的风险;
(2)打击虚假信用,强化社会监督。
加大对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企业的处罚力度,防止企业编制虚假财务报表骗取信用。
加强社会舆论宣传、监督,通过合法有效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守信和不守信企业及个人;
(3)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网络,加强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作,制定有关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立社会信用调查评估中介机构,对用户有偿提供客观公正的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法人代表及个人资信评级和信用记录等信用信息,实现整个信用资源的信息共享;
(4)建设信用文化,增强中小企业的诚信意识,要在全社会培育守信的信用文化氛围。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