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初级中学教学质量检测评价及奖惩方案(试行)(2014年)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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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分类(见“学校分类”)排名;

分校、分教育管理中心进行评比。

每学年末,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一次全县初级中学质量检测(初三及初二生物、地理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为依据,不另行组织质量检测)。

县教育局以统一组织的质量检测数据为依据,按规定计算各年级综合得分,再按初一、初二、初三各年级综合得分2:

3:

5的比例计算学校总得分,对学校进行排名。

对各教育管理中心以其所管辖公办初中学校总得分的平均分进行评比。

年级综合得分=(平均合格率×

50+全科平均分×

30%+平均优秀率×

20)

以上各项计算均以基础教育股核定的各校定案数为基准)。

定案数=初一建卡数-正常减少人数(有手续的转学、休学等)+正常增加人数(转入、复学等)。

初一、初二各类学校均按定案人数的100%计算。

初三八科(含体育),A类学校按定案数100%计算,B类、C类学校专报县内职业学校技能班人数达到定案人数的30%(浯溪一中、浯溪二中、浯溪三中专报县内职业学校技能班人数达到定案人数的20%),按定案数的70%计算学校得分;

低于上述要求的学校,按实际参加普高和对口升学考试人数计算。

平均合格率、平均优秀率计算方法以市计算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相关数据所采用的方式为标准。

(三)、学校分类

分类 

学校名称

A

祁阳二中初中部 祁阳四中初中部 祁阳七中

陶铸中学初中部 哈弗中学 (5所)

B

浯溪一中   浯溪二中  浯溪三中观音滩镇中学

茅竹镇中学大忠桥镇一中三口塘镇中学八宝镇中学 

肖家村镇中学白水镇中学黄泥塘镇一中 进宝塘镇中学 

潘市镇一中梅溪镇中学羊角塘镇一中七里桥镇中学 

下马渡镇中学大村甸镇中学 黎家坪镇一中 黎家坪镇二中 

云龙学校文富市镇中学 文明铺镇中学龚家坪镇一中 

金洞林场中学宏文学校(26所)

C

大忠桥镇二中 大忠桥镇三中 黄泥塘镇二中

潘市镇二中 羊角塘镇二中 龚家坪镇二中

龚家坪镇云排岭学校永红中学 小金洞中学(9所)

(四)、奖励办法

1、集体奖

(1)名次奖:

以学校为单位,按学年全县统考最后得分进行排名,各类学校按所数的40%(四舍五入)取奖。

第一名奖励4000元,每下降一个名次以400元递减。

各镇乡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取前10名,第一名奖励3000元,每下降一个名次,以300元递减。

得分相同的按平均合格率确定名次,平均合格率相同的,按科平成绩确定名次,科平成绩相同的,按平均优秀率确定名次,所有分值相同的,取并列名次,下一名往后推。

名次奖分办法:

同类获奖学校中,取得第一名的学校校长、业务副校长、教导主任在当年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以及近三年内职称评定中,分别加3分、2分、2分,每下降一个名次以0.2分递减。

教育管理中心主任、业务副主任奖分减半。

(2)提高奖:

不分类别,将全县所有参考学校当年在全县统考中的排名和上年学校在全县统考中的排名相比,按进步多少取前10名。

第一名奖3000元,每降一名以300元递减。

各镇乡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按辖区内所有公办学校当年在全县统考中的排名和上年学校在全县统考中的排名相比,按进步多少取前5名。

第一名奖2000元,每降一名以200元递减。

相关管理人员奖分同名次奖。

2、个人奖

县教育局按各校在当年统考中的总得分,将奖励名额分配到各获奖学校,获奖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订具体考核方案,评出优秀班主任及优秀科任教师,将获奖名单上报县教育局。

具体奖励方法为:

第一,班主任奖。

同类获奖学校中,按获奖名次及班额数推荐规定数量的班主任为当年县统考优秀班主任。

第一名的学校名额为班数的40%,每下降一个名次以3个百分点递减,所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不足1的收为1。

第二,科任教师奖。

第一至第三名的学校按该科科任教师总数的30%取奖,第四至第六名的按该科科任教师总数20%取奖,第七名及以后按该科科任教师总数的10%取奖,所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不足1的收为1。

对未达到同类学校县平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不能评奖。

县抽统考优秀班主任奖现金300元/人、优秀科任教师奖现金200元/人,颁发荣誉证书。

在当年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以及近三年内职称评定中优秀班主任加3分,优秀科任教师加2分。

优秀班主任和优秀科任教师只能评选其中一项,不能重复推荐。

奖励获提高奖前10名学校的优秀班主任及科任教师。

奖金及奖分同个人奖中的名次奖,奖励名额按个人奖中的名次奖减。

名次奖与提高奖不能重复评奖。

以上所有获奖加分,在当年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近三年的职称评定中有效。

职称评定时,取最高一次记分,每多一次另加0.2分。

3、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目标奖

(1)总目标

2015年全县平均合格率初三进入全市前二名、初二进入全市前三名。

(2)目标分解

分类

2015年合格率基本目标

陶铸中学初中部哈弗中学 

不低于95%

浯溪一中  浯溪二中  浯溪三中观音滩镇中学

茅竹镇中学大忠桥镇一中三口塘镇中学八宝镇中学 

肖家村镇中学白水镇中学黄泥塘镇一中 进宝塘镇中学 

潘市镇一中梅溪镇中学羊角塘镇一中七里桥镇中学 

下马渡镇中学大村甸镇中学 黎家坪镇一中黎家坪镇二中 

云龙学校文富市镇中学 文明铺镇中学龚家坪镇一中 

金洞林场中学宏文学校

不低于

80%

大忠桥镇二中 大忠桥镇三中 黄泥塘镇二中

潘市镇二中 羊角塘镇二中 龚家坪镇二中

龚家坪镇云排岭学校 永红中学 小金洞中学

不低于65%

(3)奖励办法。

学校完成了该类平均合格率基本目标,初三按该校初三年级定案人数奖励15元/生到校,初二按该校初二年级定案人数奖励5元/生到校。

4、其他奖项

(1)在当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得分(平均合格率×

40%+平均优秀率×

60%)居全县同类学校前40%(四舍五入)名次的,奖励第一名学校2000元教研经费,每下降一个名次以200元递减。

若该校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平均合格率未达到同类学校合格率基本目标的,则不能奖励。

(2)学校德育教育、国学经典进校园、理化生实验教学、阳光体育等工作常抓不懈,学校优质生源逐年增加的,县教育局就相关股室提供的依据、视情况对成绩特别优秀的学校和个人授予特别奖。

(3)督导责任奖。

按督导责任区辖区内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及高中学校初中部)总得分的提高多少进行排名,取前三名,分别给予800、600、400元的奖励;

按督导责任区辖区内所有学校(含民办学校及高中学校初中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综合得分(平均合格率×

60%)提高多少进行排名,取前三名,分别给予800、600、400元的奖励。

5、总奖金

县教育局设总奖金50万元。

如超出50万元,按比例折减发放。

6、学校奖金及获奖名额分配

学校总奖金中的20%为学校管理奖,由相关领导享有;

80%为教学奖,由学校自行制定的方案,发放至个人或教研组。

各学校在推荐优秀班主任、优秀科任教师时,应制定方案按2:

3:

5的比例分配至初一、二、三年级。

分配系数太小不能拆分的,应优先考虑初三年级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五)、一票否决项目

学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票否决其以上所有奖项,并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1、不按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以教育局平时督查结果为依据);

2、学校中考全县前100名学生县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率低于85%,或前500名学生县内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率低于90%;

3、不按规定组考,考纪考风差;

4、学校综合排名及提高名次均居全县后三名;

5、学校在上报数据和名册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6、学校分重点班或擅自分实验班的(2015年分重点班或擅自分实验班奖金及奖分减半,2016年及以后分重点班或擅自分实验班的一票否决);

7、有其它严重问题的。

四、相关部门职责及处理办法

(一)教育管理中心职责

1、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加强宣传,完成和超额完成县职业中专等各项招生指标,严禁买卖生源,严控优质生源外流。

2、教育管理中心要深入学校,指导和督促学校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出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评价机制。

3、教育管理中心对辖区内初级中学毕业学业考试未达到2015年合格率基本目标的学校相关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县教育局。

4、严格执行祁阳县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组考工作方案。

(二)、督学责任区职责

1、为本片区学校质量的提升出谋划策。

2、督促各项常规教学的落实。

(三)责任处理办法

教育管理中心主任是本镇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学校校长是本校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

对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平均合格率低于基本目标10个百分点且进步不大的学校,县教育局对教管中心主任进行约谈,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对2015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平均合格率低于基本目标15个百分点且进步不大的学校,县教育局对教管中心主任进行诫勉谈话直至黄牌警告,对校长进行黄牌警告直至免职。

五、附则

1、县教育局有权根据当年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实际情况对奖罚办法进行调整。

2、本方案与其他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本方案解释权归县教育局。

祁阳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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