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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程

在我国,“课程”一词始见于唐宋时期。

唐代孔颖达在《五经正义》里注释《诗经?

小雅》时说:

“教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依法制。

”此处“课程”的意思即以一定程序来授事。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书?

论学》中也多次使用“课程”一词,如“宽著期限,紧著课程”,又说“小立课程,大做工夫”。

这里的“课程”已有课业、进程的意思。

在国外,“课程”一词是从拉丁语“currere”一词派生出来的,意为“跑马道”,指赛马场上的跑道,后转义为“学习过程”。

1861年,英国教育家斯宾塞在他的《教育论》中“什么知识最有价值”一文中最早使用“课程”一词,他把教育内容的系统组织统称为“课程”。

课,指课业,即教育内容;

程,指程度、进程。

课程,就是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和安排。

当前,国内对课程普遍认同的定义为:

课程是为了实现学校教育目标而规定的教育内容的总和。

  

(二)小学语文课程的结构

小学语文课程的结构由三大部分组成。

一是学校的课程表内开设的语文学科的各项课程,它包含了“识字与写字、阅读、写话与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等;

二是学校计划并实施的课外活动,如结合语文课的学习,可以“组织参观访问、办报、演课本剧、开故事会等活动”,还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组织朗读、书法等课外兴趣小组”等;

三是学校中的隐性课程,如优美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校规校风以及融洽的人际关系等对学生的影响。

我们在学习中侧重第一部分的内容。

  (三)语文的含义

“语文”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何谓语文?

对这一概念的含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的理解为“语言文字”,有的理解为“语言文章”,还有的理解为“语言文学”甚至“语言文化”,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表面上看,这种种解释在“语言”这一点上是有着共识的,其分歧主要在对“文”的理解上,似乎只是一字之差,但实际上与语文的本质相去甚远。

要正确理解这一概念,得追溯“语文”始用之时。

这一名称最早见于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教育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的中小学课本。

对此,曾经主持过这项工作的语文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有过几次权威性的阐释。

他在1962年的一次讲话中明确指出:

“什么叫语文?

平常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到纸面上叫书面语言。

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

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

”简明扼要地揭示了“语文”的本质涵义。

语文=口头语言+书面语言=语言(广义)。

语文课应当是广义的语言课。

  二、小学语文的课程性质

课程的性质是某课程区别于其他课程的本质属性。

只有正确地认识课程的性质,才能在教学中正确地把握方向,落实课程的教学任务,采用相应的教学方法。

因此,正确地认识语文课程的性质是语文教学的首要问题。

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是工具性和人文性。

  1.工具性

  

(1)语文是彼此交际和交流思想的工具。

列宁说: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斯大林说:

“语言是工具、武器,人们利用它来互相交际、交流思想,达到互相了解。

”如前所述,语文学科是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统而言之的广义的语言学科。

从这个意义上说,语文就是语言。

学生学习语文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语言。

  

(2)语文是进行思维和开发智力的工具。

思维主要依凭语言进行。

当然,也有形象思维,但不占主要地位。

思维力是智力的核心,智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思维力的强弱,思维的发展势必会促进智力的开发。

而思维的发展又必须借助语言的训练。

正如爱因斯坦所言:

“一个人的智力发展和他形成概念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语言的。

”在学校语文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有效的语言训练,也就是进行思维训练,其结果必然促进学生智力的开发。

因此,教学语文,就是帮助学生通过语言学习掌握进行思维和开发智力的工具。

  (3)语文是传递文化的工具。

  (4)语文是学习知识和增长才干的工具。

语文是学习其他学科的基础和前提。

各门课程的学习,都要以祖国的语言文字为媒介,通过听说读写开展教学活动。

如果学生缺乏识字、释词、阅读、概括等能力,就不能很好地理解自然及其它课本中的知识。

(例:

对“增加了、增加到”的理解)因此,语文是学习其他学科的基础和前提。

如果说中小学开设的各门课程都是基础课程的话,那么,语文课程便是基础的基础。

学生学习语文,不仅可以增强听说读写能力,而且可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长才干。

  2.人文性

语文是工具,不过它和锄头、刨子等其他工具又有不同,它是人们表情达意的工具。

既然是表情达意,那么,语文一经人们掌握和运用,也就很自然地产生思想和情感。

同一语言可以表达不同的思想感情,同一思想感情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来表达。

人文:

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

语文的人文性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语文教材中蕴育着丰富的人文精神,它囊括了中华五千年光辉灿烂的精神文明和世界各国的先进文化,包含着主体意识、创造思想、责任感、独立人格、权力意识和审美精神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二是指语文教学过程中充满着浓郁的人文情怀,它主要体现在师生之间和谐融洽的关系之中。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始终做到“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服务人、发展人,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关爱生命,健全人格。

人文内涵对学生精神领域的影响是深广的,同时又是潜移默化的。

学习语言的过程也是人的生命、心灵、精神律动的过程,是人实现自我成长的过程,是激发人创造力与生命力的过程。

语文教育绝不仅是概念的分析、概括,也不仅是工具的掌握,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的熏陶和人格的养成,所以说其人文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3、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需特别强调的是语文的工具性和人文性不是相互对立的,也不是“工具”与“人文”的简单相加,而是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的。

工具是就其形式而言,人文是就其内容而言;

工具性是躯壳,人文性是灵魂。

没有语言这个工具,人文内涵无以依托;

舍弃人文,语言也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语文应是这样的一门课程:

发展语言,发展思维,传承文化,培养人格,促进人的社会化,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

第二章我国小学语文课程设置的历史

综观我国语文课程设置,可谓源远流长。

我们大致可以将之分为三个时期:

  一、清末民初语文课程设置

我国古代没有专门的语文课程。

但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先秦时期,开始教学“六艺”――礼、乐、书、数、射、御。

其中的“书”大体相当于现代的语文课程。

两汉以后,教学就是诵习儒家经典《四书》《五经》。

当然,其中有识字、写字、阅读、作文等教育因素。

可见,在漫长的古代,语文与经学、史学、伦理学融为一体,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语文课程。

鸦片战争以后,我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当时的资产阶级改良派主张向西方学习,提出“废科举、兴学校”的口号,提倡“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1901年清政府明令各地兴办学堂,次年颁布《钦定学堂章程》规定:

蒙学、小学、中学均设“读经”科,此外,蒙学再设“字课”和“习字”课,初等小学再设并行的“习字”“作文”课,高等小学再设“习字”、“作文”、“读古文词”课;

中学再设“词章”课。

这里的“读经”“习字”“作文”“读古诗词”“词章”,大体也相当于我们现在的语文课程,以分科形式存在的语文课程初见端倪。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个章程公布后未能在全国实际推行。

1903年,清政府颁布《奏定学堂章程》,该章程在课程设置上规定:

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和中学均设“读经讲经”外,初等小学另设“中国文字”(教学内容包括识字、读文、作文),高等小学和中学另设“中国文学”(教学内容包括读文、作文、习字、习官话)。

该章程将识字、写字、读书、作文、说话等科目合为一科,语文课程独立设科。

1907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不再设置“读经”课程,而设置“国文”课程,这标志着学科意义上的语文教学开始进入学校课程。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制订的《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中规定,废止读经,将清末以来的“中国文字”和“中国文学”改称为“国文”科,并将该科分为读法、作法、书法、语法(练习语言)四项。

这一时期,语文与经学、史学、伦理学分离,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在中小学开设,尽管人们对它的认识还未深入到学科领域内部,但使语文在中小学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位置,为以后的语文课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五四”运动后语文课程设置

1919年的“五四”运动中的新文化运动提倡白话文与新文学,反对文言文与旧文学,并倡导把国语作为全国统一使用的共同语言,这对当时的语文教育和语文课程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全国文化教育界的一致呼吁下,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通令全国,将国民学校一二年级的国文改为语体文,并规定至1922年止,此前编写的文言文教科书一律废止,改为语体文。

中学各科教科书,也逐渐用语体文改编,实现“言文一致”,“国语”科诞生。

这是“国文”设科以来又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胡适评价说,这一道命令,“把中国教育的革新,至少提早了二十年。

1922年,北洋政府颁发了《学校系统改革案》,即新学制。

配合新学制,于1923年颁布了我国小学及初级中学的《国语课程纲要》,第一次较为完整地以教育法则形式确定了语文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任务、教材体系、教学原则、教学内容及阶段教学要求,使国语课程趋于成熟,对以后的语文课程设置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此后,国民党政府虽又几度颁布和修订课程标准,但在内容和框架上没有质的变化。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共产党领导的中央苏区、边区和解放区的国语教育卓有成效。

当时的课程设置及目的,均紧密结合当时的国内战争与抗日战争的需要。

各解放区的小学国语课程,都以学习文化为中心,强调国语教学为解放战争和土地改革运动服务,将“政治”、“常识”与国语融合,体现了课程的综合性。

在战争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老区的中等学校实际上就是各种干部学校和职业学校,不另设普通中学。

课程设置比较精简集中,干部学校设有政治、军事、文化、劳动等课,文化课中语文课是必修课。

职业中学为青年的义务教育,设有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生产技术和文字科四门课,文字课主要就是语文课。

这一时期,国语学科应运而生,语文教学走上了以口语型书面言语为重点的道路,课程标准也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具有汉语特色的语文课程理论体系的建立。

  三、新中国成立后语文课程设置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旧有学校的教育制度、课程设置和教材教法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编审局在编辑全国通用的语文教材时指出:

“说出来的是语言,写出来的是文章,文章依据语言,‘语’和‘文’是分不开的。

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话、说话、阅读、写作四项。

这套课本不用‘国文’或‘国语’的旧名称,改称‘语文课本’。

”显然,“语文”这一课程名称避免了过去“国语”只指口头语言,“国文”只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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