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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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1.1工作目的

为确保小寨水厂2标段项目部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有效预防、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灾害事故,提高本项目快速应急反应的能力,减轻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贵阳市在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规定》

《中铁港航局三公司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三公司安质[2011]47号)

《中铁港航局集团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响应预案》(中铁五安[2011]515号)

《中铁港航局三公司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响应预案》(三公司安质[2011]38号)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小寨水厂2标段项目建设项目的施工、驻地内部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灾难救援。

1.3.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居地为主。

各施工队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及时负责的做好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1.3.3各施工队要明确应急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到资源共享,互通有无,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

1.3.4各施工队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编制本施工队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专项预案)。

1.4应急预案体系

经理部安全事故灾难应急体系为二级,分别为项目部、施工队。

1.5工作原则

本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本项目财产安全作为事故应急处理的第一要务,保障事故(事件)后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对本项目造成的损失,快速恢复正常施工生产。

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项目部按照本预案及相关文件规定,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施工队所属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的应急处置。

1.5.2按照国家对中央企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地方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处置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的主体,项目部、各施工队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有组织地参与事故的处置活动,采取有力措施,将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1.5.3安全生产事故或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发生后,项目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最短时间内逐级报告至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准确传递安全生产和突发灾害事故(事件)的信息。

1.6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

(一)人身伤亡事故;

(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三)急性中毒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

(五)食物中毒事故;

(六)传染病流行事故;

(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八)重大火灾事故;

(九)洪灾、地质灾害事故;

(十)其它重大事故。

1.7重、特大事故(事件)的界定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集体急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和其他中毒,一次超过10人以上的事故。

1.7.2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以上事故等级依照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1.7.3其它重大事故,系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实体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章组织机构

2.1项目部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项目部的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领导工作。

组长:

陈祥坤

副组长:

罗云水、周新贵、张明

组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组成,具体为:

综合部门:

时迪凯

工程部门:

杨俊

安质部门:

杨海东

物机部门:

曹伟忠、尹俊峰

财务部门:

文旺

施工现场负责人:

陈兵、郝军、张海华、赵维健

抢险人员:

由各施工队抽调人员组成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根据国家、行业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阶段性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重点工作。

2.2.2审定各施工队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相关工作规划。

2.2.3确定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指挥在建工程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行动。

2.2.4及时向水务公司和总监办报告安全事故灾难的信息和事故处置情况。

2.2.5审定应急经费预算。

2.2.6其它相关重大事宜。

2.3应急办公室职责

项目部应急领导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理部安全环保部。

安质部负责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2.3.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3.2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指令。

2.3.3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项目部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3.4组织协调各施工队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培训。

2.3.5编制年度应急工作经费预算。

2.4责权

2.4.1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交底、培训、演练和应急储备,负责启动、实施以及调动所需人员、物料等资源的供给。

2.4.2副组长,具体负责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后的应急预案的全面实施。

2.4.3综合办公室部门:

负责信息收集以及内外部(外部:

当地政府、医疗救护部门的紧急联系电话)、上下级的联络汇报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等相关部门报告;同时按照领导的决策和安排进行上传下达;做好急救工作中车辆、物料、人员等的调遣工作;在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期间,各部门的工作协调、上传下达有关信息和指令;统一对外报导口径,防止出现不真实报导;最大限度的控制媒体,降低负面影响。

2.4.4工程部门:

负责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培训;负责应急救援期间抢险方案的制定和风险再评价。

2.4.5安质部门:

负责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参与应急救援期间抢险方案的制定和风险再评价。

2.4.6物机部门:

负责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所需机电设备、物资、材料的配备。

,现场的保护和秩序的维持等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4.8财务部门:

负责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期间所需资金的筹备、使用和管理工作。

2.4.9施工现场负责人:

做好相关人员对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并协助应急小组成员进行急救。

抢险人员:

在接到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消息后,立即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的抢险(救)工作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章预防机制

3.1预防

3.1.1各施工队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的观念,作好日常的预防工作,开展对重点隐患区域及危险源的检查,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

3.1.2各施工队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调研,提出杜绝人身伤亡和突发事件发生的改进建议,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预防和预测预警工作。

3.2信息监测

各施工队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收集、掌握事故全过程的有关动态信息,为救援工作的科学决策,高效处置创造良好条件。

要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

要定期检查本队承建区域的建设工程各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应急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并作好记录。

第四章事故报告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及突发灾害事故(事件),必须按照《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水务公司的同时,按照以下相应要求,同时报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

4.1洪灾事故

(一)报警:

由洪灾事故的第一发现者口头报警通知有关人员。

同时立即撤离人员到安全地带。

(二)救护:

采取适当措施救护洪水中人员和被围困人员及财物,原则先人后物。

将伤员抬到安全地方,施行简单救治,待医护人员到达协助救护,同时做好自我保护(如穿好救生衣,系上安全带等),先行施救妇、幼、老、弱、病、残。

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人员安排和物资配备:

确定洪灾事故救护小组成员及在救护中具体职责。

确定人员迎接救护船只。

物质配备:

救生衣(圈)、安全带、绳子、竹竿、对讲机、急救箱等。

4.2急性中毒事故

(一)报警:

初步区分是食物中毒还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采取相应的措施施救,若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先将中毒人员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再救治,同时由首先发现中毒事故的人员实施报警,向当地急救中心和防疫站报警,急救电话为120(清镇市人民医院电话 )。

(二)救护:

确定人员迎接救护车和接车地点。

主要救治途径为送急救中心救治。

参与调查及协助调查及善后处理。

(三)人员安排和物资配备:

确定中毒救护小组成员及在救护中具体职责。

物资配备:

口哨、警铃、对讲机、电话机、饮用水、一次性杯子等。

4.3民用爆炸物品事故

(一)报警:

由爆炸事故的第一发现者口头报警通知有关人员。

并按相关规定迅速逐层上报。

(二)救护:

单位启动相应紧急应变预案,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人员,抢救机具和财物,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畜进入现场,协助救护医生将伤员送达安全地方。

善后处理及协助调查。

(三)人员安排和物资配备:

确定爆炸救护小组成员及在救护中具体职责。

物质配备:

口哨、警铃、对讲机、电话机、消防沙、灭火器、货车、急救箱等。

4.4传染病流行事故

(一)报警:

由首先发现疑似病例的人员实施,报警方式为口头传达。

并向当地急救中心和防疫站报警,急救电话为120(清镇市人民医院电话 )。

(二)管理:

当项目部邻近地区发生疑似或确诊鼠疫、霍乱、和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艾滋病、非典型肺炎时,要积极开展卫生宣传,实行封闭管理,禁止员工私自外出,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单位。

定期开展消毒工作,对员工进行预防性投药或注射疫苗。

对本项目部发生上述疾病时,要立即将病人、密切接触者隔离,以最快方式(1小时内)报集团公司卫生部门和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对单位实行封闭管理,防止疫情扩散。

当项目部邻近地区发生病毒性肝炎、伤寒等乙类传染病流行或流行性感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流行时,要对员工开展相应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减少人员的外出和流动,并进行疫苗注射,可服用预防药,以提高人员免疫力。

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消毒。

当本项目部发生乙、丙类传染病流行时,要立即报集团公司卫生防疫部门,将病人送附近医院,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对疫区进行消毒。

流行性疾病救护小组成员负责善后处理及协助调查。

(三)人员安排和物资配备:

确定流行性疾病救护小组成员及在救护中具体职责。

确定人员迎接救护车和接车地点。

物资配备:

手套、隔离房间、隔离衣服、消毒水、预防药、温度计等。

4.5火灾事故

(一)报警:

由火灾事故的第一发现者口头报警通知有关人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补救。

同时,启动相应紧急应变预案,立即组织人员灭火,关闭电闸、打开消防栓(提供水源)并迅速对外报警。

安排人员迎接消防车(确定接车地点)。

(二)疏散:

疏散妇、幼、老人,抢救伤员、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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