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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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分析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性意见,及时做出工作安排。
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教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及时掌握干部师生思想动态。
2.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战线的队伍建设。
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大力使用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同各种错误言行作斗争的干部,对不适应、不适合、不敢担当的干部要及时调整,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马克思主义、有能力、敢担当的人手里,使学校领导班子更加强起来。
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和盘活教师资源;
根据要求,按比例配好配强班主任;
加强幼儿日常管理建设,通过幼儿能接受的德育活动进行思想引导,不断提升幼儿的遵守七不规范的行为认知。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着力夯实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基础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
牢牢抓住中心组学习主阵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重要内容,以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动党员学习、教职工学习。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的“中国梦”等主题宣讲活动,有针对性地为党员干部和师教职工开展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党员干部和师生头脑,用“中国梦”凝聚广大师生的共同理想和共识,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加强教师引进、聘用、考核中的政治立场考察,将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要求与职称评定、评优奖励等挂钩,严把政治关口。
2.发挥思想政治课主渠道作用,激发专业主科教师的教书育人责任。
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并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
建立集体备课制度、听课制度、教学质量监控制度、考勤制度。
三、引领校园主流文化,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1.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要深化校园文化建设,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抓手,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传统节日,开展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雷锋精神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全面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道德风尚。
2.加强课堂教育教学管理。
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3.进一步加强思想舆论阵地的建设与管理。
确保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正确政治导向,确保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内容的把关。
把意识形态的导向要求贯穿到各园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介阵地。
4.构筑抵御宗教渗透防线。
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
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宗教组织、建立宗教团体。
营造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抵制邪教,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风气。
四、发挥现代媒体功能,牢牢把握舆论阵地的制高点和领导权
1.建好园微信公众号。
大力宣传党中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校园内的好人好事、优秀教师和学生,弘扬校园正气,以正面权威声音,形成强势主流舆论,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
2.进一步加大新兴媒体阵地建设力度。
手机网络、微信等新技术媒介以及宣传海报、标语等传统媒介的有机整合,做到互通有无、整体推进。
3.加强舆情的监管、研判和应对。
完善落实舆情监控制度,建立舆情突发应对预案。
定时开展各类网络舆情监控,对涉及学校工作的舆情信息,及时分析研判,提出应对措施,抓紧正面疏导,消除网民疑虑,努力形成健康、公正的舆论强势,力求把网络监督变为听民声、察民意、传信息的有效平台和载体,作为宣传学校办学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五、推进制度建设,严格实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
1.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
党支部在区教育党工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职责。
在经常分析掌握意识形态领域动态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和办法,及时掌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督促检查。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支委会及其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内容,要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写入年度述职报告并接受监督和评议。
每年听取一次党支部书记和学校相关部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述职。
每学期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考核。
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管理,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4.实行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
对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交办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有效落实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不到位,对敏感事项和重要问题迟报虚报瞒报的;
对意识形态领域错误言行不斗争、处置不及时不妥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对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不力,影响社会稳定的;
未尽职责、疏于管理,发生导向错误的;
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和师生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对管辖范围内编写的教材、公开发表的课题研究成果和公开发行的出版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以及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追究中心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