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收货人质量管理制度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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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产品追溯、召回制度
仓储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仓储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仓储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仓储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仓储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仓储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人员培训制度
一、仓库工作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体检制度
一、企业员工每年必须在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检验机构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二年。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化妆品质量验收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验收人员须具备有关规定的条件。
二、验收员应按照验收程序对到货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验收,待验区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有黄色明显标志。
三、验收应包括外观性状检查和内外包装标识的检查。
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四、验收时应按照化妆品的分类,对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1、验收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化妆品的成份、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3、验收进口化妆品,应凭《进口化妆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化妆品同批号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化妆品,验收人员应按进货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抽样送检。
五、验收员应严把进货关,验收后在“进货质量验收通知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真实、完整地电脑录入检查验收记录。
其验收记录包括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合格证、质量情况、包装情况、外观质量、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项目。
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六、对验收中发现不符合验收规定非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应当面拒收或入退货区。
储存制度
一、所有入库化妆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二、库管人员应根据化妆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
三、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五、应定期检查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
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应根据库存的流转情况,定期检查质量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产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填写《质量问题报告表》,通知质管部复查并处理。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二、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得采购、上柜和销售。
三、不合格产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区设专人、专帐管理。
四、质量管理部在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通知客户立即停止销售,追回售出产品,不合格产品及时移不合格品区。
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五、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或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食品药品检验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产品,将不合格产品移不合格区。
六、在柜过期失效、破损化妆品由库管人员填写“过期失效/破损产品报告单”经质量管理部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区。
七、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产品,质量验收员及时填写“化妆品质量复检通知单”,报质量管理部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区。
八、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的确认,质量管理部需凭自检报告单、省(市)药检所报告单、质量公告(报)、中国医药报、sfda网站、上级主管部门药监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九、不合产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十、质量管理部每半年对不合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以便及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减少经济损失。
十一、不合格品区中化妆品不得随意进出,必须凭质量管理部的通知,如违规操作发生质量事故,责任人将承担一切后果。
产品追溯、召回制度
1目的
当本公司进口的化妆品出现诸如卫生指标不合格、重金属含量超标、甲醛含量超标、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时引用本《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尽早回收,以减轻或杜绝对社会、公众的威胁,维护本公司的形象,减少给顾客带给的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已交付的不合格产品或存在缺陷的产品召回。
3职责
3.1销售部及仓储部负责监视实施召回。
3.2总经理负责召回计划的审批。
3.3其他各部门积极配合完成本程序的执行。
4召回程序
产品标识质量追踪召回条件召回计划审批召回实施产品处置后续工作
4.1产品标识
4.1.1销售部门根据产品销售合同或客户气体订购电话下达发货通知,同时明确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包装等要求,仓储部门按照要求严格进行装车、发货并登记。
4.2产品召回条件
当公司进口的某批次产品检测出不合格或存在缺陷,但产品已经交付或物权发生转移时,应启动召回程序。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可能涉及的产品召回:
A)顾客的投诉;
B)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C)媒体报告的不合格产品或事件;
D)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
E)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规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4.3召回计划及审批
4.3.1待召回产品的识别与评价
A)当出现不合格因素时,由公司主管人员立即召集销售部、仓储部、技术部组成专案小组进行召回评审。
B)召回评审内容包括:
召回原因;
信息来源,可信度;
产品销售、发货记录、生产日期、生产批次;
以往产品安全记录;
待召回产品危害程度;
待召回产品流通范围;
是否启运紧急召回;
如需要启动召回,应制定召回计划,明确召回方法、途径及召回产品的处理。
C)如果影响较广,应对待召回产品对应的批次产品、甚至相邻批次产品的留样进行复查。
4.3.2在信息确切的情况下,召回评审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并由公司总经理根据专案小组的评审结果,批准是否启动召回。
4.4召回的实施
4.4.1召回专案小组依据销售部门、仓储部门提供的销售记录,追溯应召回的产品所在位置、对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确定公司应采取的补救措施,告知相关方对待召回产品的安全防范措施。
再根据待召回产品的数量、重量,准备相应的仓储和运输设施。
4.4.2根据相关方,选择合适的方式(合适的召回方式有: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媒体公告等。
)发布召回信息,召回信息应在做出召回决策后的48小时内发布,并编制召回信息、发布记录。
4.4.3召回信息主要内容:
A)召回小组成员信息,包括成员名单、联系方式、所属部门及相关职责。
B)召回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批次、生产日期;
召回产品分销区域。
C)产品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时间。
D)影响待召回产品的不合格因素,召回处理及对应的费用和补偿方案。
4.4.4销售部、仓储部“及时、高效”实施产品召回,其他部门积极配合。
5产品召回后续处理
5.1召回产品在召回后进行明显的标识和分区隔离。
5.2召回的产品中属于不合格产品的应按《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存在缺陷的召回产品,应立即进行检修,并确保缺陷部分已经消失,不再影响产品质量及安全使用;
当召回产品不合格影响因素为产品充装容器存在不安全因素,应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3根据对召回产品的处理情况建立《不合格产品处理单》,并注明为召回产品处理。
6召回后续工作
6.1召回计划要求的产品已经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后,表示该次召回活动结束。
6.2召回活动结束后,应编制召回报告。
通过分析召回过程所耗用的时间、费用、人力设备资源等,评价召回活动的影响,评估召回活动的合理性,利用分析结果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进口化妆品收货人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管,强化化妆品仓储企业诚信意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化妆品仓储质量安全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卫生规范》《国务院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所仓储化妆品符合有关标准。
二、化妆品仓储企业切实担负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化妆品,对所仓储化妆品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企业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企业的